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6章 熱鬧
轉眼就到了十一月十八號這天了,一大早,高明程吃過早飯後,就回村去了,今天家裡要殺雞宰羊,雖然把事情托給陳大鬆了,但他還是不太放心,決定早點去幫忙。
等他回到家中,院子裡熱鬧的很,陳大松一家人以及張成遠一家人都在這裡,羊已經殺好了,連毛都燙過了,正在水泥地上刮毛。
陳大松領著兩個兒子在處理山羊,劉嬸子和許多玉就在給雞拔毛,而張成遠則負責將雞開膛破肚,然後將內臟都放在一個盆里,最後再清理去了。
看大家忙得熱火朝天,高明程也挺高興的,他加入到處理山羊的那邊去,利用刮刀將羊毛刮掉後,再燒火燎毛,這羊皮吃起來的口感就很好了。
「我來開膛破肚吧。」高明程有宰羊的經驗,當即把羊掛在樓梯上。
這邊殺豬宰羊時,把豬毛羊毛清理乾淨後,就會把豬羊掛在樓梯上,再開膛破肚,這樣一來,就好清理一些。
這山羊是本地品種,雖然長得還算肥,但毛重也就六十多斤,等宰殺後,好肉也才二十多斤。
開膛破肚後,先把下水都放在一個盆子裡,然後就開始分割,把羊頭和羊腳斬下,好肉則放在竹筐里。
高明程看著那些羊頭羊腳,說道:「今天中午都在我家吃飯,等下就把這些燉了,再把雞雜、羊雜炒一盤子出來!」
「好啊!」吃貨陳多喜踴躍呼應。
「哈哈,你們繼續把那些下水都收拾了,我去地里拔蘿蔔。」高明程是直接挑著擔子去的,因為一次性要拔很多蘿蔔才行。
等他拔蘿蔔回來,就進廚房,準備燉羊頭羊腳了,可惜卻沒這個掌勺的機會,因為劉嬸子已經把羊雜雞雜什麼的都處理好了。
於是劉嬸子笑道:「明程,你出去忙,這裡我來!你一個大男人,不用在廚房呆著。」
只是劉嬸子前一句不讓男人在廚房呆著,下一句就喊道:「多喜,來燒火!」
「來了!」陳多喜剛應著,準備進去燒火,結果他媽又說道:「伱先去抱些柴火回來,快沒柴火了。」
於是陳多喜又屁顛屁顛的去抱柴火,抱完柴火,又說引火的松針沒了,於是又去摟了一把松針回來。
可見,兒子這種生物,就是用來使喚的!
高明程在一邊看了,抿嘴笑著。
他見小石頭拿著棍子在地上玩,想起許多美的交代,對許多玉說道:「二姐,你今天帶著小石頭,先跟我去縣城住,明天還得接大姐他們,怕坐不下。」
許多玉猶豫了一小會,就點頭同意了,然後對張成遠說道:「成遠,家裡的豬和雞,你要記得喂,明天早上出門前,就要餵好!」
張成遠嗯了一聲應下。
「哦哦!去縣城,去縣城!」小石頭已經比較機靈了,聽懂了這話,當即歡呼起來,顯然每個小孩子,都喜歡熱鬧的地方。
高明程看到他一臉的高興,想了想,乾脆把大姐家的兩個兒子也先帶去縣城好了,反正服裝店那邊有兩張床,睡得下。
他看陳大松坐在屋檐下抽著煙解乏,於是走了過去,說道:「陳叔,明天你代表家裡人,去縣裡吃席,回來後,就組織人手,把山裡的橘子,都挑好的摘下。我後天就要回來裝貨帶走。」
最近高明程的時間安排的挺緊張的,辦完周歲宴,就把橘子都賣掉,然後就去羊城進貨。
陳大松聽了這話,說道:「這麼急的話,我現在就去喊人,讓他們明天一早就進山先摘,等我回來後,就一起摘。」
高明程點點頭,說了句:「多喊幾個人。」
明天張成遠一家和陳大松,都要去縣裡吃酒,摘桔子的人手就不夠了。
陳大松覺得有理,於是一邊抽著煙,一邊往老村那邊去。
除了之前喊的三個人,這回又多喊了三個人,都是幹活麻利的大媽大嬸們。
中午就在高明程家吃的,羊頭羊腳和蘿蔔一起燉了一大鍋的湯出來,再把羊雜和雞雜炒了,又炒了一盤子紅菜苔,一共四個菜。
雖然菜的總數少,但分量足!
十隻雞的雞雜清理出來後,也有不少了,再配上芹菜辣椒一起炒,下飯的很!
羊雜也是,炒出來能有兩盤子,絕對是夠吃了!
飯後,大家各自散開,自行去做事了。
高明程之前答應給家裡的狗吃肉的,這羊肉和雞肉要做酒席,自然不能多吃,只能把主意打到山裡的兔子身上了。
感謝大自然的饋贈,也感謝高明程出手,阻止了野兔們泛濫成災!
野兔:你禮貌嗎?
等狗吃上野兔肉,高明程把需要帶的東西都搬上拖拉機的車斗,然後就要準備回縣城了,而此時許多玉也已經準備好了,領著小石頭坐在拖拉機的車斗上。
她特意換上新衣服,至於小石頭還是穿舊衣,但卻帶了一套新衣服去,因為孩子容易髒,這新衣服,得明天早上換上才行,不然不出半個小時,衣服就能髒了去!
因為高明程打算把大姐家的兩個兒子也帶上,於是拐彎去了大姐那邊,這兩個孩子歲數大一些,也不怎麼需要人照顧,因此高明程才願意帶他們去的。
大姐許多金和大姐夫倒是挺樂意的,忙給孩子換上乾淨的好衣服,又叮囑要乖巧聽話,不能搗亂,也不能把衣服弄髒了。
兩個孩子老老實實的點頭應著,然後神情帶著一絲怯意的坐在拖拉機的車斗上。
當拖拉機遠離村子,爸媽的身影在眼中越來越小,直至看不見為止。
兩個孩子有些心慌,但同時也涌生一股欣喜。
雖然兩個村子離的不算太遠,但其實親戚們平常還是很少來往,除了逢年過節以及一些重要的日子,也很難聚在一起。
所以兩個孩子雖然認識許多玉和高明程,但感情上還是不夠深厚的,只是比起許多玉,他們對高明程更有好感,因為每年過年時,小姨和小姨夫給的紅包總是最大的!
並且小姨和小姨夫還會給他們送新衣服穿!
衣服穿在身上,再聽母親說起這些親戚來,孩子自然也就心裡有數,能產生感情了。
「小姨夫,縣裡遠不遠啊?我還沒去過縣裡的!」大點的男孩問道。
「是啊是啊,上回去軍嶺趕集,還是磨了我爸爸好久才帶我去的!軍嶺的肉包子真好吃!」他弟弟也跟著說話,提起肉包子,小嘴都要流口水了。
高明程還沒有說什麼,許多玉已經笑了起來,然後對兩個外甥說道:「比起縣裡,軍嶺的老集算什麼?等下你們眼睛可要睜大了,好東西看都看不完呢!」
面對著兩個沒見識的孩子,許多玉還挺有優越感的,她前不久才去了高明程的新家吃酒,可算是大開眼界了。
於是她給兩個孩子描繪起縣裡的所見所聞,聽得孩子們一愣一愣的。
高明程聽了,只是莞爾一笑。
迎著微寒的冷風,一個小時後,拖拉機在服裝店的門口停下,「到了,下車吧!」
「多美,二姐和大姐家的孩子都來了!」高明程喊了聲,讓許多美來招待客人,至於他自己,他得把羊、雞、雞蛋、蘿蔔等菜送到飯店去。
至於野豬肉,那個之前已經送去,好讓飯店提前處理。
這會兒天氣比較冷了,即使不放進冰箱裡,新鮮的肉也能夠保存好幾天,如果提前煮熟,就能保存更久。
如紅燒肉,最好是用白水提前煮熟,到擺酒的日子了,再放調料翻炒上桌。
他們這邊在做紅燒肉時,還會放一些酒糟,能去腥,也能多一些風味。
尤其是用野豬肉做菜時,放了酒糟和辣椒後,野豬的腥臊味,就會完全沒有了。
定好的飯店不在這條街,而是在隔壁街,步行需要走十分鐘,開車就快些。
很快,拖拉機就停在老林飯店的門口了。
這老林飯店就在警局附近,老闆原本是國營飯店的大廚,改革開放後,就自己開店做生意了,一開始只是一個小店面,今年又盤下隔壁的店,連在一起,地方就大了不少,可以用來擺酒席了。
店裡的裝修,說實話有點一般,但老闆的手藝好,飯店的地理位置也好,因此高明程還是定在這家了。
「老林,我送羊肉和雞來了。」高明程停好車,沖店裡喊了聲。
這會兒是下午,還沒到晚飯的飯點,因此店裡沒什麼人,只有老闆和員工在忙活。
老林聽到聲音後,立即帶著一個學徒走了過來。
高明程已經把車斗里的菜搬下車了,他指著羊肉、雞等菜,說道:「十桌酒席,這些羊肉應該夠了吧?」
老林看了一眼,然後點頭說道:「夠了,再配上蘿蔔,能用大海碗裝了!這框雞蛋有一百個?」
「嗯,每桌擺十個茶葉蛋。」
老林聽完後,沖高明程豎起大拇指,表示佩服。
這菜單,就連老林,都覺得極其的豐盛了。
「那行,別的菜,你這邊看著買,我就先走了。明天上午十點左右,人就會過來,十二點準時開餐!」
「好,沒問題。」
雙方溝通好後,高明程就開著拖拉機回到服裝店那兒,將拖拉機停在後院。
一進院門,家裡顯得格外的熱鬧,這人一多,自然就熱鬧起來了。
小旭旭倒是挺喜歡這份熱鬧,時不時哈哈的笑著。
高明程看著兒子的笑容,渾身的疲倦也瞬間消失了。
縣裡千好萬好,就是少了玩伴!
在村里時,大人們忙著地里的活,忙著家務,根本不會時時盯著孩子看,所有的孩子都是大孩子帶小孩子,然後各種瞎玩。
年紀小點的,就在自家院子玩泥巴,玩樹葉什麼的,大點的,上山下水什麼的,玩的更野。
而在縣裡,大些的孩子交了朋友還好,小些的孩子就麻煩了,大人不但得看管著,他自個兒也沒有同齡人陪著玩。
這也是高明程想辦幼兒園的初衷,等幼兒園辦了起來,小旭旭就不會缺少玩伴了,並且那些玩伴,都是高質量玩伴。
這算是他給孩子從小就營造的朋友圈環境了。
除了小旭旭高興,許多美也挺高興的。她提了一嘴,說讓二姐帶著小石頭先來,省的明天坐不下那麼多人。
但誰知高明程把大姐家的兩個孩子也帶來了!
這都是她的親外甥,她心裡自然高興。
當天晚上,用兩個電飯煲煮了飯,這才夠大家吃,並且因為人多,炒菜太麻煩,因此只有孩子們吃的菜,是單獨炒的,大人們吃的菜就是一鍋煮。
也可以說是簡單版的火鍋。
先用豬骨燉湯,再放一些配菜,油豆腐、紅菜苔、白菜苔、生菜等菜,菜一熟就夾去吃,然後再放新的菜。
因為沒有專門的火鍋鍋子,所以大家只能站著吃,需要菜時,就去大鐵鍋那裡夾。
這種吃飯的形式頗為新鮮,主要是能一直吃到熱菜,於是每個人的臉上也是掛滿了笑容。
倒是高明程覺得可以去買一個專門用來吃火鍋的鍋子,然後底部放燒紅的炭火,人就可以坐在桌子上,更悠哉的品嘗食物了。
他的這個想法,得到高淑芳的大力支持。
平時大家輪流煮飯,但因為高淑芳的廚藝相對好些,因此她煮飯的時間多一些,聽到高明程想買火鍋鍋子,她立即贊同的說道:「好啊,等買了火鍋鍋子,以後不想炒菜時,我們就吃火鍋好了!」
吃火鍋是真方便,把肉菜燉熟調料一放,然後就可以燙一切了!想吃什麼燙什麼,多方便啊!
關鍵是菜不會冷!
等到了冬天,如果炒的菜多的話,等炒完最後一個菜,第一個菜早就涼透了!
吃過飯,高明程和許多美要去新家那邊休息,至於許多玉和三個孩子,就在服裝店這邊休息。
樓上還有兩個空房間,且都有被褥在櫥櫃裡,拿出來鋪上就能用了,而新家雖然千好萬好,卻只有一張床。
當然了,這是高明程故意的!
回到家裡後,許多美還得忙碌呢,她把小旭旭丟給高明程帶,說道:「等下你帶他去洗澡,然后里里外外都要換一身新衣服!我得包紅包和準備紅線。」
他們這邊辦酒時,還有一個風俗,那就是要給來客中的女性和孩子披紅。
以前窮時,用一根紅毛線披在客人的肩膀上就行,但講究些的,還會用一小塊紅布包一個紅包,然後再用紅布將紅包綁住。
這種紅包,是要給親近些的小孩子的。
高明程家的條件好了,這辦酒自然得準備紅包才行,於是許多美買了一些紅布,將之裁剪成兩指寬的長條,剩下的再裁剪成四指寬的短布條,這個是用來包錢用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