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6章 算帳時間
皇極門,景陽皇帝高高端坐於御座之上,面沉似水。丹樨之下,文左武右黑壓壓站了好幾排,粗略數一數怕是得有五百多。
今日的大朝會與往日有所不同,周邊矗立的不再是大漢將軍,而是改成了身著奇怪甲冑的御馬監內侍和清一水的年輕太監。
「將此賊拿下!」當禮部官員出言詢問為何違反祖制,擅改朝會流程時,皇帝只說了五個字,立刻有兩名內侍撲了上去,不由分說打掉帽冠反剪雙臂,將其壓跪在當場。
「陛下,張承祖不過是恪盡職守,何罪之有?」面對突如其來的變故,大部分官員全都楞在當場,也有少部分官員主動出列要為同僚仗義執言,堅決維護禮法。
「念!」皇帝這次更省,只說了一個字。
「經查,內閣大學士沈鯉、李廷機,兵部尚書孫瑋,左都御史溫純,刑部主事葉茂才,吏科給事中亓詩教,夥同翊坤宮管事崔文升等人,意欲弒君……」
馬上有司禮監負責唱念的太監捧著聖旨走到丹陛頂端,大聲宣讀。用毫無感情但聲聲入耳的腔調,把發生在昨夜後宮的事件進行了大致介紹。
「帶人犯,傳看供狀!」不等群臣有所反應,皇帝抬起右手擺了擺,身後的王安馬上沖皇極門內大吼一聲。隨即一串人影被內侍駕著走下丹陛,挨個按壓在御道之上。
雖然披頭髮散、衣衫不整、雙臂反剪,但面容仍清晰可辨,正是今日缺席的幾位大臣。這麼一來邏輯好像就推通了,他們不是缺席朝會,而是像供詞上所說的一樣,半夜偷偷入宮謀反奪權去了。
結果很明顯,肯定沒成功唄。想一想不禁唏噓,假如成功了,那此時坐在御座上的就不是景陽皇帝了,而是另一個人,比如福王。幾個時辰,不光決定了這些人的生死,也影響到了朝中所有人的將來。
此時沒有一個官員站出來為昔日的同僚、上司叫屈,不是不敢而是沒時間。他們正在傳看幾份供狀,看過的人大多面色如灰低頭不語,沒輪到的人或翹首期盼或若有所思。
面對如此場面,但凡腦子裡沒進水的,誰也不會貿然出頭為幾個已經招供的反賊求情。謀逆啊!按照大明律這可是要千刀萬剮的。不光他們幾個會被處以極刑,連同家屬有一個算一個全都活不了。
此時就該往前多想二百多年了,有多少開國功臣都是倒在了這個罪名之下,怕是得有好幾百,而因他們受到牽連的幾萬估計都是少說。
就算景陽皇帝沒有太祖殺伐果斷,僅憑這些供詞把犯官抄家滅族也不算殘暴,順手再殺一些同僚舊故更是順理成章。
「朕知道有人仍舊心懷疑慮,以為他們是受不住大刑才被屈打成招。沒關係,今天三法司都在,當著朕的面來個三堂會審,也為朕的生母一雪冤屈。大理寺卿、刑部尚書、左副都御史何在!」
等了半柱香時間皇帝又發話了,主動把定罪權交給了三法司,但不允許把人犯帶回刑部大牢,而是要在大朝會上當著文武百官公開審理。
「陛下,臣以為案情清楚、人證物證俱全,眾人犯不見刑具傷痕,無需再審。」
被當眾點名了,三名官員不得不出班應答。先開口的是刑部尚書蕭大亨,他此時後背已經濕透了,天氣熱是一方面,心裡虛才是主因。
朝堂里誰不知道自己和李廷機都是浙黨的代表人物,平日裡總是共進退,此時若是再不趕緊表明態度、劃清界限,下一批被抓的肯定榜上有名。
「蕭尚書所言極是,臣也以為無需再審!」
大理寺卿李棟後背也濕了,他雖然不是浙黨,可齊黨與浙黨是同盟關係,平日裡多有走動聯絡。前些天還參與了顧憲成與沈鯉組織的秘密集會,好在供詞裡沒提這件事。
「……臣謹遵聖命!」這下該輪到左副都御史許弘綱為難了,他是個中立派,和幾名人犯都沒什麼深交。
跟著兩位同僚一起表態不用審吧,有點違心,畢竟受到指控的都是朝廷大員,就算人證物證俱全也得是三法司定罪,不能讓內侍代替。
尤其是人犯當中還有頂頭上司左都御史溫純,哪怕不是一個派系的,也不能眼睜睜看看被隨意定罪處罰,如果開了這個先例,以後豈不是皇帝看誰不順眼都可以這麼來一次,那還要都察院何用。
可是堅持接手吧,刑部尚書和大理寺卿明顯不樂意,僅靠都察院一家也審不了。思來想去,乾脆把決定權又扔給了皇帝,你說審就審,你說不審咱也沒意見!
「必須審,朕不想背負冤殺重臣的罵名。不光要審,還得把過程和結果傳發各省各府各縣!時候不早了,如果諸位臣工不想挑燈夜戰,現在就可以開始。」
不審?做夢!不審怎麼能當面揭發出朝廷里暗藏的陰謀?不審哪兒來合理合法的藉口進行大清洗?沒有大清洗,自己又如何去與文官集團講條件,用他們的政治生命和名譽換來大明朝廷短暫的平靜。
為生母報仇?不不不,做為皇帝,個人恩怨必須為國家利益讓步。想快意恩仇的該去當反賊和遊俠,皇帝的首要任務不是爽,而是讓百姓吃飽穿暖,讓國家搶奪更多資源。除了這些其它的都可以捨棄,否則就是賣國賊。
這可能是大明帝國創建以來第一次在朝會上升堂審案,也可能是秦建立大一統王朝以來的第一次,誰也沒經驗,更沒出借鑑,所以審理過程並不出彩,用磕磕絆絆形容更貼切。
可是這次堂審註定會被寫入史料並大書特書,除了審理方式古怪、受審者來頭大、罪名驚人之外,皇帝的態度也令朝臣們唏噓不已。要說以德報怨,景陽皇帝怕是要排在大明第一位了。
審理過程很短,從頭到尾不到半個時辰。主審官問的簡單,受審者回答的清楚,幾乎就是按照供詞復讀一遍,雙方都毫無爭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