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我不創造神話,只複製神話

  第29章 我不創造神話,只複製神話

  一來一回,省了8塊錢成本價,馬明軍已經驚呆了。

  實際上,不止如此。

  省下來的成本價,又能收購更多的國庫券,進而增加利潤率。

  換算下來,每100塊現錢收購的國庫券,能掙19塊錢的淨利潤。

  吳遠留出200多塊車票錢,僅僅用半天時間,就把剩下的16500塊全換成了國庫券。

  來晚的機關工作人員,眼見吳遠不收了,不由扼腕嘆息。

  吳遠連忙表示:「這樣吧,你們等我信。我回去跟老闆說說,看他願不願意多收點。」

  亟待出手國庫券的機關人員,連連感謝。

  就差把吳遠當親人了。

  馬明軍面無表情,內心卻忍不住想笑。

  哪有什麼老闆?師父他自己就是最大的老闆!

  就這樣,師徒倆往來於合市和上海。

  從最初的夜宿火車站,到在吳宮大酒店以及合市的招待所各自定了一個長包房。

  從最初的只擠硬座票,到後來只買特快軟臥,兩個人四張票的那種。

  從最初的貼身縫褲兜,到後來光明正大地用公家人常用的手提包裝錢。

  不是師徒倆有錢膨脹了。

  而是,一來天氣越來越熱,單薄的衣服越來越藏不住錢。

  二來錢也越來越多,就算是冬天那裝扮,也壓根藏不住了。

  再加上時常在火車站安檢,破爛和巨款結合在一起,被車站警察談話了好幾次。

  既然藏不住,那就不藏了。

  吳遠乾脆給自己置辦了幾身公家人的裝扮,中山裝,白襯衫,黑眼鏡,油光鋥亮的皮鞋,以及一絲不苟的髮型。

  配上機關常見的手提包,讓人一看就覺得,這人是替公家辦事的。

  公家的錢,你也敢盯?

  那不是找死麼?

  另外順便給馬明軍置辦了兩身保鏢的行頭,墨鏡一戴,誰都不愛。

  特別冷酷。

  原本冷酷這種派頭,是馬明軍這種熱情的漢子,無論如何也裝不來了。

  可是,當他看著師父掙的錢,從2萬到10萬,再從10萬到20萬,那心早就麻木了。

  麻木的雙眼,帶著黑黑的墨鏡。

  妥妥的冷酷無疑了。

  然而吳遠並沒有在20萬停下來。

  師徒倆一直奔波到7月上旬,在上海和合市來回倒騰二十多次,直到幾乎把合市明里暗裡流通的國庫券一掃而空了。

  這才打算罷手。

  一旦有了罷手的打算,吳遠頓時歸心似箭,當下按照慣例給村部打了個電話,說明歸期。

  而後立刻安排馬明軍去退房離開。

  走到合市火車站的時候,馬明軍努了努嘴,沖前面的一人倆保鏢的陣容道:「師父,你瞧,那人跟咱們差不多哎。」

  吳遠一看居中那人的面孔,頓時有個大膽的猜想。

  這莫不是傳說中的楊百萬吧?

  在他的故事裡,的確是靠倒騰國庫券掙的第一桶金。

  從2萬到100萬,得了楊百萬的稱號。

  如今自己用一萬五,輕鬆複製了他的神話。

  由此可見,對方掙得,只會比百萬更多。

  不過吳遠並沒有上前搭訕的意思。

  傳說中的人物,就讓他成為傳說吧。

  然而他不去找楊百萬,卻防不住楊百萬過來找他搭話。

  尤其是看起來相對土氣的車站裡,突然出現這麼兩伙洋氣招眼的人物,想當作看不見都難。

  楊懷定遞了根華子過來:「敢問你就是傳說中的吳總吧?」

  吳遠接過來,「不敢當,楊總。」

  「你聽說過我?」

  「彼此彼此。」

  一通寒暄過後,雙方互留了聯繫方式。

  不是為了以後怎麼怎麼樣,就是一種交際,一種形式。

  乘坐特快空調包廂,半天時間,抵達上海吳宮大酒店,把最後這點國庫券全部賣掉。

  吳遠包里的現金達到108萬3000多。

  這已經刨去了師徒倆置辦的這些行頭、來回車票,以及酒店包房的花費。

  看著這麼多現金,吳遠跟做夢一樣。

  這可是1988年,不是2008!

  忙完這一切,師徒倆未做停留,直接退了包房,打車直奔火車站,訂了當天晚上的空調特快,凌晨時分抵達彭城。

  彭城火車站這邊,熊剛從北崗縣包了輛面的過來接人。

  200塊。

  錢自然是吳遠付。

  面的師傅興奮的一夜沒睡著,一路上跟熊剛攀談來攀談去。

  熊剛懶得搭理他。

  他正在琢磨,么弟所說的那句『掙了大錢』,究竟是多少錢。

  竟然寧願花費200塊冤枉錢包車來接。

  這不是白白扔錢麼?

  然而,等到熊剛接到吳遠師徒倆,看著倆人手提的那沉沉鼓鼓的手提袋,頓時臉色一凜。

  這樣的手提袋,如果全都提的是錢。

  起碼也有十多萬。

  這麼大的巨款,花費200塊包車來接,太有必要了。

  安全第一!

  熊剛估計的沒有錯,他是按照每張面額10塊錢的大團結來估算的。

  畢竟這年頭,用的最多的就是大團結。

  吳遠也沒解釋,仨人碰了面,直接上了面的車,連夜往北崗縣城趕。

  趕到北崗縣城之後,距離船閘不遠處,就讓面的師傅停車,結帳走人了。

  面的師傅也很樂意早點做完這趟生意。

  否則滿車大漢,押著他開車,那感覺還真不好受。

  之後仨人提著兩個手提袋,走過了船閘,不多久,就到了下圩村。

  熊剛派開家門時,差不多四點,天色已經有點蒙蒙亮了。

  吳秀華披著件外套來開門,一見到么弟出門靠兩個月,終於捨得回來了,話茬子打開,就嘮嘮叨叨個不停。

  直到跟著仨人到了堂屋,吳遠在60瓦的白熾燈下,拉開手提包的拉鏈。

  吳秀華不由倒抽一口冷氣。

  熊剛直接瞪圓了雙眼。

  看了三姐兩口子的反應,吳遠很確定,掙了這麼多錢的事,暫時不能讓楊落雁知道。

  畢竟她懷著孩子呢。

  萬一真嚇出個好歹來,那就是樂極生悲了。

  至於讓三姐、三姐夫知道他的身家,吳遠也是經過深思熟慮的。

  三姐兩口子對他的照顧,不是父母,勝似父母。

  吳遠對他們,沒什麼好隱瞞。

  片刻後,吳秀華這才艱難地發出聲音,問道:「么弟,你沒做什麼犯法的事吧?」

  吳遠掏出隨身攜帶的小本。

  那上面詳細記錄著他買賣國庫券的來往帳目。

  好幾次,他都是拿這個取信於車站警察的。

  吳秀華一看,就明白了,雖然疑慮國庫券能掙這麼多錢,但肯定么弟沒做什麼犯法的事。

  「這有多少錢?」三姐問。

  「一百多萬吧。」三姐夫答。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