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十四章 復仇執念
而這樣的一幕,還在街道上不停的上演。
幸運的士兵會被當場咬斷喉管而死。
不幸的就會被自己人當成了誘餌,在無數殭屍的撲咬下,他的同伴會趁機丟過去一枚手榴彈,將那名僱傭兵和殭屍一起炸成殘骸。
一些人害怕被殭屍咬死,甚至給自己留了一枚手榴彈,一旦被殭屍咬住,無法淘汰,就自我了斷。
黑夜裡,炮火聲,爆炸聲,慘叫,喊著快撤的人們,各種聲音混雜在一起。
地面上留下的到處都是殘骸,尤其是坦克車快速行駛過的地方,更是留下無數被碾碎的屍體,這些屍體散發出濃烈的腐臭味,碎肉里並夾著黑色的骨頭,和爆開的內臟。
各種混個的顏色,夾在其中,腳踩下,粘稠的讓人想吐。
但這一刻沒有人在意這些,活著的人,一邊跟著坦克快速的撤離,一邊東張西望著。
他們的眼裡只有恐慌和絕望,還有的人不停的在這樣的黑夜裡大聲祈禱著。
但祈禱在這裡已經無用,這裡就像被神拋棄的地獄,到處都是泯滅人性的恐怖場面,和那些被炸飛的殭屍殘骸。
一些殭屍則如壁虎一般,爬上房頂,像活著的僱傭兵猛撲過去。
還有的殭屍乾脆張牙舞爪的朝著坦克撲了過去,但都被猛烈的火焰燒焦在地上。
至於那些正面撲過來的殭屍,一方面接受炮火的洗禮,一邊慘遭坦克的碾壓。
很快上百人的僱傭兵隊伍,就被殭屍幹掉了一多半,只有一小包還在咬牙堅持,苟且偷生。
而陳二狗還坐在屋裡,不過他已經換了位置,走到吧檯,打量著吧檯里的各種酒,試圖尋找一份,他可以喝的,但這些酒大多都是不知名的品牌,沒有一份是飲料。
但看起來好像是招待喝酒的貴賓。
還有一些香菸,自然也少不了毒品。
但陳二狗只是給自己沖了一杯咖啡,靜靜的喝著。
因為這是他第一次利用鬼怪殭屍殺人。
雖然這很不光彩,像邪教成員的行為,但陳二狗這麼做,並不是沒有道理。
從他進入這座無名之城,就在留意這裡,發現這裡的人,很多身後被跟著厲鬼。
有些人身後跟著十幾隻冤魂,有老有少。
而這些人,更像是被人殺死的,他們的眼神怨毒,身上布滿了血腥的傷口,看起來非常悲傷恐懼,而又無可奈何。
面對一座充滿厲鬼的城市。陳二狗知道這裡藏著非常多的故事。
而這裡的人也充滿了殺戮,想要讓這些靈魂得到解脫,就得讓這些厲鬼發泄出內心的不滿,為自己報仇。
此刻二狗就是這樣做的,因為只有這樣,那些厲鬼才能放下所有仇恨,回歸地府轉世投胎。
否則陰氣長期滯留人間,這裡就會變成人間鬼域。
而那些鬼也會因為無法報仇,而煙消雲散。
二狗這樣做,就是讓它們有仇的報仇,有怨的報怨,報完仇,就可以讓它們升天了,這樣自己也不用費力去超度。
因為就算他想超度,也無法超度這些心懷執念如此深的厲鬼。
坐在屋裡的陳二狗,一直等著五鬼的消息。
很快五鬼就回來了,五鬼一回來,就紛紛鑽入身體。
這一幕,可把一旁的老馬的嚇了一跳,就見五道光,忽然進入那些屍體之中,隨即那些屍體就睜開眼睛,身子抖了一下,就興奮的跳了起來。
看起來就更詐屍沒什麼區別,特別嚇人。
還不等老馬明白這是怎麼回事,就見離二狗最近的那具屍體,滿臉得意的笑道:「陳大師,他們的人已經損失一大半了,剩下不到五十人,估計走出村子時,最多也就二十人。」
二狗一聽,露出了一點擔心的神情問道:「那卡帕呢?」
「他,還活著,他的運氣很好,那些僱傭兵,為了錢,還在死死的保護著他,再加上他胸前掛了護身符,沒有鬼能靠近他。」
「是呀,他還藏在一個鐵皮車裡,那車正厲害,也不知道是怎麼弄的,撞在上面的東西,都會壓是肉泥,上面還不停的噴火,放炮,就算殭屍想傷他,也難。」
陳二狗聽完雖然有些生氣,但既然此人有如此能力,也說明他命不該絕,溜了就溜了吧。
就像於純陽,此人雖然萬惡不赦,但氣數沒盡,自己非要宰了他,也是違背天意。
也就在二狗準備感嘆的時候,老馬蹦起來說道:「跑了?怎麼行,我去追。」
陳二狗連忙拉住老馬說道:「你現在去不得,此刻正是午夜百鬼夜行之是,也是厲鬼最凶的時候,你去,恐怕會被路上殭屍活活咬死。」
老馬可不知道外面的情況有多恐怖嚇人,雖然聽到了槍炮的轟鳴聲,但他打死也想像不到外面殭屍大戰的慘烈。
但老馬還是被陳二狗的這句話嚇到了,畢竟老馬也是一個俗人,就連陳二狗旁邊的五具屍體他都害怕,怎麼可能不害怕行屍走肉呢?
其實不僅是他,只要是人,都會害怕這些超自然的東西,陌生而已充滿了太多迷幻色彩。
而卡帕他們也在炮火中衝出了這座城市,但代價十分沉重,原先上千人的武裝力量,在經過這一番折騰後,最後剩下了不到二十人。
他非常頹廢的帶人逃離了這座他精心打造的城市。
而這個結果,可是卡帕萬萬沒想到的。
因為按照他的設計,就算軍方出動找到這裡,因為無法靠近半路,因為周邊全部是地雷。
可誰能想到詛咒的力量如此可怕,昨晚竟然發現了這樣的怪事。
在內外夾擊之下,幾百人的武裝力量,竟然這樣沒了,這讓他非常意外。
如果此刻再讓他回去,他死都不願意回去,因為太恐怖了,和周邊各國打了這麼多的仗,這一場是他終身難忘的。
最後他帶著剩下的二十多人,回到了津三角的總部。
津三角的總部和別的地方不同,並不是城市,而是茂密叢林裡的一個小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