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第216章

  「來做媒?」

  李母隨即反應過來,眼睛瞬間亮了,真是瞌睡來了就有人送枕頭,她正為李婉的親事頭痛呢。

  「啊,她姑,你快進來坐,快進來坐。」

  「這位是」

  等坐了下來,李母才有空打量跟在後面一起進來的林雪,本想問是您的兒媳婦,但林雪的年紀對不上。

  明信媽接過李婉倒的茶水,正想開口介紹林雪,卻不想這個時候門口又傳來腳步聲。

  剛才進來時,大門忘了關,門外的直接走了進來。

  「喲,家裡來了客人啊?」

  進門的人是村子裡的赤腳醫生,一個當初第一屆知識青年下鄉的老屆知青,後來受不了農村的苦,再加上年紀大了,就和村裡的一位男青年結了婚。

  現在夫妻倆孩子都有四個了,最大的有十七歲,最小的十歲。這位名叫蘇玲的女知青也歇了回城的心思,一直在村子裡駐守衛生室。

  「蘇醫生過來了,你來的正好,坐下來一起喝茶。」李母又拿了個茶杯給蘇玲倒了杯茶。

  蘇玲來村里已經快二十年了,自然見過明信媽,禮貌的對她點了點頭,說道:「我先給婉婉換個藥,等會再喝茶不遲。」

  屋裡的人都是女人,李母將大門關上,蘇玲讓李婉將褲筒擼上去。

  李婉因為受傷,穿的褲子褲筒特別寬鬆。

  傷口就是腿彎上面一點,大腿肉側靠後。

  也是到了這時,明信媽和林雪才知道李婉受了傷。

  當時李婉從拖拉上跳下來,被鐵絲勾住,由於往下墜的力道,傷口是撕裂傷,還縫了三針。

  李母看著閨女猙獰的傷口,擔憂的問道:「蘇醫生,婉婉這傷口不會留下後遺症吧?」

  「後遺症?」蘇玲一時沒聽懂她的意思,以為她是想問會不會留疤,「傷口好了,會留疤,不過在這個位置沒多大關係,隨著時間推移疤痕會慢慢淡化。」

  「這個位置的疤痕我們農村人不介意,我擔心的是這個傷口以後好了會不會影響走路?」

  「不會影響走路,這個傷口只是皮外傷,傷口看著猙獰,其實沒有傷到血管筋脈。」

  蘇玲一邊回答她的話,一邊麻利的清洗傷口,消毒,上藥包紮。

  李母一顆心落了地,「沒有影響就好,我這幾天心一直懸著,就怕影響以後行走。」

  蘇醫生包紮後,見他們家有客人,喝了杯茶就離開了。

  等送蘇醫生離開,李母見明信媽和林雪都一直關注著李婉的傷。

  便知道她們好奇這傷是怎麼弄的,便給她解釋道:「冬月的時候,我家親戚幫婉婉介紹了一個對象,男方是村裡的拖拉機手。」

  「我家這孩子比較靦腆,被村子裡的人一調笑,受不住便在車子還沒有停穩的時候跳了下來,結果被鐵絲勾了一下大腿,好在冬天穿了兩條褲子,否則傷口會更嚴重。」

  「男方眼看著出了這種事,便以相親見了血為由,說這門親事不合適,拒絕了。

  相看不成,現在連累我們婉婉受傷不說,名聲還難聽。如果你們不介意婉婉這件事,就說說你想給我們說親的男方情況。」

  明信媽和林雪相視一眼,沒想到李婉之前還遇上過這麼糟心的事。

  如果當初沒有受傷一事,是不是李婉就和男方相親成功了?

  林雪沒覺得李婉的名聲有什麼影響,心裡還在暗暗慶幸,還好受傷吹了,要不然哪還有她的事。

  林雪其實進來的時候就有仔細打量過李婉,李家人的皮膚都長的白皙。

  而李婉因為是女孩子,不是家庭的主要勞動力,所以單從皮膚上看,根本不像農村姑娘。

  再加上她長得眉清目秀,身材高挑,這模樣就算放在城裡,也是數一數二的美人胚子。

  剛剛因為提及被男方拒絕這事,眼眶微微泛紅,看起來更是我見猶憐。

  林雪一個女人見了,就心起憐憫之心,更別提男人見了會怎樣了,也難怪她家剛子對她念念不忘。

  林雪的神色自然落入了明信媽的眼裡,見她沒有反對,便和李母說起了林家以及林剛的情況。

  李婉一聽是林剛,神色微微一愣,這個人她有些印象。

  當初信誓旦旦的說要娶她做媳婦,並一生對她一人好的男人,她只當他說的是瘋話,只不過是對她見色起義而已。

  卻不想這段日子男人沒了蹤跡,原來是去了外地上班了。

  既然已經是正式工人了,為什麼還想娶她一個農村姑娘。有了工作城裡姑娘也娶的到。

  「林剛那小伙子我認識,和我家明信玩得好,長得周正,現在又有了正式工作,你家婉婉嫁給他,總比嫁給農村人一輩子種地強,你說是吧?」

  李母聽了這話,點了點頭:「你這話雖說說的有理,但他已經是工人了,怎麼還想著找農村姑娘,在城裡找個有工作的姑娘應該也不難吧?」

  這個情況明信媽不了解,不好亂說,便轉頭看向林雪。

  林雪喝了口茶水,先作了自我介紹,然後才說起林剛以前來過村子的情況。

  「這也許就是緣分吧。我們家沒有親戚在你們村,剛子卻和明信玩的好,跟著明信來走了一次親戚,就認識了李婉。

  這不他被家裡逼婚,就想著派我和明信嬸子來走這一趟。李嬸您放心,我家裡人對他找對象,不在乎農村人還是城裡人。」

  聽著這一家人算是明事理的人,李母心裡對林家滿意不少。至少家裡長輩不反對,那她閨女嫁過去就能少很多矛盾。

  「那如果他們成了,婉婉是呆在農村還是跟著男人去單位?」

  明信媽和林雪聽了都微微一愣。

  明信媽猛地拍了一下自己的額頭,「哎呀,我忘了和你說這事了。他們家以前也是住在農村,就小河村,距離我們村也有十里地。」

  「後來,家裡小閨女嫁去了城裡,城裡的親家有門路,把他們家的老大老二弄去了城裡供電所當臨時工。老三也就是和你說親的剛子,花錢買了個名額去了發電場上班,現在他們一家人都在城裡。」林雪心裡隱隱有些自得,補充道:「現在就我留在縣城,我爸媽和大哥二弟都去了省城發展,要不然這次來你家說媒的就是我媽了。婉婉如果嫁給我們剛子,不用呆在農村,她是願意跟著剛子去單位,還是跟著我媽去省城都可以。」

  「去了省城?」

  別說李母了,就是明信媽也是剛知道林家已經去了省城。一年前還聽說在縣城發展,怎麼轉眼就去了省城?

  李母心裡是既高興又心酸,如果婉婉和他們家成了,那不是得遠離娘家,去那舉目無親的省城?

  萬一受欺負了怎麼辦?

  娘家離得遠,想幫她都幫不了。

  林雪點頭:「對,我小妹現在生了孩子,隨丈夫去了省城。我大哥和二弟現在在省城開了兩家粉麵館,生意還不錯。以後大概會在省城安家,我爸媽去給他們幫忙了。」

  李母眼神閃爍,林家條件這麼好,那婉婉嫁去他們家那和掉進福窩裡有啥差別?

  李婉心跳有點加速,她沒有想到林家條件這麼好,以前她看林剛油嘴滑舌的,說實話有點看不上。

  現在不同,她的名聲在十里八鄉不太好,如果嫁給林剛,就可以遠離村子裡的流言蜚語。再說林剛的條件非常不錯,嫁給他是賺了。

  別說李婉現實,在兩人沒有感情基礎的情況下,女人對於嫁人,第一個考慮的自然是家庭條件和自身條件。

  在兩個條件都讓女方滿意的情況下,兩人才有後續的發展,才有可能更進一步。

  林雪表示,自家林剛年紀不小了,家裡人的意思是儘快成親。

  李婉是見過林剛的,林剛的外在形象是非常不錯。林家就沒有長得歪瓜劣棗的人,當事人李婉滿意,李母也沒有什麼好說的。

  彩禮農村大多是幾十塊,條件好點的一百塊。

  在林家說彩禮給兩百塊的情況下,李母一句反對的話都說不出口,便點頭同意了。

  初步達成共識,林雪的意思是現在說好,等下次林剛抽時間回來,他們想把過彩禮和成親一起辦。

  李家人想到林剛要上班,可能是沒多少休假的時間,便同意了。

  李婉等明信媽和林雪走了,腦子還是懵的。

  早上起床時,她媽還在為她的親事操心,現在才過半天,她的終身大事就解決了?

  李母送走客人,走到閨女房間,看閨女呆呆的模樣,還以為是少女思春,心裡嘆了口氣。

  她走到她身邊坐下,輕聲問道:「婉婉啊,你和我老實說,那林剛長得怎樣?你和他接觸過,覺得他人怎麼樣?主要是可不可靠?」

  李婉小臉通紅,眼神有點閃躲,「今天你也看到了林雪長得怎樣,他和林雪五官有點相似,個頭比我高一個頭。至於人品嘛,我不知道。但我想既然現在他發達了,還想著來我家說親,應該是個有擔當的男人吧。」

  不像上次的男方,在她受傷後,毫不留情的拋棄。

  李母聽了李婉的話,心裡稍放心不少。

  實在不行,等過彩禮時,如果林剛不好,他們也可以拒絕。

  林雪的電話打到省城,劉小娥得知李婉還沒有說親,他們家裡已經同意這門親事之後,高興的合不攏嘴。

  「今天已經是初五了,老三,你跟單位請幾天假,我和你一起回去過彩禮。」

  這次回去過了彩禮,順便讓兩人登記結了婚,酒席等以後有時間再辦。

  劉小娥這次對林雪的雷厲風行很滿意,現在在省城回一次老家不容易,如果能一次性把事情辦圓滿了,也省得來回折騰。

  談及婚事,林剛也有點害羞,但想到每天的收入,他是極不情願這個時候回去的。

  「過彩禮不用著急吧,正月里走親戚的人多,我和爸擺攤生意不錯,耽擱一天就是損失幾百塊太不划算了。」

  林大山思忖一會兒,開口道:「我覺得不用太著急,太著急上趕著,女方還以為我們迫不及待,讓人看輕了去。」

  世人有時要求女人要矜持,其實男人也是一樣的道理,不能太上趕著,要不然也容易讓人看輕。

  「那你說什麼時候去為好?」劉小娥知道自己心太急了,但嘴上不承認。

  林大山想著還有幾天各單位就要上班了。

  等這些人上班了,親戚之間走動肯定受影響,到時候再讓林剛回去一趟。

  「等初八這些單位上的人都上班了再說吧,到時你陪她回去一趟。」

  林剛撓了撓頭,也不知道怎麼回事,這次來了省城再讓他回去上班,他是從心裡牴觸。

  或許是省城擺攤賺錢太容易,養大了他的胃口,讓他對上班老實領那三十幾塊的工資不感興趣了。

  「爸,你說我把工作辭了,來省城跟著你們一起做生意怎樣?」

  林剛這話問出,心裡一直提著,忐忑不安的看向林大山,就怕他爸一個暴起把他揍一頓。

  只是讓他意外的是,林大山還真認真考慮起這個問題來。

  現在在省城,不管是老大老二還是老么,每天的收入都是別人可望不可及的存在,這讓他的眼界也打開了。

  並不糾結於那上班穩定的幾十塊錢。

  「這事我考慮幾天,你也考慮幾天。我順便和你幾個兄弟商量一下,聽聽他們的意見。」

  劉小娥過來顧家幫忙帶孩子,和林舒說起林剛不想上班,想來省城學做生意的事。

  林舒聽了並沒有多大意外,換成任何人,在一天賺過幾百塊以後,還能回去老老實實按步就班的上班打卡,除非那人是無欲無求的仙人。

  要不然,很難不讓人的心態發生轉變。

  「你隨他選擇,如果辭職你讓他別浪費了工作指標,可以賣給別人。」

  劉小娥有自己的擔憂,「你說萬一他在省城混不下去怎麼辦?你是知道的,那臭小子從小就不著調,偷奸耍滑是慣犯,萬一擺了幾天攤嫌累不肯出攤怎麼辦?」

  擺攤風裡來雨里去,可比上班辛苦多了。

  林舒聽了好笑,「媽,兄弟幾個都來省城了,他實在混不下去,就讓他跟著顧久漲見識,再不濟讓他到大哥或二哥的粉麵館幫忙,最低幾十塊錢的工資不比他在單位上班差。」

  當然,這是相對於目前的情況來說。換作是以前林家的情況,單位的正式工名額是彌足珍貴的,說什麼也不可能放著正式工人不當,去當地攤主。

  擺地攤也是林剛的一個過渡期,一個踏板而已。

  看在他現在有上進心的份上,林舒雖然和林剛從小不對付,但該幫的時候還是要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