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寫書收集的資料

  五花:金菊花比喻賣茶的女人。木棉花比喻上街為人治病的郎中。水仙花比喻酒樓上的歌女。火棘花比喻玩雜耍的人。土牛花比喻一些挑夫。

  八門:一門金「金點」是江湖藝人管相面算卦的總稱。有啞金、啃子金、戧金、袋子金、老周兒等等。

  二門皮「皮」行是賣藥的總稱。這行又叫「挑漢兒的」。按所賣藥的不同,分別稱為:挑招漢、挑頓子漢、挑爐啃、挑罕子、挑柴吊漢、挑將漢、挑粒粒、挑熏子漢的等等。

  三門彩「彩」是彩立子。凡是變戲法的,皆稱為「彩立子」變洋戲法的叫「色唐立子」。

  四門掛在市場、廟會練把勢賣藝的,江湖人調侃兒叫他們為「掛子行」。分為:支、拉、戳、點、尖、腥等等。

  五門評說評書的。唱大鼓書的叫「使長傢伙的」說評書的叫「使短傢伙的」。

  六門團說相聲的。江湖人管說相聲的調侃兒叫「團春」的。

  七門調搭篷扎紙的。扎紙,又稱紙紮、糊紙、彩糊,融匯剪紙、繪畫、草編、竹扎、裱糊為一體。家裡辦喪時購置燒給死者。清末也一說為買鴉片毒品的。

  八門柳唱大鼓的。江湖人管唱大鼓這行調侃兒叫「柳海轟」的。有奉天調、樂亭調、西河調、梅花調、梨花調等。

  時間:隋朝滅亡,唐朝新立,武德二年,三年。

  唐朝初期實行均田制,對丁男和中男授口分田和桑麻田。並由基層組織監督實施農桑(或麻)種植。並按照規定向國家交納「租調庸」等賦稅,每丁每年要向國家交納粟二石,稱作「租」;交納絹二丈、綿三兩或布二丈五尺、麻三斤,稱作「調」;納絹代役即為「庸」[3]。調和庸基本都是紡織品及原材料。據統計:天寶中,全國賦稅收入,包括租庸調、地稅、戶稅「歲計粟則二千五百餘萬石,布絹綿二千五百餘萬端屯匹,錢則二百餘萬貫。」[4]。

  胡椒原產地在印度,在唐代傳入我國。

  菠菜原產地在伊朗,在唐代傳入我國。

  北方黍粟,小麥,南方水稻。

  高粱。

  唐律明文規定,殺自家牛馬徒一年。主人殺掉自己養的馬或者牛,要服一年苦役,也就是國家禁止殺死這兩種大牲畜,當然更禁止吃牛肉。

  那麼,唐朝人最經常吃的肉類是什麼呢?不是豬肉,是羊肉。

  唐朝親王以下到二品大官,每個月供給二十口羊、六十斤豬肉,三品官每個月只給十二口羊,四品五品官每個月給九口羊,都不給豬肉,可見那時羊肉要比豬肉普及得多。羊肉膻味很重,所以能去膻的「胡椒」這種調料,就特別受重視。這玩意是來自西域南亞的進口貨。除了豬、羊和牛以外,唐朝人也吃驢肉、狗肉,另外還時不時能吃到些野獸肉。

  不過這又有個問題了,比如說您跟幾個朋友外出打獵,忙活半天,放倒了一頭大野豬,找柴生火,剝皮切肉,原野燒烤,哥兒幾個美美撮一頓,然後野豬肉還剩下一大堆呢!叫下人背回家去也一頓吃不完,這要是放壞了怎麼辦?同理,過年前大規模殺豬殺羊,也會有很多肉一時吃不完。

  這時候就得動用科技手段——人工防腐劑什麼的弱爆了,古人用鹽、醋、酒、花椒等各種調料,加上風乾、烘乾、發酵等製作技術,就能做出脯、臘、酢、菹等各種純天然、無公害,保質期又很長的食物,而且很好吃喲。

  唐朝的律法:唐朝的主要法律形式有哪四種?

  1人回答

  易書科技

  2019-02-01

  致力於圖書出版、影視IP

  關注謝謝你的關注

  唐朝的主要法律形式是律、令、格、式四種,構成了唐代前期立法的整體,它們處理著國家社會生活中各個方面的問題。

  (一)律

  據《唐六典》的解釋:「律以正刑定罪」,主要是刑事鎮壓的法律條文,其中也包括民法、婚姻法及訴訟法的規範,涉及的領域和所調整的內容極為廣泛,幾乎囊括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律作為國家的基本法典,具有較大的穩定性和確定性。

  (二)令

  據《唐六典》的解釋:「令以設范立制」,是國家的組織制度方面的有關規定,涉及範圍比較廣泛。一般偏重於某個領域中的有關事務,如戶令、獄官令等。

  (三)格

  據《唐六典》的解釋:「格以禁違止邪」,是皇帝臨時頒布的各種單行敕令、指示的彙編,主要是皇帝針對某一事項制定的,內容具體、龐雜,效力最高,是法律法令的重要來源。

  (四)式

  據《唐六典》的解釋:「式以軌物程事」,是國家機關的公文程式和行政活動的細則,具有行政法規的性質。

  唐朝創製的多種法律形式,標誌著我國封建法律制度的系統化和周密性。統治者通過律、令、格、式四種法律形式,把各個方面的社會關係都納入法律調整的範圍以內。唐朝的主要法律形式有哪四種?

  1人回答

  易書科技

  2019-02-01

  致力於圖書出版、影視IP

  關注謝謝你的關注

  唐朝的主要法律形式是律、令、格、式四種,構成了唐代前期立法的整體,它們處理著國家社會生活中各個方面的問題。

  (一)律

  據《唐六典》的解釋:「律以正刑定罪」,主要是刑事鎮壓的法律條文,其中也包括民法、婚姻法及訴訟法的規範,涉及的領域和所調整的內容極為廣泛,幾乎囊括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律作為國家的基本法典,具有較大的穩定性和確定性。

  (二)令

  據《唐六典》的解釋:「令以設范立制」,是國家的組織制度方面的有關規定,涉及範圍比較廣泛。一般偏重於某個領域中的有關事務,如戶令、獄官令等。

  (三)格

  據《唐六典》的解釋:「格以禁違止邪」,是皇帝臨時頒布的各種單行敕令、指示的彙編,主要是皇帝針對某一事項制定的,內容具體、龐雜,效力最高,是法律法令的重要來源。4、式——是國家機關的公文程式

  、唐律十二篇的內容

  1、第一篇名例:57條,是關於刑罰種類及其適用的一般原則的規定,為《唐律疏議》的總綱,相當於現代刑法的總則。

  五刑——即笞、杖、徒、流、死。

  十惡——謀反、謀叛、謀大逆、惡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義、內亂。

  八議、請、減、贖、官當、免——各級官僚的法律特權。

  刑法原則——劃分公罪和私罪;自首減免刑罰;共犯區分首從;二罪以上俱發,以重者論;累犯加重;同居相隱;比況類推;老小廢疾減免刑罰;涉外案件的處理原則;同罪異罰;區分故意和過失。

  2、第二篇衛禁:33條,主要是警衛宮廷和守衛關津要塞方面的規定。

  3、第三篇職制:59條,主要是懲治官吏違法失職的規定。

  4、第四篇戶婚:46條,主要是戶籍、田宅、賦役和婚姻家庭方面的規定。

  嚴格保護封建國有土地和私有土地的所有權

  嚴禁脫戶漏口、逃避賦役

  維護封建的婚姻家庭關係--離婚以七出、義絕為條件;財產繼承採用諸子平分制,貴族身份的繼承權只屬於嫡長子孫。

  5、第五篇廄庫:28條,是關於牲畜、庫藏管理方面的規定。

  6、第六篇擅興:24條,主要是關於兵士徵集、軍隊調動及興造方面的規定。

  7、第七篇賊盜:54條,是關於保護封建政權、地主階級的政治利益及生命、財產不受侵犯的規定。

  以謀反、謀大逆、謀叛罪嚴懲危害封建政權及皇帝特權的行為。

  嚴懲危害生命安全的犯罪。

  對盜罪作了明確規定--竊盜、強盜、監守盜

  嚴禁買賣人口

  8、第八篇斗訟:60條,是關於鬥毆傷人和控告、申訴等方面的規定。

  9、第九篇詐偽:27條,是關於欺詐和偽造方面的規定。

  10、第十篇雜律:62條,不便編入其它各篇的犯罪,皆歸入此篇,包括買賣、借貸、市場管理以及姦情方面的犯罪。

  11、第十一篇捕亡:18條,是關於追捕逃犯、捕捉罪人和逃丁的規定。

  12、第十二篇斷獄:34條,是關於司法審判和監獄管理方面的規定。

  、唐朝的司法制度

  1、司法機關

  (1)中央司法機關--大理寺、刑部、御史台。

  (2)三司推事--重大案件,由大理寺、刑部、御史台長官共同審理的制度。

  (3)地方司法機關--行政長官兼理司法。

  2、訴訟制度

  (1)管轄--根據犯罪發生區域、罪行輕重、被告身份,劃分了各級審判機關的管轄權。

  (2)起訴--舉劾、告發、告訴

  (3)審判--以原告訴狀為準;採取五聽的審判方式,同時也以眾證定罪;'罪從供定',但禁止任意刑訊;規定迴避制度;司法官判決須'具引律、令、格、式';'服辯';司法官對於應該'言上'或'待報'的案件不得擅自判決。

  (4)執行--徒流刑應送配所,死刑的執行須奏報皇帝批准。

  3、監察機關對司法活動的監督

  御史台的主要任務是監督國家各級官吏是否遵守法律。其下設台院、殿院、察院。台院和殿院的御史主要糾察中央及京城的各級官吏;察院御史則巡察州縣,糾察地方官吏的違法失職行為。

  )以德禮為治,注重教化。認為自古以仁義治天下,國家則長治久安;而專以法治,救弊除害於一時,國家則會很快敗亡。(2)加強立法,力求寬簡。即位不久,便命大臣修訂法典。武德七年頒布《武德律》,貞觀十一年頒行《貞觀律》。修律過程中,刪繁就簡,去重從輕。(3)明正賞罰,不殊貴賤。他認為賞罰之得失,關係國家的安危,必須做到'一斷於律',賞不遺親遠,罰不阿親貴。李世民特別注意克制自己的感情,帶頭守法,避免用自己的主觀意志來取代法律。(4)加強覆核,控制死刑。貞觀元年,實行中央機關對死刑判決的合議,首創封建法律史上'九卿議刑'制度。

  )主張儒法合流。他以儒家經典為依據,以儒家封建綱常思想為指導,對唐律條文進行疏議,完成了封建法典的儒家化過程。(2)主張維護封建等級特權制度。對唐律中規定的特權保護制度進行解釋。。(3)主張罰當其罪。主張官吏嚴格依法斷案,做到罰當其罪。(4)主張整肅吏治。在法律疏議中強調官吏要'導德齊禮,移風易俗'。對一切貪贓枉法行為都要追究刑事責任,論罪處罰;而對負有監督責任的官吏在職務內犯罪,要加重處罰。

  唐代外地傳入的藥材據漢文史料《酉陽雜俎》、《嶺表錄異》、《諸蕃志》、《嶺外代答》及***史料《藥草志》(Traite des simples)、《博物志》(Histoire naturelle)、《東域紀程錄叢》(Cathay and the way thither)、《阿拉伯輿地叢刊》(Bibliotheca Geographorum Arabicorum)的記載,唐宋時期輸入到中國的阿拉伯農業品種,數量眾多,品種各異。[[2]]唐代,段成式在《酉陽雜俎》一書里,保存了大批唐代從阿拉伯引進、傳入的農業新品種,在中國農業史上具有較高的科學價值。美國東方學者勞費爾(B.Laufer)在《中國伊朗編》(sino—Iranica)一書中,對《酉陽雜俎》的農學價值給予了高度的評價。他說:「段成式在大約公元八百六十年所寫的《酉陽雜俎》里,提供了許多關于波斯和拂林植物的很有用的材料。」[[3]]南宋時期,趙汝適在《諸蕃志》中,又記載了從阿拉伯傳入的、數量更多的農業新品種。這些新品種,種類繁多,在中國分布甚廣,其中大部分作物後來成為我國農業經濟品種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現據漢文史料和***史料的有關記載,對部分農業新品種的輸入,列舉如下:

  阿月渾子波斯語agozvan的漢譯,為漆樹科的一種樹或灌木,約有六種,原產於伊朗和亞洲西部。唐時由阿拉伯人傳入中國。阿月渾子的果實是波斯和中亞人常見的食品。《酉陽雜俎》云:「胡榛子、阿月生西國,蕃人言與胡榛子同樹,一年榛,二年阿月。」[[4]]《本草拾遺》亦云:「阿月渾子,氣味辛溫,清無毒。主治諸痢,去冷氣,令人肥健。」[[5]]

  葫荽又名芫荽,波斯語gosniz的漢譯,原產於亞洲西部、波斯及埃及一帶,唐時由阿拉伯人傳入中國。孟洗《食療本草》和陳藏器《本草拾遺》對這種植物的屬性、生長周期、水文環境等,作了詳細的記載。

  胡椒波斯語pilpil和阿拉伯語filfil的漢譯,主要產于波斯、阿拉伯、非洲、印度及東南亞一帶,唐時傳入中國。《酉陽雜俎》云:「胡椒,出摩伽陀國,呼為昧履支。其苗蔓生,莖極柔弱,葉長寸半,有細條與葉齊,條上結子,兩兩相對,其葉晨開暮合,合則裹其子於葉中,子形似漢椒,至辛辣,六月采,今人作胡盤肉食皆用之。」[[6]]

  回回蔥原產于波斯和中亞地區,傳入中國後,最早見於唐代孫思邈的《千金食治》,稱為「胡蔥」。宋代的《開寶本草》稱「蒜蔥」或「胡蔥」。

  蔽齊波斯語birzai的漢譯,又稱白松香,原產於敘利亞、波斯,唐時中國始知有此種植物。《酉陽雜俎》云:「蔽齊,出波斯國,拂林呼為玕勃梨他。長一丈余,圍一尺許。皮色青薄而極光淨,葉似阿魏,每三葉生於條端,無花實。西域人常八月伐之,至臘月,更抽薪條,極滋茂。若不剪除,反枯死。七月斷其枝,有黃汁,其狀如蜜,微有香氣,入藥療病。」[[7]]

  無食子波斯語muzak的漢譯,原產于波斯、亞美尼亞、敘利亞和小亞細亞等地,唐時傳入中國。無食子內含百分之七十單寧酸,古代用於醫藥、工藝及鞣皮製革等。《酉陽雜俎》云:「無石子,出波斯國,波斯呼為摩賊。樹長六七丈,圍八九尺,葉似桃葉而長。三月開花,白色,花心微紅。子圓如彈丸,初青,熟乃黃白。蟲食成孔者正熟,皮無孔者入藥用。」[[8]]

  八擔仁原產于波斯,唐時傳入中國,名為「婆淡」。《酉陽雜俎》云:「偏桃,出波斯國,波斯國呼為婆淡樹。長五六丈,圍四五尺。葉似桃而闊大,三月開花,白色。花落結實,狀如桃子而形偏,胡謂之偏桃。其肉苦澀不可啖,核中仁甘甜,西域諸國並珍之。」[[9]]

  波斯棗原產于波斯,唐時傳入中國。段成式據波斯語xurman譯為「窟莽」,宋代譯為「紇莽」。《酉陽雜俎》稱波斯棗「樹長三四丈,圍五六尺,葉似土藤。不凋。二月生華,狀如蕉華,有兩甲。漸漸開罅,中有十餘房,子長二寸,黃白色,有核,熟則子黑,狀類干棗,味甘如飴,可食。」[[10]]《嶺表異錄》載:「廣州有一種波斯棗,木無旁枝,直聳三四丈,至巔四向,其生十餘枝,葉如棕櫚,彼土人呼為海棕木,三五年一著子,每朵約三二十顆,都類北方青棗,但小耳。」[[11]]

  蒔蘿波斯語zira的漢譯,原產于波斯,又名小茴香,葛縷子,唐宋時由陸路和海路分別傳入中國。陳藏器《本草拾遺》稱蒔蘿出佛哲,李珣《海藥本草》稱蒔羅出馬來亞之波斯。宋代時,蘇頌《本草圖經》記載此種植物已生長於我國嶺南。

  齊墩波斯語zeitun的漢譯,即橄欖,原產于波斯、敘利亞一帶,唐時傳入中國。《酉陽雜俎》云:「齊墩樹,出波斯國,亦出拂林國,……樹長二三丈,皮青白,花似柚,極芳香。子似楊桃,五月熟,西域人壓為油,以煮餅果,如中國之用巨勝也。」[[12]]

  阿勃參敘利亞語apursama的漢譯,原產於阿拉伯南部,移植至巴勒斯坦一帶,唐時傳入中國。《酉陽雜俎》云:「阿勃參,出佛林國,長一丈余,皮色青白、葉細,兩兩相對。花似蔓青,正黃。子似胡椒,赤色。斫其枝,汁如油,以塗疥癬,無不瘥者,其油極貴,價重於金。」[[13]]

  蘆薈阿拉伯語alua或alwa的漢譯,為非洲特產,尤以索科特拉島(socotra)最為著名,唐時由波斯人和阿拉伯人傳入中國。李珣曰:「蘆薈生波斯國,狀似黑錫,乃樹脂也」。[[14]]《諸蕃志》曰:「蘆薈出大食奴發國,草屬也。其狀如魚尾,土人采而以玉器搗研之,熬而成膏,置諸皮袋中,名曰蘆薈。」[[15]]

  指甲花又名海蒳,阿拉伯語hinna的漢譯,原產于波斯,宋時傳入中國。段公路《北戶錄》云:「指甲花,細白色,絕芳香,今蕃人種之,但未詳其名也。又耶悉弭花,白末莉花,皆波斯移植中夏。」[[16]]宋時阿拉伯人用此花製成染指甲顏料,《癸辛雜識續集》云:「鳳仙花紅者用葉搗碎,入明礬少許在內,先洗淨指甲,然後以此付甲上,用片帛纏定過夜。初染色淡,連染三五次,其色若胭指,洗滌不去,可經旬,直到退甲,方漸去之。或雲此亦守宮之法,非也。今回回婦人多喜此,或以染手並貓狗為戲。」[[17]]

  阿魏波斯語angnyan的漢譯,原產于波斯和烏滸河、阿刺海和裏海東岸諸地。可作蔬菜、調味品和藥物,助消化、健胃,治皮膚紅種。其根為「回回茶飯」所用香料之一,味辛溫,主殺蟲,去臭,淹羊肉香味甚美。[[18]]中國史書《隋書》、《舊唐書》、《酉陽雜俎》、《諸蕃志》均載此種植物。

  胡蘆巴阿拉伯語huluba的漢譯,原產于波斯、美索不達米亞沙漠和西亞,野生,藥材用,宋時傳入中國南方各省。掌禹錫《本草》載此植物已成功栽種於廣東和貴州。《本草圖經》云:「今出廣州,或雲種出海南諸番,船客將種蒔於嶺外,亦生,然不及番中來者真好。」[[19]]

  押不花阿拉伯語yabruh或abruh的漢譯,原產於亞洲西部,由阿拉伯人傳入中國。首見於宋周密《癸辛雜識續集》,稱之為曼陀羅花,茄科,一年生有毒草本,夏秋開花,花冠呈漏斗狀,白色。宋代時,我國中醫已用押不花治咳逆氣喘、胃疼等病。[[20]]

  婆羅德梵語bhallataka、波斯語baladur及阿拉伯語beladur的漢譯,原產於印度、南洋群島、菲律賓及澳大利亞北部,宋時由海路傳入中國。婆羅德「樹似中華柳樹,子如蓖麻子,方家少用之。」此樹果被用於制墨水及染髮之用,果皮可染棉花。[[21]]

  從這一時期保留下來的各種農業史料來看,唐宋時期由阿拉伯民族引進、輸入到我國的農業新品種,幾乎含蓋了海外農業種類的各個領域,尤以經濟性作物和實用性作物為多。這些新的農業品種,不僅增加了我國農作物、園藝花卉、工藝產品的種類,而且也促進了農業、園藝業、工藝製造業及醫藥學的發展,在中國古代社會經濟開發中具有重要意義。由於一些新品種具有多種用途,因而便很快在我國安家落戶,成為我國農業生產中的必需品,對我國糧食結構的變化產生過很大影響。美國東方學家勞費爾(B.Laufer)對於中國的此舉給予了高度評價,他說:「中國人的經濟政策有遠大眼光,採納許多有用的外國植物以為己用,並把它們併入自己完整的農業系統中去,這是值得我國欽佩的。」[[22]]

  二、珍貴藥材品種的引進與傳入

  唐宋時期,中國和阿拉伯在醫藥學方面的交流也很密切。隨著唐代我國對外醫學交流的重心由印度逐步轉向阿拉伯,許多珍貴的阿拉伯藥材品種也隨著回回民族的來華而傳入到我國,中國史籍中也出現了許多有關***醫藥的記載。[[23]]從漢文史料的記載來看,這一時期輸入到我國的藥材業,礦物有綠鹽、石硫黃、密陀僧等;植物有乳香、沒藥、沉香、木香、砂仁、訶黎勒、蘆薈、琥珀、烏香、底野迦、補骨脂、蓽撥、蘇合香等;動物有象牙、膃肭臍、牛黃、犀角、狗寶等。據宋峴先生研究,段成式在《酉陽雜俎》一書里,記載了數十種動物、植物的藥名,對其性狀描寫得十分具體,從本草學的角度看,有較高的學術性。[[24]]兩宋時期,阿拉伯醫學體系已完全形成,這一時期輸入到我國的藥材品種,不僅數量大,而且種類多;既有***國家的藥材,又有其它地區的藥材。波斯***後裔李珣,撰寫了我國古代第一部最有價值介紹和研究從阿拉伯傳入中國的本草學專著——《海藥本草》,對96種海外藥材標明了產地,如安息香、訶黎勒出波斯,龍腦香出律國,金屑出大食國,木瓜出安南等。[[25]]阿拉伯藥材品種的增加,引起了中國人對阿拉伯藥方的關注。唐宋時期出現的醫學著作《新修本草》、《本草拾遺》、《食療本草》、《胡本草》和《重修政和經史證類備用本草》中,增添了許多由阿拉伯輸入的藥材。據漢文史料《回回藥方考釋》、《中藥大詞典》及***史料《醫經通典》(Kanunfi tibb)、《藥草志》(Traite des simples)的有關記載,當時阿拉伯民族輸入到中國的藥材品種,主要有:

  青琅玕青琅玕又名鹵股石,馬來語rongkol的漢譯,原產於地中海、紅海及呂宋,為熱帶海洋植物珊瑚所形成的岩石,做藥材用。唐代大量傳入中國。《新修本草》曰:「青琅玕,味辛平,無毒。主身癢,大瘡癰傷,白禿疥搔,死肌浸淫在皮膚中。……此石今亦無用,唯以療手足逆臚囗,化丹之事未的見其術。」[[26]]

  硇砂阿拉伯語lushai的漢譯,產于波斯、阿拉伯、非洲及東南亞火山分布區,其成份主要為錄化氨,味鹼咸,用於藥材及工業。《新修本草》曰:「硇砂,味咸,苦、辛溫,有毒,不宜久服。主積聚,破結血、爛胎,止痛、下氣,療咳嗽宿冷,去惡肉,生好肌,金銀,可為汗藥,出西戎。」[[27]]

  胡桐淚波斯語hutunlei的漢譯,產于波斯、非洲、東南亞及我國東南沿海,為胡楊樹脂的結晶體,常用於藥材。唐代大量傳入中國。《嶺表錄異》載:「胡桐淚,出波斯國,是胡桐樹脂也,名胡桐淚。」[[28]]《新修本草》亦載:「胡桐淚、味咸、苦,大寒,無毒。主大毒,焚心腹煩滿,水和服之取吐。又主牛馬急黃,馬黑汗,研二三兩灌之。又為金銀汗藥。」[[29]]

  綠鹽即硫酸銅礦,波斯人稱zingar,阿拉伯人稱zinjar,產於世界各地,以中亞地區最為上乘,主要用於治眼疾。唐代由大秦人和阿拉伯人傳入中國。《海藥本草》曰:綠鹽出波斯國,生石上,舶上將來,謂之石綠,裝色久而不變。方家言波斯綠鹽色青,陰雨中干而不濕者為真。[[30]]《新修本草》曰:「綠鹽,味咸、苦,辛、平,無毒,主目赤淚,膚翳眵暗。補以光明鹽、硇砂亦銅屑,釀之為塊,綠色。真者出焉耆國。中水取之,狀若扁青、空青,為眼藥之要。」[[31]]

  珊瑚波斯語xuruhak的漢譯,地中海、紅海、波斯灣古時皆產珊瑚,可做藥材和裝飾品。蘇恭曰:珊瑚生南海,又從波斯國及師子國來。寇宗奭曰:波斯國海中有珊瑚洲。海人乘大舶,墮鐵網水底取。珊瑚所生磐石上,白如菌。一歲而黃,二歲變亦。枝幹交錯,高三四尺。人沒水以鐵發其根,系網舶上,絞而出之。失時不取,則腐蠹。[[32]]我國古代史籍《翻譯名義》、《外國傳》、《述異記》等,多有記載。

  琥珀波斯語kahruba的漢譯,產于波斯及其它各國,可做藥材。《中國印度見聞錄》(Al-Kitab al-tani min』ahbar as-sin wal』-hind)載:「琥珀生長在海底,狀似植物,當大海狂吼,怒濤洶湧,琥珀便從海底拋到島上,狀如蘑菇,又似松露。」[[33]]唐宋時期琥珀作為高級貢品傳入中國,中國漢文史籍里保存了大量此方面的記載。《冊府元龜》卷九七二載,唐代宗大曆六年九月(771年),「波斯國遣使獻真珠、琥珀等。」[[34]]《宋史》卷四九○亦載,宋真宗大中祥符四年,「大食遣拖坡離進琥珀」。[[35]]

  兩宋時期,阿拉伯和非洲甚至更遠地區的香料藥物,也隨著阿拉伯民族的來華而大量輸入到我國。據《宋史》、《長編》和《宋會要輯稿》的記載,從宋太宗雍熙元年(984)到宋孝宗乾道四年(1168),大食麻羅拔(Murbat)、施遏(Shihr)、奴發(Zufar)、囉施美(Khwarizm)、吉茲尼(Ghazni)、木蘭皮(Almoravide)、毗喏耶(Ifrikya)等國的***商人,輸入到我國香料藥物就有白龍腦、薔薇水、琥珀、香藥、龍鹽、膃肭臍、五味子、無名異、千年棗等。伊本·胡爾達茲比赫(Ibn Khrdadhbh)《道里邦國志》(Kitab al-masalik Wa』l-Mamalik)也記載了阿拉伯人從印度輸入到中國的沉香、檀香、樟腦、瑪卡富爾、肉豆寇、丁香、小豆寇、香料、畢澄茄等物。[[36]]宋代的《開寶本草》、《嘉祐本草》、《圖經本草》、《證類本草》中,收藏了許多由阿拉伯民族從海外輸入的香料藥物,較著名的有:

  乳香阿拉伯語luban的漢譯,中國古代史籍多有記載。《諸蕃志》卷下載:「乳香,一名薰陸香,出大食之麻羅拔、施曷、奴發三國深山窮谷中。……大食以舟載易他貨於三佛齊……番商貿易至,舶司視香的多少為殿最。」[[37]]此三國皆在今阿拉伯半島的東南海岸,古代以產乳香聞名於世。據夏得(Birth)、羅志意(Rockhill)和班特(Bent)研究,大食乳香主要產於麻羅拔(Murbat)、施遏(Shihr)、思蓮(Siraf)、甘眉(Harmuz)等地,這可以和《諸蕃志》的記載相參證。[[38]]

  木香梵語稱之為kustha,波斯、阿拉伯語稱之為kust。據洛佛(laufer)研究,木香主要產於大食、印度和敘利亞,這與漢文史籍的記載是一致的。[[39]]《諸蕃志》卷下載:「木香出大食麻羅抹國,施曷、奴發亦有之。樹如中國絲瓜,冬月取其根,剄長一二寸曬乾,以狀如雞骨者為上。」《圖經本草》曰:「木香生永昌山谷,今惟廣州舶上來,根窠大類茄子,葉似羊蹄而長大、花如菊,實黑黃,亦有如山芋而開紫花者,不拘時月,采根芽為葉,以其形如枯骨者為良。」[[40]]

  丁香阿拉伯語或波斯語gomode的漢譯,主要產於大食、波斯、三佛齊和細蘭,我國古代史籍《本草拾遺》、《夢溪筆談》、《翻譯名義集》、《法苑珠林》、《嶺外代答》等,多有記載。《諸蕃志》卷下載:「丁香出大食、闍婆諸國,其狀似丁字,因以名之。能辟口氣,郎官咀以奏事。其大者謂之丁香母。丁香母即雞舌香也。或曰雞舌香,千年棗實也。」[[41]]

  安息香波斯語mukul和阿拉伯語aflatoon的漢譯,原產於中亞古安息國、龜茲國、漕國、阿拉伯半島及伊朗高原,唐宋時因以舊名。《酉陽雜俎》載安息香出波斯國,作藥材用。[[42]]《新修本草》曰:「安息香,味辛,香、平、無毒。主心腹惡氣鬼。西戎似松脂,黃黑各為塊,新者亦柔韌。」[[43]]

  沒藥阿拉伯語murr或波斯語mor的漢譯。這是古代西方最重視的香料和藥膏,以波斯、阿拉伯及非洲東北地區最為著名,味芳烈而苦。《諸蕃志》卷下載:「沒藥出大食麻囉抹國。其樹高大,如中國之松,皮厚一二寸,采時先據樹下為坎,用斧伐其皮,脂溢於坎中,旬余方取之。」《政和證類本草》亦載,「沒藥生波斯國,今海南諸國及廣州或有之。」[[44]]據洛佛(laufer)研究,沒藥之名始於宋代,主要產於大食和東阿非利加洲。宋代文獻中的沒藥,主要是由阿拉伯人輸入到中國的。[[45]]

  血碣阿拉伯語katir的漢譯,以阿拉伯海索科特拉島(socotra)所產者最為優良。《諸蕃志》卷下載:「血碣亦出大食國。其樹略與沒藥同,但葉差大耳,採取亦如之。有瑩如鏡面者,乃樹老脂自流溢,不犯斧鑿,此為上品。其夾插柴屑者,乃降真香之脂,俗號假血碣。」[[46]]《本草圖經》亦載:「今出南蕃諸國及廣州,木高數丈,婆婆可愛,葉似櫻桃而有三角,其脂液從木中流出,滴下如膫飴狀,久而堅凝乃成碣,赤作血色,故亦謂之血碣」。[[47]]這裡的假血碣乃蘇門答臘島、馬古魯群島等地的赤藤所產,品質較次。

  蘇合香油梵語sturuka的漢譯,主要產於大食報達(Bagdag)、吉慈尼(Ghazni)、弼笆羅(Berbera)、麻離拔(Murbat)和大秦等地,這是中國人最早知道的蕃香之一,我國古代史籍《續漢書》、《粱書》、《本草圖經》、《名醫別錄》多有記載。《諸蕃志》卷下載:「蘇合香油,出大食國,氣味大抵類篤耨,以濃而無滓為上,番人多用以塗身。閩人患大風者亦仿之。可合軟膏,及入醫用。」[[48]]

  從這一時期漢文史料的記載來看,阿拉伯民族引進、輸入的海外藥材,不僅增加了中國藥物學的種類,而且也促進了中國古代醫學的進步和發展。這一時期修成的藥物學著作中,收入了許多從阿拉伯輸入的藥材。在官方藥典及通行的若干特效藥中,有不少是以大食藥品做主藥的。如乳香,在治療外科疾病方面,具有止痛、生肌的作用;檀香,理氣和胃;胡椒,溫中、下氣、清痰、解毒;沉香,降氣溫中、暖腎納氣;降真香,理氣、止血、定痛、利水通;檳榔,殺蟲、破積、下氣、行水;玳瑁,清痰、解毒、鎮靜。這些藥物被臨床廣泛應用,出現了許多進口藥組成的新藥方,如乳香沒藥丸、玳瑁丸、檳榔丸、檀香湯、胡椒湯等。[[49]]

  由於阿拉伯和中國在氣候上有很大的相似形,這些新輸入的藥材品種,逐漸適應了中國的氣候和水文環境,成為中國農副業經濟品種中的新成員。同時,這些新輸入的藥材品種,對中國古代社會經濟產生了重大影響。《宋史·食貨志》載:「宋之經費,茶、鹽、礬之外,惟香之為利博」。[[50]]漆俠先生在《宋代經濟史》中,對阿拉伯藥材在宋代社會經濟中所起的作用,亦給予了很高的評價。他說:「香料之進口,豐富了我國藥物的內容,促進了我國古代醫學和保健事業的發展,對宋政府的財政收入,也有著重大的作用。」[[51]]

  總之,唐宋時期阿拉伯農業和藥材業品種在中國的傳入,具有十分重要的科學與社會意義。這些新經濟品種,不僅增加了我國農業、種植業及藥材業的種類,而且也豐富了我國各族人民的物質文化生活,對中國古代社會經濟的開發,起到了重要地促進作用。而且也為回回民族長期留居中國,創造了強有力的物質基礎。這些寶貴的經驗,對我們今天進行資源開發和利用,發揮***民族同***國家的交往,促進民族地區經濟的進步與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鑑和啟示作用。

  醫書先秦:《神農本草經》神農氏《皇帝內經》

  漢代:馬王堆漢墓醫書《黃帝內經素問》、張仲景《傷寒雜病論》、張仲景《金匱要略》古代著名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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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秦:《神農本草經》神農氏《皇帝內經》

  漢代:馬王堆漢墓醫書《黃帝內經素問》、張仲景《傷寒雜病論》、張仲景《金匱要略》

  唐代:孫思邈,《千金方》,明代:王叔和的《脈經》、皇甫謐《針灸甲乙經》、陶弘景《本草經集注》、葛洪《肘後備急方》、巢元方《諸病源候論》、蘇敬《新修本草》、王燾《外台秘要》、元丹貢布《四部醫典》、《太平聖惠方》、王惟一《銅人腧穴針灸圖經》北宋:宋慈《洗冤集錄》

  回回藥方忽思慧《飲膳正要》、許國禎《御藥院方》、劉完素《素問玄機原病式》、張子和《儒門事親》、朱丹溪《格致餘論》、李東垣《脾胃論》、李時珍與《本草綱目》、劉文泰《本草品匯精要》、吳又可《溫疫論》、徐春甫《古今醫統大全》、葉天士《臨證指南醫案》、吳鞠通《溫病條辨》、王孟英《溫熱經緯》、薛生白《濕熱條辨》、王清任《醫林改錯》、《古今圖書集成醫部全錄》、《聖濟總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