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令人瞠目結舌的小沙,律師都直接被嚇懵了!(求首訂)

  第70章 令人瞠目結舌的小沙,律師都直接被嚇懵了!(求首訂)

  翌日,也就是11月26日,早上08:45,臨州高新區法院民一庭。

  第一個由AI助理參與的民事案件庭審將在十五分鐘之後在這裡開始。

  案件本身其實沒有什麼關注點,但開創先河的AI助理代替當事人自辯自然是引起了各路媒體的關注。

  央視、人日以及法制相關的媒體都是提前申請以媒體身份進入的。

  而其他的一眾小媒體、自媒體雖然不能自帶設備進入,但是也是經過充許拿到了旁聽證進入旁聽。

  庭審直播頻道更是一大早就湧入了無數的人,熱鬧非凡,

  在現場審判長檢查和宣布了一系列的複雜流程後,庭審正式開始,進入當事人陳述的階段。

  原告陳述是由公司法務進行的,他羅列了一系列的事實和依據,認為王書寫相關睡眠代碼存在主觀故意,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之規定,表達了自己的訴訟請求:

  由王琰負責賠償第三方客戶的損失共計三百萬元整。

  「臥槽!哥們,我們這麼說都是玩兒段子的,你是真做了呀!」

  「這下完了,還被人抓到石錘了,小沙第一場庭審看來就要折戟沉沙啊!」

  「弱弱的不敢說話,悄悄的問一句,這麼幹的多嗎?」

  「哥們,你不會也幹了吧?從你的點讚數看,這麼幹的人還不少!以後長點心吧,別領導讓幹啥就幹啥,這王琰就是前車之鑑,肯定得賠錢,哪怕不全賠也得賠一部分。

  「因為他確實是故意的。」

  「我一點兒也不心疼王琰,我就是心疼小沙,上來就遇到個這!」

  不僅網友們這麼認為,就連郝成都覺得這事兒不樂觀。

  「這人還真有點兒麻煩啊!」小沙的第一次庭審,還是直播,郝成自然是有所關注的。

  從他做程序開發的角度來看,王琰是有麻煩的,這事兒不用說,肯定不是他主觀想乾的,這對他沒有任何好處。

  但這時候,他肯定沒有任何證據了,領導也不可能傻到做這種事幾還給你發個郵件發個微信,都是私下說的。

  更為關鍵的是,跟客戶的合同有約定,保質保量按時交付,違約三倍賠償。

  保質保量這個事兒,根本沒辦法有定論。

  甚至按時交付這個事兒都有頭一一比如你中途修改需求,影響工期之類的,客戶或多或少肯定都有,這都是延期的理由。

  但像這種被人抓到實錘證據的,還真是少見。

  先前被客戶起訴,公司敗訴那是絕對的。

  至於這個程式設計師該不該承擔責任,這———

  「小沙小沙,你覺得呢?」

  【在呢,如果屬於正常履行工作職務、且盡到了合理的注意義務,但仍然出現了不可避免的損失,那麼公司是無權要求賠償的。不過具體到某一個案件,還要看與公司勞動合同相關的約定。

  【但如果最終確定是故意的,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是有賠償的責任的。

  不過在具體案件中,需要綜合多方面的因素考量,小沙小沙作為一名專業的律師,沒辦法知道事件全貌的情況下是無法貿然下結論的。】

  小沙瞬間進入角色,沒有給郝成進一步的分析。

  「接著看吧,」直播中,小沙也該登場了。

  【尊敬的審判長、合議庭:】

  【人工智慧AI助手小沙得本案被告當事人王琰授權,在此做相關陳述。接到授權後,小沙對事件從始至終的所有細節進行了整理以及對事實進行了相關的確認,現根據相關事實和相關的法律法規,陳述如下:

  【2023年2月,王琰接公司安排為創客中心定製項目進行開發,相關項目於20

  23年5月交付。

  【創客中心在項目代碼中發現了睡眠代碼起訴王琰所在的公司,也就是今天的原告,要求按合同賠償相關違約金。

  【相關案件經歷了一審二審,最終公司違約成立,被執行300萬元違約金。】

  「就這關係抒的,不管這次辯護成功不成功,小沙就已經能夠一戰成名了!

  辦「就是,要求勝訴那就太不公平了,別說小沙,最牛的金牌律師也不敢給任何人打包票勝訴啊!」

  「主要是太寸了,被人抓到了證據,太倒霉!以後千萬要記住,領導安排的事情要留痕,私下交代的,尤其是私下交代的涉嫌違規違法的,一定不要做。」

  「300萬啊,就算讓他承擔30%,那也是90萬,臨州的程式設計師,估計從畢業干到三十五也掙不了這麼多!」

  「別吵吵了,看小沙接下來怎麼說,我怎麼感覺要有反轉呢!」

  「這還怎麼反轉?你沒看,小沙都說了,這是事實了嗎?」

  小沙確實是這麼陳述的:

  【這是事實,這個睡眠代碼確實是王琰寫進去的。】

  「看吧,完蛋,小沙還是弱智了些,律師是為當事人服務的,可不會撿對當事人不利的話說。」

  「可是,證據都擺在那裡了,你不說有意義嗎?我倒是覺得小沙很誠懇,能博得不少好感呢!」

  「拜託,這是法院,好感有什麼用?」

  【但是,】

  一群人正為了律師該為誰服務,該不該說當事人不利的話吵吵呢,小沙的「但是」就來了,整個直播間瞬間就肅然一靜,難道還有反轉不成?

  就連郝成都愣了一下,小沙,這還有絕招?

  【但是,這對於程式設計師來說是常規操作。】

  「這完蛋,雖然很常規,但是潛規則,而且不能作為脫罪的依據。」

  一些律師愣了,小沙沒有這麼弱智的啊,平時分析的都是頭頭是道,條理清楚的。

  看直播的程式設計師們也很不理解,小沙說這個有用嗎?

  不過,小沙的陳述仍在繼續:

  【這對於程式設計師來說是常規操作,常用於項目調試、測試、負載均衡壓力測試等多個環節。】

  「常用嗎?」很多程式設計師自己都懵了,這不是常規操作吧?

  「怎麼不常用啊?我就常用!讓程序暫停一會兒,方便我拿手機等其它設備訪問它,然後真機調試。」

  「真有這麼幹的啊?」

  這麼幹的人多不多不重要,重要的是有得吵那就有得辯,就看有沒有證據了。

  【王琰也正是對於基於對軟體質量的嚴苛要求,做了多方面的相關測試。但由於工期壓縮太緊,工作繁忙。

  【在開發該項目的同時,接公司安排同時負責三個項目的開發五個項目的維護,有所疏漏是有情可原,甚至是在所難免的。所以主觀故意的相關指控是不成立的。】

  「臥槽!還真讓它給翻過來了!只要主觀故意不存在,那僅僅依靠軟體質量這個問題絕對不可能讓程式設計師承擔責任的,要不然這行業就沒法幹了。

  「不過,如果主管故意不存在,只是疏忽的話,公司的那個官司也不該輸啊,調整就行了。」

  「那是後話!現在看的是這個案件!」

  「小沙真牛!如果再能有有利的證據證明這件事兒就更完美了!」

  程式設計師們很興奮,但是律師們卻直接被嚇懵了一一他們平時的辯護主要是從法律法規方面找角度,技術方面他們也不懂啊!

  這小沙,他是開了先河了啊,而且這種方法他們好像學不會一一因為他們真的不懂。

  得是律師和專業技術人員相結合,而且結合的十分自然才能達到這種效果啊實際上這很正常,涉及專業問題的案件本就難審難辨,最典型的就是智慧財產權的相關案子,法官甚至得現場去查技術資料,諮詢技術專家。

  但不管他們是興奮還是懵逼,小沙的陳述還在繼續:

  【該項目在五月開發完成後,相關代碼提交公司代碼伺服器。交付工作並不是由王琰負責的。

  【而且,根據軟體工程國家標準的一般規範,軟體系統須經過嚴格測試才能正式交付和上線。

  【事實是,王琰從未接到任何項目有問題的測試報告或者相關反饋。相反,

  測試的所有項目都是通過甚至優秀。

  【綜上所述,公司項目的損失是因為全流程全方位的管控失利造成的,並非王琰的過失,所以不應該為項目的損失承擔責任。)

  「這下絕了!如果是故意,那需要承擔百分之百的損失!如果是無意,哪怕最終會判賠,按照我國現行《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單位最多也只能每月從其工資中扣除不超過當月工資的20%。

  「但更絕得來了,按現在這形勢就算是過失,那也不是一個人的過失,是開發、測試、交付、領導等所有人的過失,這種情況下,不可能支持公司的訴訟請求的。

  「這案子還真被小沙給翻過來了,小沙,牛!」

  很多看直播的人都沸騰了,小沙這能力,比律師強多了!

  光比法律專業知識可能還有的說,畢竟律師有經驗,是人。

  但是小沙不光精通法律,還懂程序開發,而且還能融合到一塊兒用來佐證事實成為證據。

  這可不僅僅光是程序開發,下回換成其它技術,小沙一樣也可以懂,這讓單一法學院畢業的律師怎麼去比?

  「等著吧,現在還沒結束呢,看看質證環節再說。」也有謹慎的人持觀望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