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天,黃多水哭得格外傷心。
王重走後,黃多水沖回了自己屋裡,趴到床上痛苦著。
她心中明白,自己對王重有感情了。
電視上說,這種感情有了,意味著她想和王重在一起,這叫愛情。
可是,她不能和王重在一起。
她以後要成為人上人,怎麼能這麼快把自己交出去?
因此,她選擇了氣走王重!
………………
「翻臉可真快。」
王重站在家門口,還有些回味著剛剛黃多水那猙獰的面容。
從小到大,黃多水哪怕再生氣,但也不會那樣,可是剛剛,王重感受到了一絲恐怖。
「這孩子,終究是被那一次的變型記節目改變了,她太想離開這裡了。」
王重活了這麼多世,當然明白黃多水為何翻臉。
搖搖頭,暗道從此以後恐怕他和黃多水之間,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樣愉快的玩耍了。
「也許,這就是青春期,這就是……長大了吧。」
王重沒有多去想,接下來的日子,依舊是每天下地幹活,幫著家裡做家務。
只不過去田裡幹活的時候,王重特意繞過了黃多水家。
讓王重意外的是,他在田裡的時候,那隻很通人性的小黃狗時不時的會跟過來,似乎安慰著王重。
因此每次過來幹活,王重都會多帶一份食物餵這隻小狗。
轉眼間,到了開學的日子。
按照和安小冉的約定,王重收拾好行禮,在母親和三姐的護送下,來到了長途車站。
讓王重意外的是,黃多水早已經等在這裡了。
黃多水和她的父母站在一起,也是大包小包的一大堆東西。
「喲,孫連傑,你們也來了。」黃有才打著招呼。
王重笑著也大了招呼,黃有才和他老婆過來嘮嗑,不過黃多水沒有來,她似乎買了個新手機,低著頭玩著手機。
手機王重也買了,很普通的一個智慧型手機,才七八百,主要是用於和家裡聯繫方便。
「想不到啊,這兩孩子同一天出生,現在連上學的地方都是一樣呢。」黃有才感慨。
「可不是麼,連傑,你在外地,可要照顧著點黃多水這小姑娘。」目前黃連英提醒道。
「放心吧媽。」王重應和著。
兩家人正聊著天,一輛黑色的小車子開了過來。
車門打開,只見同學安小冉也下車了。
安小冉也是和她父母一起過來的,兩個行禮和一個大包,戴著一副墨鏡,看到王重興奮的招招手。
「這是我同學。」王重和身邊人解釋。
「孫連傑,你來的挺早。」安小冉過來,友好的朝黃連英打招呼:「阿姨好。」
「哎,你們也是去滬海市啊?」黃連英好奇。
「嗯啊,我和連傑是同桌,沒想到報考的也都是同一個學校呢。」安小冉撒謊起來,居然連眼睛都不眨一下。
不過王重也不會揭穿她,怎麼說人家小姑娘也是為了他報考的那所學校啊。
幾個人聊天的時候,黃多水一邊裝作玩手機,眼睛卻時不時的瞅過來看著,心中很不舒服,暗暗道:果然不是好東西,小小年紀不學好…………
「車子來了。」
一輛開往滬海市的大巴車,終於姍姍來遲。
「媽,我走了。」
王重看向三姐:「三姐,有事的話打我電話。」
「哎,你在外面不要擔心家裡,缺錢的話說,我定期給你打錢。」黃連英說著說著,眼睛都紅了。
黃多水和安小冉也一樣,和父母揮手告別。
三個孩子上了車,安小冉找了一個空位坐下,然後很大膽的拉著王重一起做。
黃多水看了心中更氣憤,暗暗罵道:「狗男女,不知羞恥,不檢點…………」
「孫連傑,你要不要聽歌?」
安小冉拿出一副耳機,還沒等王重說話,就給王重塞了過來。
說真的,這幅樣子顯得他們格外親昵,王重自己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旅途一共有三個多小時,終於,車裡的人在昏昏欲睡中,進入了滬海市。
滬海市不愧是這裡的大都市,高樓大廈鱗次櫛比,路上車水馬龍,穿著時髦的人群在大街上走來走去。
雖然黃多水之前和王重鬧了矛盾,不過還是一起進了學校,拿著錄取通知書報導了之後,跟著老師去了學校宿舍。
一切都是那麼的新奇,一切都是那麼的新鮮。
學校的生活並不是那麼快樂的,在這所質量很高的學校里,學生們的壓力可想而知,你稍有懈怠,恐怕就會被其他學生迎頭趕上。
因此在這裡,哪怕是很喜歡王重的安小冉,也沒有一直纏著王重,幾乎都是在學習,只不過時不時的感慨,王重怎麼對她一點都不主動。
為了補貼家用,減少家裡負擔,高二的時候,王重在校外找了個在酒吧做服務員的工作。
至於黃多水,因為安小冉也和她一個班級,所以聽安小冉說,黃多水加了好幾個附近劇組龍套聯繫群,和幾個同學經常去跑龍套。
「這孩子,可著急啊。」知道這個消息,王重不好說什麼,只能感慨。
這一世的目標是當上大明星,不過目前為止王重並不著急。
他當然也可以去跑龍套,但是那樣影響學業,而且自己還年輕,成名太早沒幾個人走得遠。
所以他才會在酒吧里工作,鍛鍊一下。
在酒吧工作久了,形形色色的人都有。
有為了賺錢,過來當小妹的學生妹。
也有純粹是為了玩,過來天天換男友泡吧的妹子。
也有離異少婦,看到他這麼帥,直接扔一千塊給王重,說陪她喝酒。
對此,王重當然是義不容辭。
畢竟既然是工作,就要認真負責。
只是對王重來說,這樣的工作賺錢還是太少了。
所以他瞄準了在酒吧唱歌,他打聽過了,在酒吧駐唱,工資每晚上有七八百,要是有客人豪爽打賞,那賺的更多。
於是他當即,跑去和酒吧經理說了。
酒吧經理是也是這裡的股東之一,大家都叫他威哥。
威哥對手下很嚴,這源於他出身是個混混,聽到王重說想要當駐唱,威哥當即不同意了:「孫連傑,你小子想的還挺多,你的歌我雖然聽了,還不錯,但是你沒什麼名氣,我們這裡離影視城近,來的很多是名人,所以能唱歌的,也要有一定知名度,知道不?」
王重當然知道這些。
酒吧這些日子駐唱的,都是一些參加過一些選秀節目的選手。
王重皺眉道:「可以讓我試試,再說我要求的錢並不高。」
「以後有機會再看吧。」
威哥雖然不怎麼同意,但一個月後,原本談好的一個歌手突然鬧肚子,唱不了。
「孫連傑,你不是要唱歌麼,你去試試吧。」威哥找到了王重說道。
「謝謝威哥。」
王重微微一笑,自己之前去了中藥材店,調配了一個瀉藥方子給那個歌手吃,果然,那個歌手鬧肚子了。這樣一來威哥讓他去唱歌了。
酒吧里生意很火爆,不過看到居然是王重這個小屁孩上台後,觀眾們不樂意了。
「咋滴了,這家酒吧是沒人了吧,請一個小屁孩糊弄我們?」
「這不是之前給我端酒的服務員麼?拿一個服務員糊弄我們?」
「下台,給我滾下去。」
「老闆呢,喊老闆過來。」
王重沒想到,自己的第一次登台居然是這樣子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