「隊長,現在進去嗎?」
其他幾個隊員頓時也是面色古怪,有的甚至都要笑出來了……
「進去。」李隊長無語地開口。
這個後媽,之前是怎麼說的來著?
她一心照顧這個家,一心照顧兄弟倆,對死了的朱家朱大慶那是情深義重的!
現在看來,只怕不是那麼回事!
李隊長頓時覺得自己之前的時候對唐夕眠說的那些話就更不應該了:「唉!」
「哎呀你慢點!我可告訴你啊,咱兒子的事你可得上上心啊!我可是按你說的,人都替你弄死了,你啥時候把兒子接過來啊?」
「你著什麼急,孩子不是在我老家呢嘛?錢都到了,用不了多久孩子就給你送來!」
接著聲音又開始響起。
可是李隊長卻蹲在門外聽得手腳冰冷。
一旁骨瘦嶙峋的大黃狗呼呼地喘著氣,面對進了院子的陌生人卻一聲不吭。
甚至於,它牽扯著鐵鏈來到幾人面前,聞了聞味道之後還搖了搖尾巴。
這些人的身上有主人的味道,他們好像不是壞人!
李隊長知道他家裡有狗,這回也是有備而來,順手掏出一塊用油紙包著的大醬骨,讓它自己吃。
大黃狗聞了聞,卻沒有下嘴。
「吃吧,我們會早點讓你主人回家的!」李隊長滿心的不好意思。
先不說調查案件的事,就說他之前的時候說的那些話,都實屬不應該!
等這件事告一段落,一定要好好給人家道歉!
李隊長揉了揉大黃狗的腦袋,下一秒直接拿著警棍沖了進去:「趴下別動!」
炕上倆人還纏在一起,這一嗓子加上開門的聲音差點沒給男人嚇死,一把就把身上的女人推開了。
李隊長就像看著兩隻豬一樣看著他倆,根本沒有避諱:「田春,這就是你說的你對這個家多在乎啊?都把姘頭在乎到炕頭上來了?」
田春一臉尷尬,坐在炕上用衣服蓋著自己:「你們這是幹啥?進門咋不敲門呢!」
「敲不敲門有什麼要緊?」李隊長輕笑一聲:「跟我們走吧,你兒子的案子,必須重新審理!」
男人瞬間臉色一變。
他們剛才就是在說……
不好!
男人下意識的看了一下能逃跑的位置,這會兒都站了人。
「那小子的事兒沒啥好說的,殺了自己親哥,真是讓我失望!」田春裝模作樣,「雖然我是跟他有事兒不假,但是你得知道,我男人死了這麼多年,我找個人咋了?公安同志,你們可太過分了!」
李隊長眯著眼睛:「穿好衣服跟我們走!人究竟是誰殺的,咱們查查就知道了!」
這話一出,忙著穿褲子的倆人當時就動作一頓。
「什麼意思?」
「意思就是,我們懷疑這是一樁冤案,懷疑朱立民的死!」
李隊長也是實話實說:「所以我們來找你啊,沒想到會遇到你們自說自話!走吧,跟我們回去好好交代一下!」
兩人被拖上車的時候血都涼了一半!
「說吧,你這個所謂的兒子,還有你們教唆殺人,受教唆殺人的全部真相!」
「殺啥人?」田春依舊是一問三不知,打定了主意是不會說實話的:「我啥都不知道!你們說的都是什麼?什麼教唆?」
男人倒是異常的沉默。
李隊長也不著急,現在不交代,到時候直接打心理戰,那不是他們這種人能扛得住的!
進了局裡,李隊長直接把一個小警員叫到自己身邊,說了幾句之後把人放走了。
「姓名?」
「田春。」
「年齡?」
「四十二!」
「我們這次……」
還是照例詢問,反正不是第一次了,田春心裡有數。
大半夜叫過來,估計是走過場呢!
本來是正常的詢問,可是這個時候湖人有人拖拉著鐵鏈走過來,本來就愛好八卦的田春下意識的抬頭看去。
一個一米七左右的男人,正抬頭陰森森的看過來。
他整個人都顯得邋裡邋遢,可是眼神卻犀利,狠辣如狼!
「你……」
是他,是朱立新!
田春急忙低頭。
「現在我們要進行指紋比對,麻煩你先把手伸出來!」
說是麻煩你,實際上卻是命令的語氣,對待這樣的人,他們從來不會太客氣。
「我不懂你在說什麼,什麼比對?能比對出什麼來,不是我殺的人,是他是朱立新殺了他自己的親哥哥!」
「是不是我殺的查一查不就知道了嗎?你這麼害怕別人調查,是你心虛嗎!」
朱立新直接把手伸開。
他問心無愧,就算是查八百遍也是一個樣子。
當初公安局這邊沒有把事情了結的特別好,雖然人是抓起來了,但是他們心裡其實也不是特別有底。
這個年代還疑罪從有,不然的話,朱立新也不會受這麼多年的苦。
不過與死者相關的證據他們都是保存下來的,所以要做比對的話也很簡單。
指紋這東西,雖然當時沒有提取技術,但是他們也聽過了,雖然手裡現在還沒有機器,但想著早晚要用上的,萬一這一直喊冤的小子真的是被冤枉的,他們也好為這個案子平反,所以該保存的東西是一樣不少,恰好這個時候用上了!
李隊長從來沒有如此慶幸過,他們把這一切證據全部都保存下來,否則的話,今天他們又該如何面對受了冤枉的這個小伙子呢?
採集完指紋後,李隊長直接把人扣押起來了。
「你們根本就不能這麼隨便抓人,等我出去了我要去告你們……」
男人一邊說著一邊掙扎,可是他那所謂的掙扎跟小雞子的臨死掙扎沒什麼區別。
李隊長微微一笑:「剛剛我們已經請示過了,你們兩個情況特殊,為了保證你們兩個始終在我們視線範圍之內,只能暫時將你們扣押,如果你們真是冤枉的,我們會敲鑼打鼓把你們送回去,如果不是,正好把你們抓起來,免得跑了!」
就憑這倆人之前說的那些話,李隊長也知道這事跟他們脫不了關係,可這裡是公安局,必須一切以證據說話。
說白了,如果十天之內找不到證據,他們的敲鑼打鼓把人家送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