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6章 律師來了
第二百三十六章 律師來了
姚青青想當絞殺藤,殊不知端木友農卻不是尋常樹木,任人攀援,他在以前瞎混的時候,可是有個外號,叫做食人花!
那也是一個狠人,出名的下手毒辣!
當姚青青逼迫越來越厲害的時候,他開始反擊了。
先是對姚青青冷淡,然後和簡美惠,蔡雪琪二人熱乎起來,甚至,還玩起了傳說中的「雙飛」,這就是要正告姚青青,老子不缺女人。
同時也是一種明示,你看,老子是流氓,喜歡一龍戲二鳳,這麼道德敗壞,你還想嫁給我?
那你圖我什麼?圖我長相?不對吧,我長得也就比猴子少點毛而已。
圖我床上厲害?不對吧,我短小疲軟,是出名的快槍手。
說來說去,還不是圖我的金錢與權柄?
為了把姚青青的名聲搞臭,端木友農還發起了一場整風運動,指桑罵槐的說某些女人作風不正,攀龍附鳳。
他一不待見姚青青,別人自然不把姚青青放在眼中了,各種和姚青青鬧矛盾。
可姚青青還是抓住了端木友農的弱點,說自己懷孕了,要聯繫端木友農的老婆。
至此,端木友農惡向膽邊生,決定弄死姚青青。
他和簡美惠,蔡雪琪商量好,讓她們二人,一個把姚青青引到樓頂,一個則負責發現現場,同時,把風聲放出去,姚青青受到了詛咒。
傳銷窩裡的人,雖然被騙了,卻也不是純傻逼,都大概知道端木友農要對姚青青動手了。
在封閉的環境中,人人自危,人人懦弱,這便造成了當日案發,無人破壞現場的詭異情況。
「我也是受害者啊,他經常讓我陪他的那些生意夥伴睡覺!」
說完之後,蔡雪琪嗷嗷的哭,悲從中來,不可斷絕。
沒辦法,端木友農很快就看不上她了,便把她當個工具。
倒是簡美惠還比較幸運一些,第一次作為工具人是陪二狗子。
端木友農對兩人的分工明確,簡美惠主要配合他表演讀心術,蔡雪琪則負責連接二狗子,讓二狗子當好防護服,隨時替他頂罪。
因為這層聯繫,蔡雪琪和二狗子早就發生了那不可描述的關係。
剛才張子揚逼迫到她身上,眼看無法遮掩,便按計劃引到二狗子身上,不想二狗子傻人沒邏輯,回答不了作案手法,一下把端木友農牽扯了進來。
「都是端木友農讓我們幹的,我們是被迫的,我們作為女人,能幹什麼?
如果不聽他的話,我們就會像姚青青一樣了!」
簡美惠把罪惡都堆在端木友農身上,開始聯合蔡雪琪,把自己塑造成受害者。
別說,聽她這麼說,還真像那麼回事,畢竟,姚青青都被殺了,她們要說不害怕那是假的。
只是,端木友農的話,很快就打了二人的臉:
「臭婊子,死三八,你們敢背叛我,說我殺人,你們是什麼好鳥嗎?
勸我弄死姚青青的,不就是你簡美惠嗎?
說要替我打死姚青青的,不就是你蔡雪琪嗎?」
三人野狗一般,互相撕咬。
眾人一聽,頻頻點頭,簡美惠和姚青青吵架,蔡雪琪和姚青青打架,明顯是矛盾在升級,固然最後是端木友農動了手,這兩個爛女人卻肯定是煽風點火之人。
「都不是什麼好東西!還有你們!」
張子揚一指台下,「貌似高亢,熱忱,其實你們就是囚犯,一臉的囚氣,眼見有人被殺,你們不聞不問,漠然視之,就沒想過有一天輪到你們嗎?」
張子揚厲聲訓斥,接著痛罵:
「狗一般的東西,你們也能算人嗎?」
再想到姚青青,這人雖然是受害者,卻也不是什麼好鳥,無非是鬥爭的失敗者。
「端木友農,他們豬狗不如,奴氣十足,對你卑躬屈膝,而你就是那個奴隸主,封建帝王,劣跡斑斑,罄竹難書。
玩弄女性就算了,她們自願給你當母狗,這不是罪過,可殺人一事,你還不一一道來!」
張子揚到現在還沒想清楚作案手法呢,便希望端木友農能親自說出來。
可惜的是,端木友農太精明了,他清楚的很,就算有人證指認,如果沒有物證,沒有說清完整的作案手法,就算警方知道是自己殺的人,也無法給自己定罪。
現代法律,疑罪從無,罰行不罰心,所有人都可以以為他殺人了,可他怎麼殺的,證據不全,他便可逍遙法外。
哈哈……
端木友農拿下德高望重的長者面具,放肆大笑,不慌不忙,蔑視的掃視全場,看到二狗子,搖頭而嘆息:
「二狗子啊,你雖然忠心,卻是個傻貨!
不過,比起這兩個臭婊,你還是很好的!
你對我忠心,我也待你不薄,這些年,這廠子是我的後宮,也是你 的後宮,咱們哥倆玩的挺痛快的!」
接著,看向簡美惠,蔡雪琪二人:
「你們以為這樣就能讓我攤上殺人罪,你們自己遠離懲罰?
做夢!
我根本沒殺人,說我殺人拿出證據,說出我怎麼殺人的。
說不出,我就沒罪!」
最後面向台下眾人:
「各位,我端木友農這塊牌子不會倒,固然,我和各位女生都有過魚水之歡,可那是你們自願的,甚至是你們祈求的。
我是一個重情的人,只要不背叛我,我絕不會辜負你們!
咱們現在最重要的就是團結一心,以廠為家,熱愛我們的事業,維護我們的事業,沉靜應對,等待風波過去。
有廠才有我,有廠才有你,沒有這個工廠,你們就是無根之萍,什麼也不是。
疾風知勁草,板蕩識忠臣,你們對廠夠不夠忠誠,是不是真的愛廠如家,就看當下了。
拿出你們的勇氣,拿出你們的智慧,拿出你們的忠誠,考驗你們的時候到了。
平常天天說愛廠如家,如今,就是貫徹這四個字的時候。
生而為人,當貫徹如一,諸位不負我,我絕不負你們!」
端木友農慷慨激昂,一表凜然,簡直在演講,還在試圖穩住台下眾人的人心。
或許是被他壓制慣了,都得了斯德哥爾摩綜合徵,台下嗡嗡幾下,並沒有表達出什麼憤慨來。
這個時候,端木友農的法務律師到了,上來就叫道:
「請你們尊重我的當事人,他現在最多是犯罪嫌疑人,不是兇手!
我是他的律師,全權代表他,有什麼問題你們可以問我,你們沒有審問他的權利!」
這位律師帶著眼鏡,白白淨淨,卻有點天真了,這裡不是美利堅,遵守的也不是海洋法系,這裡遵守的是大陸法系,且自有國情,是具有特色的大陸法系,警察要審問犯人,律師別說代表了,根本沒有在場的權利。
「呵呵,你是在國外待久了吧?以為這裡是什麼地方?
刑事訴訟法我也熟悉,只強調了審問犯人,最好在看守所進行。
可沒有規定律師有在審問現場的權利。
你只知道法無禁止皆可為,可你知不知道,凡事有例外,法不允許,你同樣不可為!」
對本國法律,張子揚熟透了,直接點出這位律師的盲點,一下擊沉。
雖然他也不知道為什麼律師無法待在審問現場幫著當事人,可法律就是這麼規定的,他是執法者,只管執行法律,卻沒有權利定義法律。
關於法律背後的法權,背後的文明邏輯,這不是他應該關心的事情。
什麼叫法律?法律就是一國之民意凝聚,一個人再厲害也是海洋里的一滴水,無法改變法律。
張子揚不能,這位律師當然也不能!
雖然他們都知道,單就這條法律而言,確實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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