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1章 兩種巧合
「我……我也沒辦法啊,我在這裡無親無故的,就算發生了什麼事情,誰向著我啊?
反正之後,他並沒有做更過分的事情。
可能你們覺得我不對,可對於我這樣的人,忍耐才是活下去的法則。
如果不能忍耐,我早就頭破血流了,那時候,誰管我啊?」
賴曉曼反抗一般的說道,她說的倒也沒錯,一個女孩子,不是本地人,在這個人情社會,她就是食物鏈的最低端。
龐晴天之所以勇敢,那是因為她有別人不具備的條件。
第一,她是警察,別人欺負不了她,第二,她家有錢,打官司也不怕。
「還有其他的嗎?比較異常的。」
勇敢是需要資本的,並不是每個人都能勇敢,正是因為這樣,勇敢才是最偉大的品格,因此,張子揚為了免得賴曉曼尷尬,連忙繼續問了下去。
「其他的就沒有了,自從經過了那種事情之後,每當兩個人吵架的時候我都感覺馮同光特別的虛偽,他吃醋,他害怕老婆跑了,他表現的很被動,可真的是這樣嗎?」
賴曉曼搖搖頭,感覺她比曹碧蓉更加了解馮同光。
翻翻案卷,張子揚幾乎找不到馮同光的惡行,唯一的特點就是太愛老婆而已。
如果這一切都是假的,激情殺人也不成立了。
可這裡有一點改變,之前張子揚覺得馮同光沒有殺人,而且他應該是好人,現在顯示,這傢伙也不是什麼好人嘛。
趁著老婆不在會猥褻女鄰居的,這能是好人嗎?
「還有其他的嗎?」
張子揚帶著一點痛苦的問道,說實在的,他很不喜歡這樣的辦案方式,光是從動機上去找,很多東西都要考猜才行。
案發現場被燒毀,讓這個案子顯得很麻煩。
「我平常很忙的,也只知道這麼一點。」
賴曉曼也不能提供更多了,張子揚兩人離開現場,前往當地警局,在路上,龐晴天突然說道:
「子揚,你說會不會有這種可能,其實人就是馮同光殺的,他這個人善於偽裝,只不過,他偽裝的點和別人不一樣。
別人是儘可能的脫離現場,而他則是故意靠近現場,反正沒有確鑿的證據,誰也不能把怎麼樣。」
聽到馮同光猥褻行為之後,龐晴天對這個人可就沒有什麼好感了,一個人在老婆面前都表演,那得虛偽成什麼樣啊。
「這種可能性不是沒有,只是,有一個問題無法解釋,就是汽油。
馮同光承認確實灌了十五升的汽油,這一點你確認過了吧,馮同光的車上確實只有十五升汽油?」
張子揚沉思了一下說道,到現在為止,他依然是把馮同光排除在外的,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汽油。
在這個巨大可疑面前,其他的可能性就顯得很渺小。
「我確認過了,他的車上確實只有十五升的汽油,這有什麼問題嗎?
我覺得本地警方的推論挺有道理的啊。」
說著話,就已經到了本地警局,兩人進去,一個矮胖子出來接待,名叫張高義,是個副隊長。
兩人本來正在對話呢,到這裡也不好停下,張子揚便看向張高義問道:
「你們把馮同光列為最大嫌疑人也是因為汽油嗎?」
這是把張高義也拉進來,張子揚準備一起給解釋了,免得一再的說。
對於張子揚,但凡是個內行的都會敬佩有加,這位張高義也不例外,一聽張子揚問話,張高義連忙回答:
「對啊,你想啊,馮同光先是殺了人,然後買了汽油,汽油用了一半,剩下一半,多合理啊。
要不然,怎麼那麼巧,他剛和老婆吵完架,然後老婆就死了。
接著房間失火,引燃的是汽油,他還恰好買了汽油。
我記得您在電視上說過,案子中沒有巧合。」
都是姓張的,這位張高義很熱情,還引用張子揚的名言呢。
可張子揚聽了只覺得可笑,他是說過案子中沒有巧合,意思針對的是嫌疑人的不在場證明。
眼下這個案子,張高義是先把馮同光當做兇手,然後才湊齊了這些巧合,這就不太對了。
現代司法講究的是無罪推定,這樣進行有罪推定,湊巧合,太淺陋了。
再說了,這樣的結果只是看起來馮同光是兇手,試問,證據在哪裡?他承認了嗎?
既沒有證據也拿不到嫌疑人的口供,完全沒用的。
「你說的巧合不是完全沒有道理,只是,這種不精細的巧合,抵不住精細的巧合。
我看了案卷,發現在馮同光的車上發現的汽油一共是十五點零三升。
你們知道這意味著什麼嗎?」
為了方便說服,張子揚把數字都說了出來,大家之前怕麻煩,都是十五升,如今小數點後的是數字也出現了。
龐晴天和張高義一下子沒有聽懂,這個數字有什麼特別的?大家早就知道了啊。
「有什麼問題?」
龐晴天知道張子揚是在解釋之前的問題,好奇起來。
「問題大了,馮同光的口供,說他買了十五升的汽油。
可本地警方找到了三十升的銷售明細,推論很簡單,馮同飛買了三十升,用了十五升。
這太不合理了,且不說一個殺人犯怎麼會吝惜汽油的問題。
要把一個三十升的汽油恰好倒出一半,這個難度超出想像。
可以這麼說,就算實驗一百萬次,恐怕也未必會出現一次,恰好倒出了一半。
我看照片,車上只有一個桶,其他解釋都堵死了。
殺人犯要掩蓋現場的時候,難道還會準確的稱量一下,準確的用十五升?
可能性幾乎為零。
所以,我相信馮同光所說的話,他確實只買了十五升。
至於你們找到了銷售明細,每天汽油站賣出那麼多汽油,能找到三十升的, 就不能找到十五升的?
這個證據沒有任何意義。
那麼,馮同光買了汽油,卻沒有用,這只會減少他的嫌疑。
從馮同光現有證詞來看,他是無罪的。」
張子揚給出了解釋,數字是很精確的東西,馮同光既然說是買了十五升汽油,就不太可能是用剩下的。
除非馮同光是個神經病,偏執狂。
這個在證詞中沒有任何的展現。
「這樣啊,嗯……那怎麼辦?難道放了他?」
張高義為難起來,把殺人嫌疑犯放出去,如果萬一發生了什麼事情,他可承擔不了責任。
「該放當然要放,這都有法律明確規定的,你煩惱什麼?
根據法律辦事就是了。
不過,在此之前,讓我詢問一下他吧。」
張子揚搖搖頭,對這位的辦事風格十分不認同,警察是踐行法律的,考慮法律之外的任何東西,都是對法律的褻瀆。
如果找不到馮同光犯罪的證據,羈押期限過了,必須得放人,不然的話,本身就是在犯法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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