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路邊野餐》

  第121章 《路邊野餐》

  和宋棠棠爬華山回來,當天晚上方明華在自己宿舍,拿出稿紙就開始自己寫作。🍟♣ ❻❾𝕊𝕙𝓊𝓧.C𝓞м ♝☮

  白天在華山上吟誦的那首詩,讓他想起另一部意識流電影,畢贛執導的《路邊野餐》。

  該片講述了一個生活在黔省凱里的鄉村醫生,為了尋找侄子,來到陌生的小鎮,在這個亦真亦幻的小鎮中,他與逝去的愛人在一個神秘時空獲得重逢的故事。

  此片是畢贛的處女作品,意識流的創作手法又夾雜著魔幻現實主義,整部電影猶如一首抒情詩般,柔軟似水而光芒四射。

  那首詩就出自電影裡七首詩之一。

  這部電影票房和口碑都不錯,獲得金馬獎的「最佳新導演」、「國際影評人費比西獎」等。

  方明華決定再一次將電影改編成小說。

  當然這裡還有一個問題,就是電影的背景是定在九十年代,如果要搬到這個時代,必須更換時代背景,包括影片中出現的一些道具,如摩托車等。

  但這都不是什麼難事,摩托車可以用自行車代替,至於火車——就將故事發生地址搬到黔桂鐵路附近,查下地圖即可。

  嗯,就這樣。

  方明華再一次陷入瘋狂當中。

  白天上班,下班後哪都不去,連最喜歡看的《大俠霍元甲》也不看了——其實也看不到。

  家裡的彩電每天晚上都準時搬到院子裡,早就圍滿了人,連家屬院外面的人跑進來看,方明華站在外面根本都看不清,只是那首《萬里長城永不倒》聽到讓人熱血沸騰。«-(¯`v´¯)-« ➅9𝐬Ⓗ𝔲𝓍.cⓄ𝐌 »-(¯`v´¯)-»

  那就安心寫作吧。

  《路邊野餐》也就一個短篇兩萬字左右,方明華寫完以後,第一個讀者就是宋棠棠。

  姑娘知道這幾天他在寫作,所以也沒來打擾,今天是接到方明華的電話,專程過來看他。

  當然不是空手的,手裡提著今年新產的明前龍井。

  方明華已經習慣了姑娘的照顧,也就不客氣拿起一小撮先泡一杯嘗嘗鮮再說。

  宋棠棠坐在旁邊靜靜看著他的手稿。

  方明華品著茶,輕輕哼著歌,宋棠棠坐在旁邊靜靜看著他的手稿。

  紅岩上紅梅開

  千里冰霜腳下踩

  三九嚴寒何所懼

  一片丹心向陽開向陽開

  自從前年在南疆月下看過宋棠棠的獨舞之後,方明華就對這首歌上了頭,沒事就喜歡哼兩句。

  他以為宋棠棠需要看一段時間沒想到姑娘看的速度並不慢。

  「看完了。」

  「看懂了?」

  「嗯,你用了夢境,好像是發生在另外一個世界,時間看上去很亂,但並非這樣。」

  「你這篇小說有三個時間點,十八年前陳昇和妻子張夕修水庫的時候中認識,他是花和尚的好兄弟,花和尚的兒子比兒子被仇家砍了手。░▒▓█►─═  ═─◄█▓▒░陳昇替他報仇,結果被判刑九年。

  九年前,陳昇出獄,陳昇說在監獄裡特意學了一首歌想唱給媳婦張夕。黃三告訴他,張夕去年就病逝了。陳昇母親曾經希望陳昇能當一名赤腳醫生,安安穩穩過日子。

  現在老醫生給老陳拔火罐。老陳說要請假去鎮遠。老醫生拿出一張照片,一件衣服,托老陳帶給林愛人。

  上了列車,穿過隧道,到了盪麥這個地方,其實這些都是他的夢境!出了隧道夢就醒了,又進入現實。明華你說我說的對不對?」

  「故事的核心就是講了三代人的愛情,老醫生和她的心上人,陳昇和他老婆,成年後的衛衛和洋洋,明華,對不對?」

  方明華聽了大為驚訝:「可以啊,棠棠,伱不僅舞跳的好,我發現邏輯思維能力也很強,上次那本《太陽照常升起》,你在回信中也很快理出故事頭緒。」

  「上本書還很晦澀、很難懂,我費了不少腦筋。」姑娘嬌笑道:「這本書相對就要簡單點,不過文字更加富有詩意!」

  「喜歡嗎?」

  「喜歡!也喜歡裡面的幾首詩!我給你朗誦一首好不好?」

  「好啊。」

  姑娘拿起書稿翻到其中一頁,站在房間中央,看著方明華,聲情並茂朗誦起來:

  背著手

  在亞熱帶的酒館

  門前吹風

  晚了就坐下

  看柔和的閃電

  背著城市

  亞熱帶季風的河岸

  方明華決定去申城。

  這部《路邊野餐》已經寫好,趕緊去申城改稿,不能再拖。

  於是就向領導請假,然後告別父母,背上自己的那形影不離的黃挎包,

  買了一張去申城的硬臥,踏上東去的旅途。

  經過一天一夜,第二下午才到達申城。

  火車放慢速度鳴著長笛,徐徐從居民區中穿過,兩邊都是低矮的平房,鐵軌邊都是過往的行人,見到火車來依舊如此淡定。

  八十年代初的申城自然沒有後世那麼繁華,但它依舊是國內經濟最發達的城市!

  現在正值下班高峰期,大街上的藍色老式公交車和各種小車川流不息,但更多的是騎著自行車的上班族,匯成自行車的海洋。

  方明華還看到一輛白色小汽車,硬朗的外形,很引人注目。

  一代神車—桑塔納出現了!

  方明華下車後,依舊買了張申城市地圖,坐上公交車直奔位於靜安巨鹿路的《收穫》雜誌社。

  等他趕過去,已經下班,方明華就在附近找了家國營旅館住下來。

  晚上,特意坐公交去了外灘。

  我的天啦

  這麼多人!

  方明華被眼前的景象震驚了。

  沿著外灘水泥堤牆就是所謂的情人牆,密密麻麻都是男女青年,幾乎都是情侶!一個個卿卿我我,旁若無人做出親密動作。

  連方明華這個穿越過來的老男人看見就有點不好意思。

  不是說八十年代姑娘都是含蓄保守的嗎?人怎麼這麼多,膽子這麼大?

  其實他哪裡知道,這一切歸結到住房問題。

  1950年後申城城市建設長期處於停滯狀態,其中又以住宅為民生最大問題。一間十平米房間三代同堂乃至四代同堂,在浦西地區屬於常見現象,至於兩代人一房就更是平常。

  在這種情況下,夫妻行房事都已經困難,需要找家人外出後的機會,不然就必須要不顧倫理、臉皮了。

  青年戀愛,自然就更不容易,儘管不乏談三年戀愛連手也沒有拉過的靦腆男女,但畢竟有那不會少數的無法抑制「力必多」的青年。

  而外灘則是最好的地方。

  人的心理是奇妙的,當人一蜂擁,隨眾的本能也便發揮了起來。儘管這年代男女多是靦腆,但見有大膽的情侶相擁著,相擁的男女越多,原不敢相擁的便越有了慚愧,從慚愧中猛生出突破的膽量來。

  因此外灘實在是個學習、實現的好去處,這又成了吸引試圖實現突破的情侶們前來的一種隱秘緣由。

  算了,不看了。

  再看晚上睡不著。

  方明華轉身就走。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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