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0章 一種樂趣

  黑虎和精靈藏身於樹叢後,高明程也駐足不前,野豬機警,跑的又快,發起怒來,還會橫衝直撞,會給人帶來不小的麻煩,因此狩獵野豬,最好不要靠的太近,以偷襲為佳。

  在後世時,住在山腳下的人們,經常會選擇最簡單的方式狩獵,那就是冬天時,在山腳下選一塊合適的地方,布置一片電網,等晚上野豬下山覓食,就會撞到電網上,從而被電到。

  高明程沒有電網,也不需要電網,他手中的標槍,就已經足夠他進行狩獵活動了。

  被打磨過的槍頭在陽光下泛著亮白的光芒,當標槍被大力投擲而出時,破空聲驟然響起,而響起的那一刻,槍頭已經精準的刺中一頭野豬的頭顱了。

  大腦遭受了致命傷,受傷的野豬自然轟然倒地。

  周圍還在低頭覓食的野豬們,紛紛嚇了一跳,瞬間驚慌而逃,眨眼間,就已經隱入山林中了。

  兩狗立即從藏身的林間躥出,朝倒地的野豬跑去,犬吠響起,仿佛在昭告山中的野獸,這是它們的獵物。

  高明程也朝野豬走去,低頭打量著自己的獵物,這是一頭母豬,個頭不大,也就百十斤,是高明程最喜歡的重量。

  山中的藥材是年份越高越好,但山中的獵物,卻不是年齡越大越好,誰都知道,羊羔豬仔肉,才是最貴最好的。

  年齡大的母豬皮厚肉粗糙,而年齡大的公豬,則腥臊味很重,需要放很多調料去除味才行。

  高明程吃來吃去,就喜歡吃這種不大不小的母豬,因為這種母豬大概率是還沒有生產過的,肉質鮮嫩,腥臊味也不重。

  高明程拔出標槍,開始給野豬放血,想要野豬味道好,及時放血和開膛破肚是關鍵!

  放好血後,高明程輕鬆的扛起野豬,循著潺潺流水聲,來到一處水源處。受地勢和天氣影響,牛尾嶺山中蓄水豐富,但地表水卻不多,即使看到了,也大多是小溪流,只有數量有限的一些池塘。

  下半年降水減少,山中的地表水也淺了不少,這條小溪中的水,看著就不深,蜿蜒流向山下。

  烈日當空,熱浪不停的扑打而來,卻被山中的林蔭遮蔽幾分,人身處山中,只要沒有被陽光直射到,那還是挺涼快的。

  但氣溫擺在這裡,所以高明程決定在山裡給野豬開膛破肚,然後再把野豬扛下山去。

  他手持標槍,腰間還別著一把殺豬刀,現在正好用殺豬刀開膛破肚,心肝肺可以不急著先掏出來,但苦膽、豬肚、大小腸卻是要取出來,然後就著溪水,將之進行清洗。

  清洗乾淨後,用之前帶來的塑膠袋裝著,這樣就不會污染野豬的腹腔了。

  一通忙活下來,時間也不早了。

  高明程見黑虎和精靈,已經將自己丟給它們的豬肝分食完了,便說道:「走吧!回家去!」

  黑虎伸出舌頭,舔著嘴角的血跡,飽餐一頓後,它已經恢復了體力,看著狀態就很好。

  精靈正值壯年,狀態看著比黑虎還要好,在毛色徹底長好後,它身上多了一些斑點,瞧著好似花斑狗一樣,和混身黑毛的黑虎形成鮮明的對比。

  兩狗的狀態好,高明程自然也不會拖後腿,即使一邊扛著野豬,一邊提著標槍和內臟,高明程的步伐依舊矯健,在陡峭的山中走的穩穩地。

  腳程快,下山就快,高明程一路快速下山,到家時,也才十二點不到,以許多玉的煮飯習慣,這個點肯定還沒飯吃。

  當然了,許多美這會兒不在家,可能已經過去那邊幫忙煮飯了。

  陽光盡情的傾灑在寬敞的院子裡,地面溫度極高。高明程沒敢把野豬放在這裡,他快步走上台階,先把野豬放在陰涼的屋檐下,然後才動手在靠近前腿的位置,割下一塊肉來。

  他提著這塊肉和大小腸,先去了一趟許多玉家。

  到了這裡後,果然看到許多美坐在屋檐下擇菜,而小旭旭正屁顛屁顛的跟在他表哥的身後,想玩他表哥手裡的螞蚱。

  螞蚱、蟈蟈、天牛、七星瓢蟲等,都是村里孩子們常玩的蟲子,高明程小時候就經常玩,等大點了,他還抓過蛇玩,他記得有一次他還用一條蛇把許多美嚇哭過,後來許多美有陣子都不肯理他,還是他掏到鳥蛋後,拿著鳥蛋去賠禮道歉,這才求得原諒。

  看到小旭旭拿著螞蚱玩的樣子,童年的回憶瞬間浮現在腦海中,高明程笑了笑,原來孩子已經到了會玩蟲子的時候了。

  得了,接下來如果捉到蟲子了,就拿瓶子裝了,給他帶去縣裡玩!

  「明程,你獵到野豬了?」許多美一眼就看到高明程了,她忙放下手中的簸箕,笑著走過來接住高明程帶來的肉和大小腸。

  高明程說道:「嗯,你把肉和大腸做了,我有陣子沒吃大腸了。」

  「行,現在就做!」許多美做事麻利,立即動手處理起來。

  大腸中的內容物,已經被高明程洗掉了,但把大腸翻面後,裡面就還有很多粘液和髒東西,需要用草木灰搓洗,然後再用開水燙洗,要反覆洗好幾遍,直到沒有味道為止。

  「那野豬還要剝皮和分割,我就先回去處理了。」高明程也沒有多停留,快步又返回自己的房屋。

  他回去時,看到陳多福已經在屋檐下幫忙剝皮了。

  陳多福夫婦最近就借住在他的客房,可能是剛好回來就看到這頭沒處理的野豬了。

  對於眼裡有活的人來說,那是看到活了,干就是了!

  「明程。你又獵到野豬了,真厲害!」陳多福由衷的誇讚著。

  近一年裡,高明程很少進山狩獵,一來是沒有時間,二來保護法頒布後,他也不能太張揚。

  高明程笑了笑,也拿起一把刀,一起動手剝皮。

  「多福,我在山裡弄到野豬的事,你們不要說出去。」高明程叮囑了句。

  對於村裡的人來說,可能根本不知道保護法是什麼玩意,在他們的意識中,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那是理所應當的事!

  但小人難纏,所以及時規避風險,是有必要的。

  陳多福點點頭,不管為什麼,他聽就完事了!

  有陳多福的幫忙,這一頭野豬處理起來也快多了,剝皮之後就是切割,先把帶毛的豬腳和豬頭斬下,然後再把腿肉中的扁骨、筒子骨剃出來,最後就是把排骨剃出來。

  這活高明程熟,他刀功好,動作又快,不到十分鐘的功夫,一頭整豬,就被分割完畢了。

  並且他分割的動作如行雲流水般,很有看頭。

  這一幕,陳多福已經看過好幾次了,但他的眼中依舊泛起驚嘆的神采來。

  陳多福記得小時候最喜歡看村里人殺年豬了,看屠夫熟稔的動刀割肉,都是一種難得的樂趣。(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