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文的那令人厭惡的聲音從手機里傳來
「主人...」
「她要求我在國慶節當天結婚!」
「嗯」
汪沅冷冷應道
「答應她」
「明天上午十點鐘你回復劉秀秀,就說我同意了!」
「但是。。。。」
「再告訴劉秀秀,我同意結婚,是有條件的。」
「必須要有新房和彩禮。首先我要在海市有套婚房,婚房不得少於一百五十個平方,不要毛坯,要精裝修的。其實另外彩禮不得少於八十八萬,最後還要五金!」
汪沅給孔文下達第一個指令.
「把我提的要求轉述告訴劉秀秀,說我堅持這兩個條件,沒有就不結婚。劉秀秀一有答覆立刻告訴我!」
這是第二指令。
「把你所有值錢的東西都賣掉,聽清楚了是所有!再把你所有的錢都轉到我卡上,備註寫明是還款」
這是第三個指令。
汪沅冷笑,她倒要看看這個劉秀秀能為促成自己和孔文的婚事,究竟能做到什麼程度?
她也很想知道劉秀秀知道了自己提的這幾個要求,會不會氣得鼻子冒煙!
她提的這些要求就是故意的,這些要求中就房子這一項就不是個小數目。
按海市目前的房價,就算是毛坯,稍微差點的地段都要到三萬多一平,一百五十個平方,都要四五百萬,如果再是精裝修的,那就要更貴一些了!六七百萬都是灑灑水啦!
還有八十八萬的彩禮。。。。
還有五金。。。
說是五金,只是這麼一說而已,到時老娘必須要從頭到腳都要買齊全了!
這就這粗粗一算,至少要準備個一千萬打底吧!
呵呵。。。
這個錢,我看你劉秀秀到底是掏還是不掏。。。。。
汪沅也很想知道自己下的這個又香又殘忍的誘餌,劉秀秀會不會把它吞下去。
如果想吞的話,毫無疑問她要出點血了!
如果不吞,呵呵,這個局無疑就做不下去了!
這個選擇題,還是留給劉秀秀小姐自己去做決定吧!
自己坐著看戲就好,至於到底誰才是局中人,不到最後一刻怕還是真很難說!
不過,以汪沅對劉秀秀行事作風的了解,還真說不定。。。她就把這個餌吞下去了!
劉秀秀她。。為達目的不擇手段,能在自己身邊埋伏十來年,自然也不在乎花個一千萬!這一千萬對劉秀秀。。對她的公司算得上是一筆不小的錢,但也還不至於傷筋動骨!
至於到時怎麼解釋孔文一個從大山溝里出來的窮鬼怎麼能買得起房子,怎麼能給得起八十八萬的彩禮。。
這一切,汪沅相信。。劉秀秀她。。都會替孔文找出一個完美的藉口的,她肯定會讓這一切都有一個合理的說法的!
只不過啊。。。
這些錢,只要劉秀秀拿了出來,汪沅可沒想打算再讓她拿回去,如果這麼簡單的話,自己何必弄這一出呢?
她想得倒是很美,用房子和錢把自己釣入坑中後,再把這些再收回去!她什麼損失都沒有的就把自己搞定了!
呸!
怕不是再想屁吃!
她想的怕不是有點單純了!
只要房產證上是孔文的名字。。只要錢到了孔文的卡上。。。
呵呵。。。
一切就都不再受她劉秀秀控制了。。。
就讓她經受下現實的毒打吧。。。。。
汪沅眉頭一挑,自己給了自己一個肯定的眼神!
好期待啊。。。
即將發生的那些事。。。如此令人期待和興奮啊!
汪沅舔了下嘴唇,嘴角勾起了一抹帶著深意的笑容!
這些都還只是在金錢方面,收的一些小小的利息而已!
其他的,自己會一點一點慢慢跟劉秀秀算的!
現在只是才讓劉秀秀破點財而已,也正好拿這些錢來充實一下自己的錢包!
挺好!
還有自己為孔文花的那些錢,汪沅是一定要拿回來的,這本就是她自己的錢當然要拿回來.
不止要拿回來,而且要光明正大的拿回來,備註這個東西也是必須要加的,不然到時候再有點什麼意外情況出現,自己就被動了!
劉秀秀那個賤人,說不定到時也會利用這些事來做文章,她現在有人、有錢、還有勢,一樣都不缺,更還有她父親那麼個大靠山.
而自己呢?
自己眼下除了知道有劉秀秀這麼個仇人外,什麼實力都沒有,在明面上自己毫無對抗之力!
所以不可不防!不得不防!
小心駛得萬年船!
永遠不打無準備之仗!
自己敢提這些要求,當然就不怕後患。
就算你劉秀秀到時說這個房子、這個錢是你出的,是你給孔文的,可誰證明這一點!
汪沅敢打包票,劉秀秀是不可能從自己的公司或是自己的卡上直接轉錢給孔文的。為了欲蓋彌彰的遮掩她和孔文的那層見不得光的關係,劉秀秀必然會採取曲線救國的方式,從其他地方或其他人的卡上將這個錢合理的變成孔文自身的錢。
汪沅就是吃准了劉秀秀不敢光明正大將這個事公之於眾的心理,她父親劉參謀長的位置是她的強大靠山,同時卻也是她的致命軟肋。註定了劉秀秀不敢明目張胆為惡,總要為自己尋一層遮羞布。
汪沅還打算要好好的研究下華國的法律,「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好好學習律法,熟悉並且能熟練運用其中的條款,這才是正確的思路.
國外的那些律師,為什麼能在上層社會混得如魚得水?
又為什麼會被稱作流氓律師?
因為...其實在某種程度上,律師和流氓根本就是同一種人,都是試圖和法律對抗的人!只不過一個是赤膊上陣,粗魯不堪,直接挑釁法律;一個是進行了精心的包裝,披上了斯文的外衣,打上了領帶,拿著放大鏡找出了法律的漏洞,再合理的利用這些漏洞為一個個的罪犯逃脫法律的制裁!
在這些披著人皮的流氓的辯護下,沙人犯成了偶爾的無心之過、開車撞死人不是車有問題就是死人有問題、K藥也是為了獲取藝術靈感.....
汪沅在國外呆的時間有點長,做的事情又都是遊走在法律之外的打打沙沙、見不得光的事,肆無忌憚、隨心所欲慣了!某些程度上,她的思維有些西方化了,對法律的敬畏之心沒有那麼重!
但在國內該收斂的時候還是要學著收斂一些,明知不可為卻為之,這特麼不是蠢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