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三隻狼青幼崽

  第79章 三隻狼青幼崽

  余秋堂為難地看了眼王浩峰。

  感情是他幫大家解決了中毒問題,自己反而要被套在這裡。

  王浩峰是他鐵哥們,兩人心有靈犀,也是瞬間發現問題,但那狗日的竟是第一時間轉過身,裝作沒看到。

  「吃吧,甜的,好吃。」

  老奶奶看余秋堂不吃,幫他拿出一塊塞到手裡盯著讓他吃,余秋堂沒辦法,只好撿著沒有發霉的一面,小小的咬了一口,王浩峰在邊上得意地偷笑。

  「峰娃子,來,你也吃,多虧你把大夫喊過來,六奶也要感謝你呢,伱也吃。」老奶奶抓住王浩峰,也給他塞了一塊。

  「哈哈~」余秋堂沒忍住笑了。

  王浩峰則是一臉無奈,可憐兮兮的模樣。

  老奶奶看兩人都拿著,這才將剩餘的蛋糕放在桌上,又顫巍巍將外面衣服揭開,在裡面衣服的口袋裡摸出個用白線纏著的布包。

  不會是要給錢吧?

  余秋堂正想著,就看到布包被慢慢展開了,裡面竟然男抱著一個鐲子,看顏色略微有點黃中發黑。

  老奶奶默默看了鐲子幾十秒,也不多說,直接上前欲圖將鐲子直接塞進余秋堂口袋裡。

  「啊,奶奶,這可不行,我咋能要你這東西啊,你快收起來!」余秋堂只好又站起來,躲開老奶奶手。

  「拿著吧,孩子,我也沒有其他東西感謝你,這是我們王家祖上傳下來的規矩,你不收,我那死了三十多年的老公公,又要用鞋底抽我。」

  老奶奶還在塞。

  余秋堂沒辦法,只好喊王浩峰,「你是真的不管吧,我可是看你面子才來的,快讓老人家收起來,我又沒出啥大力氣,哪能用的上這個。」

  「人家我六奶給你,是感謝你的恩情,你就收下吧,這麼好的東西,你還不要,真是沒見過你這種人。」

  王浩峰還在開玩笑,不怕事大,直到余秋堂上前準備抽他,這才告饒。

  「六奶,你自己收著吧,他不要。」

  「要,為啥不要,又不是白要。」

  「他不能要……」

  「能要,這有什麼不能要的,看病找大夫還要出診金呢,他救了我娃的命,這東西算什麼,都是身外之物,哪有人的命值錢。」

  老太太真是執著的很。

  余秋堂有點後悔跟她過來了,知道這樣,那會就該直接拒絕。

  好人果然難做。

  他最受不了的就是這種事,完全搞得他沒脾氣,人家老太太也是一番心意,年齡又大,就是固執的只認準死理,偏偏還說不通。

  他乾脆直接跑出院子,將裡面的難題交給王浩峰處理。

  他人熟,更容易說清楚。

  再說本來就是他找自己來,現在不替自己擦屁股,那可不行。

  余秋堂剛到院子裡,就看到老太太的孫女手裡捏著一把草,看到余秋堂出來,羞澀笑了,露出剛萌發的小嫩牙。

  「狗娃生了。」

  「哦?「

  余秋堂看著她拿著草進了旁邊敞開的棚子,準備跑過去看,可剛走到門口,就忽然聽到一聲狗叫,吼得他一個激靈。

  再一瞧,原來那棚子裡栓著一隻黑黃相間的狼狗,正是這邊人少見,原產東北常用來做獵犬的大型猛犬品種:狼青。

  狼青是一種兇猛的大型犬,也是中華狗類的一種。

  它身材高大,性情兇猛,性格又比較護主,很容易馴化,且馴化後非常遵守主人的命令。

  可以說,就像一桿槍,主人要它打哪就呼打那,讓它原地待命,絕對不會挪動半個步子。

  余秋堂上輩子在林場做巡山員,身邊就有兩隻狗,一隻是陝西細犬,還有一隻就是狼青。

  相比之下,陝西細犬的戰力會更強,但忠誠度和執行力卻不如狼青。

  所以讓細犬出去追尋味道,很容易直接將野物惹回來,而狼青若是探路,往往都是神出鬼沒,不到萬不得已,絕對不出聲。

  「狗狗別叫,是好人。」

  小女孩走過去,抱著母狼青的脖子,將臉貼在狗頭上,還輕輕拍打著狗臉。母狗的眼神慢慢變得溫和,輕輕用舌頭舔了下小女孩的手心。

  「給,吃草。」

  小女孩又把剛才捏的草餵到狼青嘴邊,狼青扭過臉,可小女孩又追著送過去,它臉上露出無奈的表情,只好將草叼過去,慢悠悠地嚼著。

  「乖,我看看小狗娃。」

  她對余秋堂招招手,余秋堂也對旁邊竹筐里的小狗娃很感興趣,便嘗試著慢慢靠近。

  狼青盯著他看了會,眼神里的警戒慢慢褪去,輕輕搖搖尾巴,臥倒在旁邊。

  熟悉狗的余秋堂知道,這是狼青基本接受他,願意讓他靠近。但他還是儘量靠著遠離狼青的位置慢慢擦著牆進去。

  都說狗翻臉不認人,越是忠誠於主人的狗,就越不喜歡別人靠近。

  以前米雅紅家養過一隻狼青,結果某次她們家孩子在狗吃東西的時候去逗著拿狗盆,被狗直接咬在臉上,一個鼻子當場被咬掉半邊,儘管後來縫上了,可臉上留下一道深疤。

  余秋堂可不想重蹈覆轍。

  他做好防禦準備,萬一這狗子突然發瘋,也可以一腳將它踢開。以他現在的腳力,踢在狗腰子上,狗肯定受不了,當場就能被搞掉半條命。

  狗和狼同屬犬科,很多地方都非常相似,例如他們的屁股和頭都非常結實,你要是從這兩個方位攻擊,很難致命。但它們的腰卻脆弱的跟豆腐似的,稍微一碰,就立刻會脆裂。

  所以前些年人們防狼,就是拿棍子戳狼的腰,只要戳到一下,狼就會疼的發出「嗚嗚」狗叫,瞬間失去戰鬥力。

  好在,這隻狼青非常溫柔。

  在小主人旁,沒有露出太多凶煞模樣,余秋堂得以居高臨下,看到筐子裡的七隻小狗。

  狗一胎生七隻小狗也不常見,大多數情況下都在五隻左右,生得越多,小的就越容易死,反而還不如少生幾個,全部養活更實惠。

  如果生得太多,還容易被狗媽媽壓死,或者狗媽媽心情一不好,甚至還會將小狗咬死。

  尤其是那種年齡大點的狗媽媽,對養孩子的興趣會減弱,最是容易咬孩子。

  眼下,這七隻小狗看樣子還沒滿月,毛茸茸的,各種顏色都有,正在筐子裡迭著羅漢酣睡。

  正看著呢,老太太又顫顫巍巍追過來了,手裡還拿著那隻鐲子,後面跟著無可奈何的王浩峰。

  余秋堂給兄弟一個讓他自裁的眼神。

  啥好兄弟,給你機會你也不中用啊。

  余秋堂想著實在不行,就只能和老太太拉下臉說了,總不能真將人家的鐲子拿走吧。

  看老太太那般珍藏,鐲子顏色都有些發黑,很顯然是珍藏許久,說不定是幾十年,乃至百年的老物件。

  他可沒有奪人所好的想法。

  「汪汪!」

  正在這時,旁邊的狼青突然叫了聲,吸引老太太的注意力,她朝著狼青吼了聲,「不是剛餵過你嗎,還叫什麼叫,沒看有人在嗎。」

  「嗚嗚」

  狼青立刻委屈的臥下,其實她可能就想和主人打個招呼,這是親密的表現。

  然而。

  余秋堂聽到狼青的叫聲,突然有了想法。

  他對老太太說,「奶奶,你的鐲子我真的不能要,不過,你要是真想謝謝我,我能從你這裡抱幾隻狗娃嘛?」

  「狗娃?」

  老太太微微一愣,看看狗娃,又看看鐲子,「這值幾個錢,狗娃子是我自己家生的,又不值錢,你要那做啥?」

  「不瞞你說,我家裡的孩子很喜歡狗,而且我也經常進山去辦事,想著有幾隻聰明的狗帶上,凡事有個警覺,我也安全點。那你看看,我方便抱幾隻嘛?」

  老太太似乎不死心地還是搖搖鐲子,「這個你真不要?」

  「真不能要,那個太貴重了,奶奶,我就真的拿不起。你看啊,如果你實在過意不去,就給兩三隻小狗娃,要不我就啥都不要。「

  「這樣啊。」

  老太太聞言,又慢悠悠地將手鐲用布包包好,放回口袋裡,趴到筐子邊上看著裡面的小狗,猶豫片刻說:「你要是真喜歡,那就捉幾個去吧。」

  「你捨得啊?」

  老太太答應了,余秋堂反而有些不好意思,感覺自己好像趁機占了便宜。

  但其實這個年代,狗並不值錢,這種狼青和其他狗的串串還稍微能賣,很多土狗送人,基本都沒幾個人要。

  人都吃不飽的時代,誰還顧得上養狗呢。

  哪怕是剩菜剩飯,都用來養雞,或者養豬了,反正家家戶戶家貧如洗,也沒什麼看門的剛需,家裡養個狗子純屬消耗品。

  「倒不是捨不得啊,娃娃,就是怕我這小狗娃被人捉去不好好養,看你倒是個老實娃,心善,我沒啥不放心的,你要幾隻就捉幾隻吧?」

  余秋堂聞言,下意識看向筐子。

  選獵狗是有門道的。

  首先就是身子。

  不同於一般的家犬,身體壯實就行,選獵狗要儘量選體長大於體高的狗,腰要細,前胸要寬大,肌肉發達,這樣獵狗跑起來才有力量,不會肥嘟嘟的半天跑不到前面。

  這裡有個技巧,選狗時可以抓一下狗身上的皮毛,不能太松,皮緊貼肉但是看起來又不瘦,就是很不錯的獵狗。

  其次就是狗的四肢,四肢要修長,腳趾要緊收,也就是所謂的蒜子蹄。前腿站姿從正面看要像拱門,挨得太緊不會撲擊獵物,分得太開跑得不快;後腿也是如此,但要比前腿挨得稍緊一些,並且要向前稍傾。

  至於牙齒,最需要關注的就是犬齒,要鋒利、細長,最好的獵犬犬齒是上下犬齒兩邊各多一顆或兩顆,張口時犬齒內傾如倒鉤,咬合時交叉似剪子。作為頭獵犬絕對要選這種齒系的狗,最起碼也要剪狀咬合。

  另外,還有鼻子,舌頭,眼睛,耳朵等等一系列的觀察方法。

  例如頭臉,狗的整個頭臉給人的感覺不一定要威武,但一定要兇悍。額正中要有一條深且長的槽,這就是所謂的孬路,越長越好,最好是從鼻尖一直延伸到後腦,這種狗嗅覺靈敏。

  當然,以上只是理想化狀態。

  真正選狗的時候,往往很難所有要素都滿足,一般從身軀、四肢、牙齒、舌頭、嘴鼻、眼睛、耳朵、尾巴、頭臉以及性格十個因素去考量,能達到三種優秀,便是可以用的獵犬。

  能過六項,就能做主力獵犬。

  若是八項以上,完全可以做頭獵犬。

  至於傳說中的十項全能,幾乎很難碰到,往往只出現獵人的幻想里,現實中窮其一生,或許都碰不到一隻。

  有老太太允諾,余秋堂便仔細觀察起七隻小狗,一眼就看上三隻,尤其是一隻全身棕毛的小傢伙,那口鼻,臉型,豎起的小耳朵,齜牙咧嘴的模樣,粗粗一看,起碼都過了五六項。

  於是,余秋堂便讓老太太將他看中的幾隻單獨拿出來。

  他自己可沒去敢拿。

  一來怕狼青母親和他拼命,二來狼青這種狗子智慧很高,絲毫不亞於德牧,當著她的面拿走她的孩子,會讓她難過。

  余秋堂從小沒有母親,最是見不得這種場面,哪怕對方只是條狗也不例外。

  無論是前世,還是今生,他都沒單純把狗子當做畜生,而是像朋友和親人,尤其是後面他想成為一名獵人,那狗就是他生死夥伴。

  需要狗子去探索路線,警戒,驅趕,關鍵時候甚至還要上前撕咬,可以說,有時候在大山里,狗子的忠誠度比人類不知大到哪裡去。

  為啥獵人不輕易和陌生人,甚至關係不好的人組隊,一起進山圍獵呢,就是因為彼此不放心。

  大山里,若是遇見個好寶貝,往往會誘發人的惡意,一旦有了歹心,真是防不勝防,搞不好就會被害死。

  搞死後,屍體隨處找個地方掩埋,搞不好永遠都挖不出來。

  早些年,人們打獵還有個不成文的規定,若是打到獵物,回來遇見的人,都要給分一些,就是所謂的「平安肉」,這也是積攢人緣。

  今日吃了你的肉,他日若是遇見個事情,至少還能拉一把,否則你即使沒有被人害,在山林你出了啥事,人家恰好路過,也不一定會搭理。

  沒有多少人,願意在山林裡帶著一個受傷的人走路,野物的嗅覺很靈,往往在幾公里就能聞到血液味道。

  相比之下,明顯狗子更忠誠。

  關鍵的時候,它們甚至願意拼命保護人類,哪怕犧牲它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