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指一條活路(四更)

  第103章 指一條活路(四更)

  「倘若要說李福田為了反其道而行之,不讓旁人懷疑他的話,那他必定是心思縝密卻要活下去的,斷然不會當晚畏罪自盡,且留下那麼一個十分明顯的證據在自己床底。」

  「因而卑職認為,此事興許另有隱情,這李福田興許不是兇手,而是替罪羔羊。」

  徐正平朗聲答道。

  「說的,有些道理。」楚瑾年饒有意味地看了看徐正平。

  這個縣令,在查案方面倒也不似想像中那般蠢笨,至少還是發現了些疑點的。

  不過,也只是到此為止了。

  「楚大人,卑職以為此事還需再行徹查,以找到真正的兇手,好還了死者一個公道。」徐正平道。

  楚瑾年修長的手指,輕輕叩了叩桌面,眉梢微挑,嘴角處笑容更濃。

  「徐大人,溺入水中之人屍體雖說腫脹腐爛,面容卻是被人毀去的,行兇之人特地毀去其面容,徐大人覺得意欲何為?」

  「卑職以為,行兇之人乃是為了不讓旁人發覺此人真實身份,因而特地毀去其面容,以拖延官府查案時間。」徐正平答道。

  「對了一半,錯了一半。」

  楚瑾年笑了起來。

  徐正平頓時一怔,拱手道:「卑職愚鈍。」

  「毀去面容自然是為了不讓旁人發覺其真實身份,但倘若真的不讓旁人發現的話,首先這屍首應當拋在其他縣境地,不便官府查找,其二呢,行兇之人既是想到毀去其面容的話,為何沒有想過剝掉其衣物呢?」

  楚瑾年看了徐正平一眼,端起手邊的茶杯:「徐大人,請用茶。」

  徐正平伸手去端茶杯,整個人後背卻是冷汗涔涔。

  是了,楚瑾年說的沒錯,若是要隱藏身份,定會將屍首扔去極遠的地方,最好是旁的縣、府等,阻撓查詢,再來不會留下其本人的衣物,至少也進行破壞。

  畢竟官府查案之時,不確定身份之人,首先會排查整個縣內的近期失蹤人口,再從其中篩選出疑似死者之人進行比對,這般明顯的衣物,是一下子就可以確定其身份的。

  也就是說,死的這個人興許就不是李大利,而是旁人,是為了讓人認為他是李大利,才換上了李大利的衣服。

  那麼,這麼一來的話,死者是誰,殺死他的又是誰?

  要用沉湖且毀掉面容這種殘忍的方式來行兇,當真是為了拋屍,還是為了泄憤?

  那李福田呢,又為何會因為不相干的人做了替罪羔羊,他真的是自盡,還是說也是他殺?

  而又是什麼人,要費盡心力做下這麼一個表象,讓人覺得這是一個普通的兇殺案。

  這其中又是有什麼圈套?

  徐正平是一個縣令,也辦理過一些兇殺案件,也曉得許多事情比他想像中的水深。

  但這次,他突然從這樁事裡面嗅到了與眾不同的味道,也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恐懼感。

  他驟然明白,為何方才覺得楚瑾年的語氣中似有些嘲弄感了。

  大約是早已猜到了其中的關鍵。

  徐正平額頭上的冷汗順著臉頰落了下來,手中的茶杯也是有些端不住,微微灑了一些出來。

  溫熱的茶水觸及到他的手背,徐正平這才清醒了過來。

  「楚大人恕罪,卑職,卑職……」

  「還望楚大人給指一條路。」

  徐正平磕頭如搗蒜一般。

  先前楚瑾年說過,若有不懂之處,可向他討教一二,大約說的便是現在了。

  這宗案件撲朔迷離,若是不辦興許有錯,若是辦了,興許還是有錯,脖子上這顆人頭能不能保得住,此時當真是要看楚瑾年此時的意思了。

  「看起來徐大人到是想明白了這一層。」

  楚瑾年輕聲道:「這兩天本官在此處小住,閒暇之餘也四處走了一走,倒也發覺徐大人是個不錯的父母官,百姓對徐大人也都頗為認可。」

  「既是如此的話,本官到是可以跟徐大人多說兩句閒話。」

  「是,卑職洗耳恭聽。」徐正平的後背,繃得筆直。

  「此案既是有人費盡心思要讓旁人認定不過是同村之人糾紛而臨時起意殺人,那徐大人到是不妨遂了對方的意思,暫且先這麼結案。」

  「索性人證物證皆在,即便是案件核審,也挑不出徐大人半分錯處,徐大人儘管放心就是。至於此案的真實狀況……」

  「不瞞徐大人,本官對此案十分感興趣,得空也想好好查一查究竟是何人做出這等事,死的又是何等重要之人才令對方如此設計,到底不會讓死者枉死,也不讓行兇之人善終。」

  最後兩個字,楚瑾年咬得極重。

  能聽得出來,楚瑾年對此事十分看重,且一定會查個水落石出。

  但此時此刻,徐正平對此案已經不甚在意。

  雖然他也想知道最終的答案,但以此時的狀況來看的話,還是保命要緊。

  唯有保住命,往後才有知曉答案的機會,如若不然,那便是莽撞。

  已是人到中年,早已沒了年少時期的魯莽,徐正平曉得此時的自己該怎麼辦。

  「多謝楚大人,卑職明白該怎麼辦了。」徐正平連聲道:「卑職這就回衙門,命人將此案了結。」

  「去吧。」楚瑾年抬了抬手。

  「卑職告退。」

  徐正平不曉得自己是如何從青竹苑出來的,又如何回到了縣衙之中,只曉得自己回到自己的案前時,手腳仍然有些冰涼。

  直到丁高昌前來,喚了他好幾聲時,才回過神來。

  「大人,此案可有結果?楚大人如何說?」

  「此案……」

  徐正平的嗓子有些發緊,輕咳了一聲後,才道:「李福田謀財殺人之事人證物證俱在,已是板上釘釘之事,其心當誅,但其已是畏罪自盡,便開棺曝屍十日,算作懲戒。」

  「自李福田屋內搜得的錢財,歸還給鄭氏,李福田名下地產兩畝,更名給鄭氏,算作對苦主的賠償。」

  「可是,大人……」丁高昌頓時有些不解。

  先前他們在查案之時,分明是認定有疑點的,此時徐正平去見了楚瑾年一趟,卻隻字不提,著實令人奇怪。

  四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