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軍功制度

  把以少擊多,破城、破陣的戰鬥定性為「上陣」,雙方力量相當的為「中陣」,以多擊少的為「下陣」。其次,再根據對敵殺獲率,將殺獲率達到四成以上的定為「上獲」,二成的為「中獲」,一成以下的為「下獲」。如此則「上陣上獲」的軍功最大,「下陣下獲」的軍功最小。當然,參加一場戰鬥的將士眾多,在「陣」「獲」相同時,還要根據將士們的具體貢獻,將軍功分成一、二、三等。比如「上陣上獲」的第一等可以得到五轉,第二等得四轉,第三等就只有三轉了。這裡的「轉」是當時用來衡量功勞的單位。其他如「上陣中獲」和「中陣上獲」的第一等均為四轉;「上陣下獲」「中陣中獲」「下陣上獲」的第一等可得三轉;「中陣下獲」「下陣中獲」第一等為兩轉,各個不同「陣獲」的二、三等分別遞減一轉,下陣下獲就不再分等,均為一轉。至此,唐朝就形成了一個總共有25個等級的軍功體系

  凡十有二轉為上柱國,視正二品;十有一轉為柱國,視從二品;十轉為上護軍,視正三品;九轉為護軍,視從三品;八轉為上輕車都尉,視正四品;七轉為輕車都尉,視從四品;六轉為上騎都尉,視正五品;五轉為騎都尉,視從五品;四轉為驍騎尉,視正六品;三轉為飛騎尉,視從六品;二轉為雲騎尉,視正七品;一轉為武騎尉,視從七品。」勛官品級越高,需要的轉數就越多。

  這裡要注意一個關鍵字:「視」,所謂「視」即比照、等同之意,也就是說勛官的品級只是比照相應品級而已。在唐代,官員的職級和職務是分離的,其序列分為散官、職事官和勛官三類。散官序列相當於今天的職級,決定官員的薪俸待遇等級。職事官序列相當於今天的職務,是官員的具體職掌。一個官員可以沒有職務,但一定要有「散階」,即職級。而勛官之制「本以酬戰士,其後漸及朝流」,作為授給有功人員的一種榮譽,勛官雖有品級,但與散官一樣不是實職。那勛官制度的吸引力到底在哪裡呢?

  第一,勛官授任沒有出身限制。只要有軍功,不管什麼出身都能授勳,如果是特別重大的軍功,還可以超格擢授。比如貞觀十九年(645年)唐太宗親征遼東,在攻打安地城的戰役中,平民薛仁貴一身白衣,手斬賊將,所向披靡,立下奇功。戰後,他不僅得到勛位,而且一下子就被封為從五品下的游擊將軍(散階),被任命為雲泉府果毅都尉(介於從五品到正六品之間的實職)。不僅平民可以授勳,而且就算是太常寺的「音聲人」也可以。所謂「音聲人」即唐代對官府樂人的總稱,他們的地位比平民還低。但唐代規定「太常音聲人,得五品以上勛,非征討功不除簿。」這就是說,這些官府樂人如果能憑藉軍功獲得五品以上的勛官,就可以從官府樂戶中除籍,成為自由人。

  第二,勛官享有很多優惠條件。其一,勛官可以得到一定數量的私田。唐代規定「凡官人及勛,授永業田」,子孫世襲,皆免課役,成為官員的私田。其二,勛官可以向吏部請求參與職事官序列的敘官而正式踏入仕途,只是在敘官時必須降階敘任。最高品級的勛官——上柱國(正二品)只能敘任正六品上的官職,其下依次遞減。其三,勛官就算不能進入職事官序列,還有得到散階的機會。按規定,沒有實職的勛官要輪番到兵部和外州盡宿衛之職,上柱國以下番上滿四年,驍騎尉以下番上滿五年者,就可以參加兵部選拔,通過者就能得到相應品級的散階。落選者在第二個宿衛周期滿後,可再次參加選撥。其四,高品級勛官子弟有進入中央官學學習的機會。唐代中央官學為國子監,下轄國子學、太學、四門學、律學、書學和算學等六所學校,各有固定生源和員額。其中勛官二品,縣公、京官四品帶三品勛封之子可以入國子學;勛官三品以上有封之子可以入太學;勛官三品以上無封、四品有封之子可以入四門學。其五,勛官子弟有靠門蔭入仕的資格,雖然在入仕時的官階僅為最低的從九品。多餘的勛封還可以轉授家人。唐代明文規定「勛至上柱國有餘,則授周以上親,無者賜物。」

  第三,勛官的授與很正規。唐前期通常是在戰後派專人到軍中敘錄軍功,再由御史台的監察御史審核戰功的真實性,吏部的司勛郎中等審核授予勛級是否與戰功相符。審核後的軍功,經天子認可後,由兵部下發正式的「告身」。在「告身」上,從宰相開始,逐級審驗的官員直至抄寫人員,都要署名蓋章,並蓋上專門的「尚書吏部告身之印」,顯得尤為隆重而正規。

  正因為如此,在唐前期,對於平民而言,通過軍功得授勳官,是一條很有吸引力的出路。在TLF阿斯塔那24號墓出土的一封家書中,就記載了唐太宗貞觀二十年(646年)洛陽一個名叫趙義深的人給遠在西州的阿婆寫信,信中提到得知西州的大兄被授予正七品勛官雲騎尉,全家「喜悅不可言」。而雲騎尉在整個勛官序列中僅僅排倒數第二,可見當時得授勳官是一項很體面的榮譽。不僅平民看重授勳,而且當時的文人士大夫,甚至朝官子弟也把立軍功、封勛官看成一條入仕的捷徑,所以唐人尚武實與推行勛官制有很大關係。

  但自唐高宗、武則天以後,「授勳者動盈萬計」。節度使制建立後,唐玄宗又讓節度使自行組織軍功敘錄,將領們為了籠絡軍心,往往虛報戰功,勛官地位大不如前。安史之亂後,國庫空虛,將士有功,朝廷無法賞給錢財,只好用勛官賞功,中使出使或諸將出征時常隨身攜帶大量空白告身,方便隨時填寫發放。勛官泛濫如此,不僅毫無榮譽感可言,而且優惠政策更難兌現,勛官制度徹底失去吸引力,唐朝軍隊的輝煌也隨之成為過眼雲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