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第510章 明程哥,有好東西

  第510章 明程哥,有好東西

  翹嘴這種吃活魚活蝦的魚,不受魚塘主的歡迎,但挺受食客的歡迎。

  在古時候,翹嘴就曾是皇室貢品,可見其鮮美的風味頗受歡迎了。

  許多美看到那條翹嘴時,就忍不住笑了,說道:「明程,你又去水庫摸魚了?這種魚肉質細嫩,味道又鮮美,好吃的很!可惜難得碰到,我都好幾年沒吃過這種魚了。」

  高淑芳也湊過來看,此時那條翹嘴早就死翹翹了,已經被高明程開腸破肚洗乾淨了,只等著下鍋了。

  高淑芳當即說道:「這種魚我也只吃過一兩回,別的魚有些腥臭的很,這種魚就不會,以前沒什麼油鹽,煮出來都好吃,現在紅燒的話,肯定更好吃了!」

  「二哥,這魚你放鹽了沒有?」

  高明程說道:「沒有,我殺好就帶來了。」

  於是高淑芳立即放鹽醃製,魚肉醃製過後再紅燒,就入味一些,並且在煎魚的過程中,魚肉也不容易碎掉。

  高淑芳摩拳擦掌,很想把這道菜做好,高明程把車斗上的東西,全部都搬下車後,留下自家吃的那部分野豬肉,其餘的則拿到店門口去賣。

  拿兩根長凳,並一塊木板,就能夠搭一個簡易的攤子出來,再擺上秤、刀子和袋子,東西就齊全了。

  至於野豬肉的價錢,比照家豬的來,雖然沒有家豬肥膩,但對於生活條件好些的縣城人來說,野豬肉給他們的吸引力,倒是比家豬還多。

  這會兒已是中午,大部分人都在家裡煮飯了,高明程的野豬肉擺出來後,一時半會沒有顧客登門購買。

  好在他也不急,畢竟是沒有本錢的獵物,能賣就賣掉,不能賣就留著自家吃。

  昨夜一場大雨,今天的氣溫都下降了不少,街上來往的行人,有些已經穿上薄棉衣了。

  羅麗仍然還沒來上班,高明程問過了,許多美說羅麗的病已經好的差不多了,只是身體還是有些虛,精神不濟,就難以勝任上班,於是她做主,讓羅麗再多休息兩天。

  羅麗的娘家窮,有時候甚至吃了上頓沒下頓的,因此身體底子不好,之前沒病時還好,現在懷著孕,又生了病後,身體就一下子垮了,需要更多的時間休息來恢復。

  許多美回來後,店裡的人手就足夠了,因此的確不著急喊羅麗來上班。

  「胡嬸子,你在門口這邊待著,有人來買豬肉和雞蛋的話,伱就賣。」高明程看向胡茵陳說道。

  「哎,好。」胡茵陳信心滿滿的點頭應下,賣東西這活,她熟!

  高明程拿起菜刀,從臨時肉攤上切下四塊肉,每塊都有兩斤左右,這些是拿來送人的。

  高國兵必然是有一份的,另外黃大志、肖金峰以及高明萬,都各送一塊。

  高明程再度開著他的拖拉機,給人送肉去了。

  等到了肖金峰那兒,提前和肖金峰說好租車的事情,到時候藥交會可以直接開著卡車過去。

  肖金峰笑道:「行,你的事,我肯定上心,車子我給你提前留好,到時候你來這裡開走就行。」

  雙方都是老交情了,也就一句話的事。

  值得一說的是,肖金峰的運輸公司發展的不錯,又買了一輛二手的中巴車了。

  由於和交通局那邊的關係,肖金峰拿下一條前往市裡的路線,這輛中巴車,就專門跑這條路線,負責運輸乘客來往市區。

  時間即將進入90年,人們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也開始變得便捷起來。

  比如塑膠袋,這種被稱之為白色垃圾的東西,在八十年代中期,就開始大量出現在人們的生活中,被丟棄的塑料垃圾,也日漸增多。

  在八十年代初期時,別說村里,就連縣裡,也不常見塑膠袋,人們購買東西時,都是提著菜籃,若是買豆腐和涼粉,就用碗盆裝,買肉的話,要麼拿稻草繫著,要麼就是用紙包著了,就是遇到賣爆玉米花的,也是拿籃子或者布袋裝著。

  那會兒天很藍,水很清,人們也很淳樸。

  高明程跑了四個地方送了肉,重新回到服裝店這邊時,恰好聞到濃郁的肉香味。

  經過時間的催化,美味的大餐已經製作完畢。

  高淑芳掀開鍋蓋,大鐵鍋里立即有大量的熱氣冒出,同時肉香味瀰漫著整個後院。

  她拿著鍋鏟,熟練的翻炒著鍋里的菜,然後放了一些大蒜,就準備出鍋。

  「二哥,你回來的正好,可以吃飯了!」

  「嗯,我還真餓了!」高明程摸著呱呱叫的肚皮,想起自己早上只隨意吃了點早餐而已。

  後來又是進山打獵,扛野豬下山,又是下水洗澡捉魚,的確累的夠嗆。

  好在他不用收拾野豬,這就是有雇員的好處了!

  中午一點,美味的飯菜已經上桌,大家也紛紛入座,盛好飯後,好幾雙筷子,就同時伸向一個盤子。

  那盤子裡是紅燒豬崽肉,帶皮的野豬崽,肉嫩的連骨頭都容易咬碎,高淑芳又捨得放調料,因此紅燒出來的豬肉香的不得了。

  高淑芳也沒忘記侄子小旭旭,特意取了最嫩最好的肉,給燉了一個肉餅湯出來。

  這種肉餅湯,肉嫩湯鮮,老少咸宜的。

  小旭旭坐在小推車上,許多美一邊自己吃,一邊餵他吃,如今小旭旭已經快十一個月了,上下門牙已經各長出六個乳牙,能夠吃這種剁碎的肉餅了,就是要嚼上一會兒才行。

  高明程也在吃豬崽肉,不得不說,小豬崽比大野豬好吃多了!

  除了豬崽肉,他也對那條紅燒翹嘴下筷子,高淑芳的廚藝,那也是沒的說了,雖然不如許多月有天分,但煮出來的飯菜,也著實不錯了。

  翹嘴魚的肉質很好,可惜就是魚刺多,除了大魚刺,還有很多小魚刺,這些魚刺比較軟,分布的也挺不規則的。

  高明程一邊吐魚刺,一邊想,明年可以去買些鱸魚魚苗來養了。

  只是吧,現在市面上賣的鱸魚苗,其實都不是本地的,而是從美麗國引進的,屬於加州鱸魚,前幾年引進國內養殖,到現在,已經能夠輕易買到魚苗了。

  至於我國原產的松江鱸,剛好就在八十年代,就幾乎絕跡了。

  要知道,松江鱸可是盛極一時的,並且早在宋朝時,范仲淹就曾寫過有關的詩句——江上往來人,但愛鱸魚美。

  鱸魚刺少,適合給孩子吃。所以高明程決定養上一些。

  一頓香噴噴的飯菜吃完,換來大家圓鼓鼓的小肚子。

  高明里幸福的都不想去上班了,不過打工人就是身不由己,飯後不久,他就騎著自行車,朝製糖廠而去。

  倒是張金玲,她廚藝不如高淑芳,因此只幫著打下手和燒火,這會兒也是手腳麻利的收拾好桌上的碗筷。

  直到這會兒,高明程才終於有時間和小旭旭培養父子感情了。

  為了那幾條色彩漂亮的鰟鮍魚,他還特意買了玻璃魚缸回來,這樣能夠更好的欣賞魚在水中游弋的姿態。

  「魚……」小旭旭還認得魚,指著玻璃魚缸里的鰟鮍魚就興奮起來,他雖然發出了聲音,但聲音含糊不清,也只有親生爸媽才能夠聽得懂他在說什麼了。

  「這是鰟鮍魚,好看吧!」高明程用一種『孩兒,這是為父為你打下的江山』那般的語氣說道。

  「好看……」又是含糊不清的兩個字,但高明程聽懂了,並且大力誇讚小旭旭說的好,並鼓勵他多說。

  可惜,興奮的小旭旭說到後面,只剩下嘰里呱啦了,這回連親爸都聽不懂了!

  見他伸手要去抓魚,高明程也沒有阻止,任由他去抓,可惜缸里的幾條鰟鮍魚很不給面子,小旭旭抓了幾下,都沒有抓到魚。

  倒是他的囧樣,逗笑了高明程。

  「小兒子,你這天賦不行啊,你爸爸我小時候捉魚可厲害了!」高明程得意的自吹自擂起來。

  作為他們這一輩最調皮的孩子,高明程的很多技能點自然也是點滿的。

  比如說下水摸魚,爬樹掏鳥窩等,這些技能你不會,你怎麼對得起調皮兩個字?怎麼帶領手底下的兄弟漫山遍野的去玩耍?

  所以,其實每一個孩子王,都具有一定的才能,至少他擁有領導才能,能夠組織一批人去干一件事,並且把那件事干好。

  高明程絲毫不害羞的說著自己小時候的豐功偉績,並且表示小旭旭要向他看齊。

  許多美聽到這些話,簡直無語了,連忙說道:「我兒子要是像你,那我得哭死!」

  「小旭旭,別聽你爸瞎說!你就當一個乖仔就好!」許多美連忙給小旭旭洗腦,生怕小旭旭真像高明程了。

  高明程不服,說道:「像我有什麼不好?男孩子就得調皮些!這樣腦子才活泛!」

  許多美當即懟了回去:「你就是太活泛了!不過,明程,你現在表現的挺不錯的,按照你小時候的脾氣,我還以為你會跑到大城市去呢!」

  許多美比高明程小几歲,但也算是同齡人,小時候一塊兒上小學的,並且兩人的情誼,也是從小就有的。

  所以高明程是什麼樣的人,許多美是心知肚明的。

  婚後高明程能夠表現的這麼好,有時候許多美都有些不可置信。

  高明程聽到許多美的話,當即心虛的摸了下鼻子。

  他不是一個安分的人,喜歡到處跑,上輩子,他的確跑到大城市去了。

  在父母為孩子的教育發生分歧時,小旭旭旁若無人的繼續抓魚,這回終於好運的抓到一條鰟鮍魚了!

  他的小手緊緊的抓著魚,興奮而得意的向父母展示著,嘴裡不停的說道:「魚,魚!」

  「哎呦,我兒子真棒!以後爸爸帶你去水庫摸魚!」高明程不吝嗇的誇讚著,眼睛裡都快冒出小光芒了。

  許多美也誇起了孩子,她雖然不想讓孩子像高明程小時候那樣調皮,但也希望孩子各方面都表現的好。

  見孩子喜歡玩魚,於是許多美說道:「明程,這些鰟鮍魚吃什麼呢?」

  高明程說道:「它們吃的可雜了,水草、藻類能吃,你給大米飯和蛋黃什麼的,也能吃!」

  「這麼好養?」許多美很是意外,這魚居然還能夠吃大米飯和蛋黃!

  她小時候也在水溝里捉到過鰟鮍魚玩,只不過呢,她那會兒可沒有心思養魚玩,捉到的鰟鮍魚,都煮熟吃掉了,搞得她對鰟鮍魚的印象就是不好吃!

  「是挺好養的,要是有小蚯蚓什麼的,也能給它吃。只是餵食過後,得換水養,不然食物殘渣把水弄髒了,魚就容易死。」高明程說道。

  這是小問題,順手換水的事,既然鰟鮍魚這麼好養,於是許多美決定多養一陣子,留著給小旭旭玩。

  不過玩了一會兒後,許多美就把小旭旭抱上樓了,因為該睡午覺了!

  高明程沒跟上樓去打擾,因為人多的話,容易分散小旭旭的注意力,不容易哄睡了。

  他乾脆拿著小板凳,坐到了店門口。

  本來好端端的高檔服裝店,如今格調下降,擺著雞蛋和野豬肉在賣了!

  好在這會兒的人們,還沒有那麼吹毛求疵,對於服裝店前賣雞蛋賣肉的行為,接受度不錯。

  這會兒胡茵陳不用帶孩子,就負責起賣副食品,在她的吆喝和忙活下,已經賣掉十幾斤野豬肉了。

  高明程看了一眼臨時肉攤上的豬肉,估摸著還剩著一二十斤。

  一頭野豬處理過後,能得到的淨肉並不多,加上自家留下吃的,以及送人的,能拿出來賣的,自然就更少了。

  這也讓高明程決定下回打頭大點的野豬,這樣才能夠多賣點錢。

  胡茵陳看到他出來了,當即說道:「來買野豬肉的,大多是這條街做生意的人,都這個點了,其他人很少會來買肉了。要是大早上的,肯定會好賣很多。」

  高明程倒是不在意,說道:「沒事,賣多少算多少,剩下的自家留著吃也行。」

  正說著話呢,結果看到一個熟悉的人影。

  毛子也遠遠地看到他了,立即快步跑來,急切的說道:「明程哥,我看到一個好東西,但是我本錢小,拿不下來!」

  高明程來了精神,當即說道:「什麼好東西?」

  毛子走近些了,小聲說道:「是一些漂亮的瓶子,還有一些玉。」

  高明程立即說道:「在什麼地方?我跟你去看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