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秋堂從開始就知道這玉觀音不簡單,不值錢的東西,能和黃金銀元放一起?
但他也沒有說謊話,他確實從開始看到就想著要把它送給吳美芬,他覺得這個觀音看起來很祥和,吳美芬是生意人,很需要個護佑的寶貝。
生意越做得大,人就越迷信。
所以大富豪的辦公室,家裡,公司各種布局,都要嚴格遵守風水規矩,膽小的不得了。
吳美芬看余秋堂這樣說,一時顯得很猶豫,看著這個玉觀音不知如何處置。
「姐,收起來吧,你要是再拒絕的話,反而顯得小氣了不是?當時你給我摩托車的,我也沒有像你這樣推辭啊。
總不能我一個大男人。在這種事上反而被你比了下去。是不是這個理兒?」
「我說你啊。」
話都說到這個份上,吳美芬再說啥就沒有意思了。
她笑著點點頭,用一塊布把玉觀音遮了起來。
「行吧,既然你這麼有心,姐再不要就顯得我有點生分。不過這東西我可給你說過,確實值點錢。
不對,是確實值不少錢。
你要是留著,以後在關鍵的時候賣掉,可能一輩子就衣食無憂。你現在把它送給我,後面可能會後悔。」
余秋堂笑道,「這麼說,姐,你可就看輕我了,我余秋堂大本事沒有,但絕對是個講信用的人。
我說出去的話,那就是一個唾沫一個釘,絕對不會反悔,哪怕我有一天窮的在街上要飯吃,我也不會說把這個東西要回去,我丟不起那個人。」
「知道知道,我還看不出你的性子嗎?這不是和你開個玩笑?不要當真。我收下就行了。」
余秋堂這才笑笑。
又道:「姐,這個東西我就不說來源了,以後不管誰問起來,你也不要告訴是我送你的,免得麻煩。
我就是個普通農民,只想安安穩穩過簡單的日子,不想牽扯到太多的事情。
我和你不一樣,你是有大志向的人,我能把自己一畝三分地守護好就不錯。」
「知道。」
「那行吧,東西你就收著,我要打的玩意也幫我多關注點。對了,先打其他三套,紙上有我寫的對應數字,最後剩下的全部用到我妻子的套組。」
「我看看啊。」
吳美芬將紙條再次端詳後,點頭說是清楚明白。
余秋堂見事已畢,就要告辭離去。
吳美芬剛要起身送他,突然想起什麼,又試探著問:「秋堂,你能搞到熊掌嗎?」
「怎麼,你想吃熊掌啊?上次我不是搞過一次給你們?」
「哦,對,我給忘記啦,那時候和你還不熟嘛,」吳美芬面露欣喜,「這麼你是能弄到了?」
余秋堂點點頭,「現在肯定沒有秋天和夏天容易。熊到了深秋,快到冬天的時候,都會進入冬眠狀態。不到萬不得已,它們輕易不會出來。所以想要找到熊的行蹤,冬天會更難一些。」
「這樣嗎,那能不能想到辦法?」
余秋堂笑道:「難肯定是難,但要看相對誰,你要是想要的話,我去幫你想辦法,就是時間可能要耽擱點兒。沒有個十天半個月,我估計摸不到熊的影子。」
「那就是說能行?」
「必須行。」
「那可真是太好了,」吳美芬很興奮,「嗨,你別提了。我不是想拿到茅台在我們榮城的總代理嗎?
剛才你來時看到那個人,他就是負責這塊的。但這個人特別難搞,我和他接洽了幾次,都沒有拿下來。
我聽說這個人一直有個想法,就是想吃到熊掌,如果你能幫姐搞到,我估計十有八九能拿下他,那你可就是幫姐大忙。」
「既然這樣,那這熊掌我肯定要給你搞回來。」
余秋堂接下這單子活。
正打算最近進山,開始他的冬獵活動,這下接到吳美芬的任務,也算是「師出有名」。
他臨走前,吳美芬本來送出來,卻說等下,她回去拿個東西,再出來手裡捏著一個厚厚的紅包。
「這是……熊掌不送來就是,不要你錢的!」
余秋堂急忙推開紅包。
他覺得和吳美芬這個未來大佬的友誼,已經不在於這點費用,他願意將這個人情徹底做實。
於秋堂的想法和一般人不一樣。
他確實真心覺得吳美芬可以做朋友,而且是那種關係很鐵的朋友,但也不妨礙他會儘可能為這份關係做更多加固的手段。
他的觀點向來是,人的關係都需要彼此付出和維護,哪怕是親人,夫妻,若是沒有雙方或者至少一方的默默維護,都很難長久。
「啥啊,這是給你定婚的紅包,」吳美芬嗔了眼,「婚姻是一輩子的大事,你能找到個情投意合的人,姐替你高興。」
「可是這也太多了點。」
余秋堂看著那個紅包,厚厚一迭,吳美芬肯定不會用10元以下的面值,那看這個厚度,咋的都要上千塊。
「這算什麼多的,你那麼好的東西給我,還不是一句話的事?」
余秋堂覺得很無奈。
知道他和吳美芬其實某些方面很相似,是一類人。
至少現在是差不多。
兩人都是那種直來直去的性子,不願意欠人情,受到別人恩惠,不會當作理所當然,肯定會想方設法去報答。
最後,他還是收下了紅包。
就當作禮尚往來吧,等到吳美芬下次有事情,再想辦法還給她便是。
當務之急,是幫她將熊掌帶回來。
余秋堂不喝白酒,但也知道茅台這東西,在後面幾十年內,充當著什麼重要角色。
別的不說,就一直聽他們說,若是早些年買點茅台的股票,啥都不用管,就拿在手裡,幾十年後賣掉,都能立刻賺的盆滿缽滿。
至於某些多年陳釀被炒到上萬塊一瓶,他自然也有所聽聞。
吳美芬既然要拿到這種代理,他肯定要支持下。
就是他不並不想去涉獵這些行業就是。
經歷過生死的他,對錢的認識,已經回到錢最初存在的目的,就是滿足生活需求,而不是衡量人和人能力,攀比的工具。
天大的事情,在死亡面前,都是小事。
就會突然理解,其實大部分人一生都生活自己桎梏里,都是井中之蛙,看到的不過方圓。
很多人以為自己是精英,站的比窮人高,但其實這種觀念本身,就是另一種樊籠。
在樊籠里,他的對幸福和生活都被限制的很死,他眼中看到的,精神世界裡翻滾的,都不過是他眼前的事。
所以他要獲得幸福,心靈的安靜,依然很困難,並不比窮人們簡單很多。
人只有超脫自己生活,才能打破氣泡,去到更廣闊的世界,或許到那時,所有人都會發現,這個世界裡,人們並不會因為財富多少而有差距。
這個地方,西方稱之為天堂。
我們國人的文化意識,那就是他鄉。
每個人活到一定年齡,都會變成哲學家,若是活了一輩子,卻還是和年輕人一樣想問題,一樣的心境,那余秋堂才覺得怪哩。
.
離開美芬酒樓,余秋堂順便在集市上買點肉送到米雅麗家。
這邊倒沒有給定親對象送禮物的習慣。
但余秋堂純屬是自願,幾日不見,又是想念米雅麗了。
自從雪後,房子這邊的事情基本告終,就天晴後,裝裝玻璃之類的雜活。
幹活的幾十人,如今只剩下木匠及幾個收尾人員,不需要米雅麗繼續來幹活,余春梅就完全能搞定。
當然還有個說法,兩人訂婚了,還這麼長期見面,也不是件好事。
這次余秋堂是想著要進山里,,可能一時半會也回不來,所以特意去看看米雅麗。
見面後,兩人聊了半個多小時。
米家的人也不反對,提著肉就進去了,岳母說是留下吃晚飯,余秋堂說是家裡還有事,沒有耽擱直接回家了。
他沒有告訴米雅麗要去山裡獵熊的事。
說了她也幫不上忙,還會擔心。
在他眼裡,獵熊也不是件小事,更不用說普通人,熊在他們眼中,可都是龐然大物,人類很難有辦法征服的主。
晚上回去,先是去找王浩峰,發現這小子最近和柳春燕說是有了新的進展,正沉迷其中呢,暫時不想進山。
好心也沒什麼特別路子,就是軟磨硬泡,時間久了,柳春燕的心終於被暖化,對他好很多。
這種結果,余秋堂也不奇怪。
王浩峰除了不夠穩當,其他地方其實都不錯,勤勞,有責任心,正直守信用,這種人做丈夫,肯定是沒得說。
那既然他小子不想去山裡,余秋堂也不強求。
不帶也好。
這小子有時候就是個不穩定因素,經常會鬧出一些危險。
余秋堂便讓他抽空看看這邊。
最後商定好和余秋江一起入山。
余秋江自然沒問題,他最需要的就是錢,知道和余秋堂一起進山都能得到收益,幾乎沒有思考,當場就應了。
兩人商討,明日準備東西,後天一早進山。
晚上,余秋堂以看房子為名,尋找個機會,偷偷將他的東西轉移到新房子的地下。
這東西,除了玉觀音和一根金條,其他的他暫時不打算動,待風聲過後再說。
若是冒險交易,搞不好就會惹火上身。
他會遵守承諾,將歸屬於松橋那個女人的一份,嚴格留下不動。
但需要等到事情平息段時日,再去探訪。
次日上午,他和米文忠針對房子的現狀做了一些交流,指出一些問題,有些米文忠覺得有道理,也可以改正。
下午便準備各種東西。
槍枝彈藥自然不必少。
另外就是一些帳篷,應急藥品,吃吃喝喝的東西等等。
他是做好在山裡十天的準備。
冬日的山裡,資源沒有秋天豐富,關鍵時刻,不能全部寄希望於大山,多準備點還是有備無患。
傍晚的時候,余秋堂將處理好的麝香帶去給余秋原,讓他有空拿給余秋山或者二叔,看看能否奶奶的病情有幫助。
又進去看望下奶奶。
奶奶一直在睡覺,它在炕沿上坐了會,屁股烙的發痛,奶奶還沒醒過來,只好離去。
短短几個月,奶奶的狀態明顯不如以前。
臉色暗沉,頭髮也變得更為乾枯,像是冬日田野里的野草。
他性情複雜,說不出的滋味。
其實有點難受。
人啊。
有時候感情真是複雜,或許自己都無法說清。
晚上回去,余秋堂看幾隻小狗時,看到那隻特別靈動的小黃狗眼睛滴滴溜溜看著他,突然萌發一個念頭,明日要不帶著這隻狗見見世面。
這些狗子跟著大黑也鍛鍊幾個月,如今體型大概是成年狗的三分之二,其實也能做點小事。
只是余秋堂最近一直沒有好好進山打獵,沒有帶它們實地訓練。
這次山里獵熊,對人來說有點風險,但對小狗其實剛剛好。
它們現在還沒有見血,膽子慫著呢,一言不合就會跑掉。
那就這麼辦了。
第二日早上,天竟然又淅淅瀝瀝飄著小雪花。
余秋堂伸出手,接了一些在手心,發現雪花不是地油子,就是普通雪花,只是比較大。
這就還好,這種雪不會路滑。
兩人背著行囊,全副武裝,迎著小雪向山里走去。
一路上,為節約體力,兩人沉默不語。
就仿佛兩個默默前行的野獸。
就這樣,從猴頭嶺上去,翻閱整個猴頭嶺,第一天晚上,他們在猴頭嶺和鐵龜殼的交界處紮營休息。
第二日,直接穿越鐵龜殼山,來到熊瞎子嶺下面。
熊瞎子嶺地勢倒不險峻,更像個饅頭山。
遠遠看去,山好像不太高,很容易攀爬,但走近才會發現,這座山嶺幅員遼闊,面積很大,若是從山腳走到山頂,坡度相當長。
至於這邊的鐵龜殼,算是個小山包,甚至還沒有猴頭嶺高。
也有人將這座山叫帽子山。
說是八仙里的鐵拐李,從空中駕雲飛過,被西北風吹落帽子,剛好落在這處地方。
但也有人說,很久之前,有隻碩大的烏龜爬到這裡,再也爬不動,身體就幻化成這座山嶺。
不像熊瞎子嶺,之所以出名,就是因為上面有黑熊活動,並不是別的地方找不到黑熊,而是這個地方,效率更高!(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