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來信了

  「二叔,你套了幾個?」

  二叔黑著臉說道:「別提了,一共套了四個,還有一個讓黃皮子掏了,我去的時候倆黃皮子在那掏著呢,白瞎我一盒長白參。」

  寧傑嘿嘿一樂,他們套兔子讓黃皮子溜了很正常,不光黃皮子,有時候老鷹也過來撿漏。

  「你呢,你整了幾個?」

  「六個。」

  「行了,不錯了這就,咱倆今天加野雞,能趕上林場職工一個月工資了。」

  這年頭林場的職工吃香,一個月工資雖然四十多點兒,但是油水兒多啊,特別是林場那幾個領導,基本一人一個吉普子212了。

  現在他們這吉普子還是主流,一來路不好,二來便宜。

  一個212大概三萬一二,桑塔納就得二十多萬了。按照現在的工資,一個212都得攢好幾十年,更別說桑塔納了。

  二叔叼著煙,說道:「你好好混,到時候整個吉普子回來,讓我也裝裝逼。」

  寧傑笑著說道:「等到時候我整個虎頭奔回來。」

  二叔白了寧傑一眼,說道:「還虎頭奔,那玩意兒大官兒都坐不上。好像葉元帥,對,葉元帥的車就是那個,你還能比得過元帥?」

  「你這個吹牛逼的毛病是跟誰學的呢。」

  寧傑咧著嘴說道:「那可沒準,跟你學的。」

  「你個小鱉犢子,哎,你別跑,讓我踹一腳!」

  倆人下了山,去張老爺子那取了牛,這回沒送東西,二叔順便把四顆古豬牙給拿走了,古豬牙得有個十來公分,這玩意兒能做幾個小物件兒。

  天大黑,倆人到了家。

  二叔整了塊兒凍肉緩上,等軟和了,直接扔給了大黑。

  大黑哼哧哼哧幾口就下肚了,那傢伙,後面基本都是囫圇吞下去的,噎的瞪大著倆眼珠子直抻脖子。

  二叔笑罵著拍了拍大黑的腦袋瓜子:「你說你這個下才(貪吃,罵人的話)玩意兒,就隨你那個媽,你說你媽咋就能讓人黑狼看上的呢。」

  大黑委屈巴巴的看著二叔,兩個耳朵背到了腦袋後面,哼哼著晃著大腚搖著尾巴。

  大黑它媽是個黑背黃肚皮的獵狗,咋說呢,長得賤里賤氣的,關鍵還老。

  有兩次二叔上山打獵,一回頭就發現狗少了一隻,接連兩回,大黑它媽都跑沒影了,晚上就自己回家了。

  又一次上山,二叔多了個心眼兒,眼睜睜看著大黑它媽進了林子。完後二叔就在後面悄悄跟著,完後就發現大黑它媽被一隻上了歲數的孤狼給透了。

  狼和狗這玩意兒沒啥生殖隔離,以前也有人試過讓狼和狗配一下子,但是吧,一般的狼都看不上狗,直接就給狗咬死了。

  這頭黑狼估計是餓急眼了,也顧不上好不好看了,反正免費的,而且還是送上門兒的。

  反正二叔是這麼想的,但是狼是不是這麼想的寧傑不知道,也有可能這種賤兮兮的狗在狼的眼睛裡是那種金髮碧眼的波斯大妹兒呢,也有可能人家老狼就喜歡老妹子呢。

  開春兒,大黑就出生了。

  這傢伙長得像它爹,個子大還聰明,眼神也比一般的狗更冷,但是這貨一吃東西,那和它媽是一個模子刻出來的。

  而且這傢伙吃得多長得快,一般獵狗都能長兩年半,這傢伙一年的時候就跟人家成年狗那麼大了。

  家裡的狗除了大黃,就屬它個頭最大。

  大黃也是個異類,這傢伙雖然就是獵狗,但是屬於狗裡面的呂布類型,個子大還願意干架,誰都不服氣。

  寧傑一度覺得這癟犢子就是剃了毛的獅子,要麼就是狗裡面的超雄體。

  俄羅斯有種狗叫高加索,那玩意兒大一點兒的四肢著地都得八九十公分,一百六七十斤,大黃的體型,基本不比大的高加索小多少。

  給大黑吃完小灶,二叔就給大黑放回了狗窩。

  他們家狗多,二叔索性搭了個比牛棚大的棚子,有大黃和大黑看著,它們一般也不打架,打架大黑和大黃就上去一頓亂揍,省心。

  時間一晃,就到了十二月十號。

  那群馬鹿他們追了一個多星期,一點兒蹤跡也沒發現,多半這群馬鹿今年就沒回來,進白頭山了。

  期間和二叔趕了三次集,把一些零散的獵物分了分,這一陣兒一個大物沒打到,連個狍子也沒見著。

  現在林場開始瘋狂的往外出木頭,砍伐完了的地方,參廠第二年翻土種人參,動物生存空間小了,都往深山跑了。

  二叔也越來越覺得寧傑說的有道理,往些年到了冬天怎麼不整頭馬鹿梅花鹿啥的,今年就一頭古豬,減產了一大半。

  剛從集上回來,二叔買了不少高粱飴,這玩意兒外面裹了一層面兒,挺勁道的,比小淘氣兒好吃多了。

  到了家,寧母就邊往圍裙上擦著手邊進了屋,邊走邊說:「剛才柱子來了,說有人給你寫的信,我留他吃飯他也不吃,你啥時候見到人家給人買兩盒煙。」

  寧母到現在都記著柱子的事兒呢,寧傑點頭答應,心裡有些好奇,誰能給自己寫信呢。

  他上完初中就不念了,不是學習不好,而是想和二叔一塊兒養家。

  二叔牛皮袋都抽翻邊了,他就是死活不去念高中,自己那些同學也都窩在山溝里,就兩個上了師範的,還都是女的。

  這年頭人家女的除非稀罕你,是不可能給你寫信的,這個年代的女生還很矜持,不跟前世網際網路高速發展的那幾年一樣,漂流瓶都能千里送。

  「誰啊?」

  「我哪知道,你的信我也沒拆,我字兒認不全,也看不懂。」

  寧傑接過信,寄件人是B市林場,字寫的娟秀而且寧傑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一瞅就知道是林月知寫的。

  拿著信進了自己的屋,寧母在背後偷偷笑,瞅兒子這架勢,這是談戀愛了。

  打開信,一共是兩張信紙,密密麻麻寫滿了字。

  仔細看了一遍,林月知的母親本來就約好了手術,自己英雄救美的那一天,就是前世兩家訂婚的那一天。

  沒尋思自己從中作梗,先掏了手術費,林母在自己走的第三天就做了手術,而且手術很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