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1章 謀反案(終)
那些官員之所以緊張這謀反罪,就是因為謀反必連坐,且牽連甚廣。【更新的章節最完整全面,無錯內容修復最及時,由於緩存原因推薦瀏覽器訪問官網】至於說羅海個人的安危,其實已經沒有多少人在乎,因為稅務司掌握他們資助吳天的確鑿證據,尤其還殺了不少稅警,就是不算謀反罪,多半也是死路一條啊!
但在張斐的提醒下,李國忠突然意識到一個非常大的漏洞,就是公檢法與連坐制存在著一個非常尖銳的矛盾。
公檢法就只看證據的,但是連坐法是看血緣和人際關係的。
公檢法是不可能將雙親、鄰里全部告上皇庭的,因為沒有證據,能夠證明他們都參與其中。
皇庭也不能判決起訴書上不存在的人的罪名。
舊司法制度,由於是官員主審,堂內沒有與之對立的,那鞫讞二司,只是協助,或者說一種分工,鞫司負責調查,然後讞司負責依據事實檢法用條,主審官根據二者陳述,做出判決。
他們有權將很多人囊括進去。
一旦涉及連坐制,必有無辜,但是這種無辜,其實是司法所認可的,在謀反罪上,就是寧殺錯一千,也不放過一人。
但這是公檢法制度所不允許的。
目前連坐法與公檢法的制度是匹配不上的。
如果不會造成大規模牽連,就殺這些人,李國忠他們的目的就達到了呀!
不過李國忠暫時沒有聲張,這得留給後手,如果在審的過程中提出來,可能皇庭和檢察院會做出控訴調整。
這得等到判了之後,再打後手。
不過這一點,很多人都還未意識到,包括王安石、司馬光他們。
不過王安石是絕對支持重判的,因為京東東路的混亂,也有他們一部分功勞,他們也能用同樣的招數,來對付他的新政,公檢法等於是在為他掃清道路,他當然願意樂享其成。
可是司馬光、文彥博等人則對此深感憂慮。
在庭審結束後,司馬光、文彥博等人去到皇城邊上的一個小花園歇息,畢竟這些天的天氣非常不錯,他們也不喜歡待在屋裡。
呂公著道:「從今日的審理來看,檢察院勝訴,已經是難以逆轉。但是,這回張三好像是真不打算手下留情,這倒是不像似他的作風。」
以前張三都還留有三分餘地,也會從大局考慮,這也是他們非常欣賞張斐的地方,做事不能做絕。
文彥博若有所思道:「以前張斐只是一個珥筆,也可以說是一個買賣人,買賣人做事自然回留有三分餘地,但如今張三已經是官員,他應該是希望藉此案,進一步伸張檢察院和稅務司的權威。但是這麼做,著實有欠考慮啊!」
司馬光問道:「文公此話從何說起?」
文彥博道:「目前公檢法才剛剛在京東東路建設,實力尚弱,無法掌控局勢。一旦那些人全部被定為謀反罪,必會有人暗中推波助瀾,將更多無辜者拉入其中,這又會導致被人抓住把柄,屆時所有的責任都會算在公檢法頭上,只會得不償失。」
謀反案一旦興起,可能是控制不住的,當真就羅海幾個與賊寇勾結嗎?
肯定不止啊!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下面的人,肯定會大肆舉報,在這個過程中,很多人肯定會從中推波助瀾,因為這回導致反對者越來越多,以至於局勢徹底失控。
這都是套路。
司馬光熟讀史書,關於這種情況,他自是非常清楚,文彥博絕非是在危言聳聽。不禁嘆道:「可惜張三現在已不是珥筆,而是檢控官,根據制度,檢察院是獨立的,我也不能去干預。」
文彥博哀其不爭地瞧了眼司馬光,其實他說這番話,還就是讓司馬光去干預的。
一旁的富弼是沉眉不語,心道,我到底忽略了什麼?
他也認為,若因此案牽連到一些無辜之人,肯定是得不償失,對公檢法也是極為不利的,但他相信張斐不會這麼做,因為張斐比任何人都看重公檢法,但就目前案情來看,張斐就是將他們往死里整,擺明不給對方活路。
富弼認為這裡面定有玄機。
但也正是因為他們將目光都局限於張斐的操作上,而忽略最終判決的是皇庭,所以一時也沒有想明白。
只能繼續等後續,畢竟官司都還未審完。
而那邊張斐在拿下吳天和羅海後,立刻提速,之後的三十二人中,都是四人一組,因為他們都跟羅海差不多,只不過資助的貨物可能不同,有些給錢,有些給糧,多少也不同。
在這些審理的過程中,張斐主要是強調,他們資助的多少,因為這是跟羅海最大的區別。
至於李國忠他們,還是盡心盡責,儘量強調當時京東東路的環境,強調青苗法帶去的恐慌。
又審得五場,檢察院控訴的三十五人終於全部出庭完。
接下來就到了結案陳詞的環節。
首先,當然是控方先結案陳詞。
張斐喝了一口茶水,站起身來,瞧了眼文案,道:「關於第一被告吳天,我只能說他所犯下的罪行是罄竹難書。
雖然對方一再試圖將他的形容一個普通的強盜,因為在《宋刑統》的法律條文中,謀反罪是被歸於『賊盜律』。
但是,《宋刑統》對於謀反和強盜都有著非常清晰的解釋。
在《宋刑統》中,謀反罪,定義是謀危社稷。其中『謀』指得是『故意』,只有當你有目的,且故意做出危害國家和君主的行為,才能定義為謀反罪。
而強盜罪,是依靠暴力掠奪他人財物,這種行為當然也會危害國家安全,但其目的是占有他人財物,其造成的危害,也是非常非常小的。
二者還是有著明顯的區別。
而吳天所犯下的罪行,他的目的顯然不是要占有他人財物。首先,他對朝廷,對官府,對官員,是有著刻骨銘心恨,他渴望推翻朝廷、官府的統治,並且付諸行動,燒毀倉庫、打劫官銀、走私官刀,以及脅迫官員,對他唯命是從。
其次,在劉蓮的供詞中,她曾說道,吳天希望借她來做正規買賣。可事實證明,吳天是在借劉蓮賄賂或者要挾官員,來獲得一些違禁貨物,比如官刀,比如戰馬,比如弓箭,等等。
這也是吳天與普通強盜最大的區別,他不僅僅是在謀財,而且還在利用錢財,擴張自己的勢力,擴大自己的人際關係,甚至於滲透官府,腐敗官府。
最後,對方辯稱,吳天種種行為,是為受朝廷詔安,對此我不想再多說,因為他現在被抓了,他失去了這個資格。
根據目前證據,是足以證明,吳天是有理由,有預謀,且故意去破壞社稷安定。因此,我懇請皇庭判決吳天謀反之罪。」
說到這裡,他稍稍頓了下,又喝了一口茶水,翻了一頁文案,繼續道:「而關於羅海等三十三人,根據當下的證據,足以證明,他們資助吳天,不是想要避稅,而且捍衛自己本身的權力,以及去謀取更多的權力,其中甚至包括與朝廷抗衡的權力。
而縱觀歷史,但凡資助那些反賊的人,他謀取的都是權力,一種不受律法和制度所約束的權力。
而想要獲得這種權力,唯有推翻現有的制度和法律,而制度和法律是支撐社稷的兩根主要支柱,這絕對是在謀危社稷。故此,我懇請大庭長判他們協助謀反之罪。」
他做完結案陳詞後,司馬光、文彥博等人皆是面面相覷,擔憂之色,躍然紙上,打到這裡,張斐的工作基本上已經完成,人人都可以清晰的感覺到,張斐就是不打算留有任何餘地。
過得一會兒,李磊便站起身來,道:「關於吳天,關於羅海,關於此案中所有被告,他們是不是犯罪了?他們絕對有罪,即便我是受僱於他們,我也從未去否認過他們所犯下的罪行。
但是不是犯下謀反之罪,我認為並非如此,正如張檢控所言,謀危社稷,是要故意,且有目的的行為。但並不認為吳天、羅海他們是故意去破壞社稷安定。
當你感到害怕,感到恐慌,被逼入絕境時,你所做的一切,其實只是想要自保。就拿吳天來說,他為什麼落草為寇,因為他遭到官員的欺辱,他家的田地被官府收走,他父母因此而亡。
他只能落草為寇,搶劫為生。
他為什麼要襲擊稅警,因為是稅警先針對他,他為什麼要擴張勢力,因為他襲擊了稅警,他擔心自己遭受報復。
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自保,為了能夠活下去,雖然他有罪,但不是謀反。此外,大家不要忽略一點,也就是京東東路當時的環境,別說百姓,很多富戶都被青苗錢逼得家破人亡,負債纍纍,其中百姓襲擊稅吏之情況,是比比皆是。這與吳天所為,其實並無太多區別。
而羅海等人皆是良民,他們自不會去襲擊官吏,也不會謀害稅警,於是在危機之前,他們選擇資助吳天。當然,這是一個錯誤的選擇,但是他們也只是出於自保。
故此我懇請大庭長判決我的當事人,並無謀反之意。」
趙抃聽後,突然開口問道:「辯方,你可知我朝有關防衛的條例?」
李磊愣了下,旋即心虛道:「知道。」
趙抃又道:「那你應該知道,防衛條例是不能適用於傷害無辜之人?」
李磊訕訕不語。
你這個自保,太過勉強,你自保你去打劫殺人,你自保你去燒毀糧食。
趙抃只是點明這一點,然後宣布道:「今日審理到此為止,待本庭長審查完所有的證據後,便會擇日開庭,進行宣判。」
雖然沒有當庭判決,但是在場的所有人心裡都非常清楚,檢察院已經是將勝利揣在口袋裡面。
說到底,公檢法還是更偏向於證據,但從雙方的結案陳詞來看,檢察院方面一再強調證據,確鑿證據。
而李磊則是強調環境、因果,但是他在問供的過程,他又無法將二者聯繫一個整體,形成一個必要的因果關係。
青苗法鬧得民不安寧,你就去對付稅務司?
也許二者存在一定的關係,但這在庭上,是不能作為依據的。
只見不少權貴都是面色陰沉地離開了皇庭。
司馬光他們是看在眼裡,憂在心裡。
當皇庭判決之後,可能就要進入官場中傳統的環節,也就是君臣博弈。
此時肯定有不少權貴在猜測,皇帝是要進行一次大清洗。
關鍵目前宋朝內部的局勢,是有這個跡象的,主要就是土地兼併帶來的矛盾,要釋放土地,就要針對這些權貴動手。
因為大家心裡都非常清楚,羅海他們並沒有謀反之心,他們的反擊,在一定程度上,代表著權貴階級,對於自身權力的保護。
你要殺吳天,殺羅海,其實都是他們可接受的,但是你要定謀反罪,就預示著你要對更多人動手。
雖然檢察院是獨立的,但他們認為沒有皇帝縱容,檢察院是不敢這麼幹的,而且稅務司上面就是皇帝。
當初司馬光不敢去為皇帝改革變法,也是擔心事情會演變到這一步。
因為在這種博弈中,十有八九,是以皇帝慘敗而告終,其中一個很重要原因,就是在王朝中期權貴已經成型,他們有足夠多的人,能夠輸得起,而你皇帝是輸不起的。
原本司馬光認為可以通過司法改革,去慢慢將一切拉回正規,但沒有想到,終究還是要面對啊!
但司馬光始終謹守原則,雖心急如焚,但愣是沒有去找張斐商量。
其實也不應該找張斐,而應該找趙抃,但也沒有人去找,因為誰都知道,趙抃這人比包拯還鐵面無私,你要找他商量,純粹就是找罵。
三日之後,皇庭便開庭宣判。
貴賓席上是空空如也,只有司馬光為數不多的幾人坐在那裡旁聽。
而判決結果,跟大家猜測的相差無幾,吳天、劉蓮定為謀反罪,羅海等三十三人被定位協助謀反。
其中只有五人未有判決死刑,判流放兩千里,其餘人全部判決死刑。
只聽得犯人席上響起一陣哀嚎聲。
除吳天、劉蓮外,其餘人都在拼命地喊冤,他們真的沒有想到,這事情會到這一步。
他們顯然低估了稅務司。
這已經不是稅務司第一回被人低估,但是誰都認為強龍不壓地頭蛇,而且之前張斐總是留有餘地,也給他們帶來一些幻想,總想試試看,試試就逝世了。
但是院外一些看熱鬧的百姓,則是開口叫好,他們當然樂於見到這些權貴受罰。
李國忠和李磊對視一眼,同時松得一口氣。
李磊低聲道:「義父,我們要不要去跟對方打聲招呼?」
李國忠道:「這回就算了。」
那邊張斐一邊哼著小曲,一邊整理著文案,忽見王鞏、齊濟放心事重重,於是道:「如此大勝,二位為何不覺開心?」
齊濟掃了眼那空空如也的貴賓席,不禁道:「咱們這回可算是將人都給得罪了。」
張斐笑道:「這不得罪也已經得罪了,何不開心一點接受。」
王鞏呵呵笑道:「我們可沒有張檢控這般豁達啊。」
張斐笑道:「這不是豁達,而是我們也沒得選,證據就是這麼顯示的,難道要我們徇私枉法麼。」
齊濟道:「但好像大家都不能理解,包括司馬學士他們。」
說著眼神往旁邊瞟了瞟。
張斐抬頭看去,只見司馬光正好從旁走過去,那幽怨、困惑的眼神,可真是像極了怨婦。
對此張斐反而是微笑地點點頭。
這令司馬光更是困惑。
這小子是真的飄了嗎?
如果這麼好審,哪裡會輪到公檢法啊!
還是說他有應對之策?
李家書鋪。
「這是你們的酬金,有勞了。」
一個器宇軒昂的公子,面色極為沮喪地一揮手,身後一個僕從立刻將一盤銀子送上。
李國忠瞧了眼那銀子,道:「官司尚未結束,徐公子先別忙著付錢。」
徐公子愣了下,「官司已經結束了。」
李國忠道:「等到皇庭的判決書下了,才能算是結束。」
徐公子眉頭一皺,「莫不是還有轉機?」
李國忠道:「一切等判決書下了再說。」
皇庭。
「大庭長,這份判決書有問題啊。」
那讞司劉昊來到趙抃面前稟報導。
趙抃愣了下,「判決書有問題?」
劉昊點點頭道:「根據法條,如羅海等人的親屬都得被判刑,但是大庭長的判決,是根據檢察院的控訴來判的,我們能否將他們的親屬全部寫進去?」
趙抃眨了眨眼,腦子有些亂,突然問道:「以前謀反案是如何做的?」
劉昊道:「以前判得也是主犯,但是下面的官署,會將依法將與之有關的人全部抓起來,然後根據法條判罰。
但是以前沒有控訴方,也沒有辯訴方,所以下官也不知道,能不能這麼做。」
「是呀!」趙抃皺眉道:「如果皇庭能夠隨便添加犯人,那還要檢察院作甚,還要審什麼?」
劉昊道:「依下官之見,只能讓檢察院再添加一份起訴書,因為法律就是如此。」
趙抃稍稍點頭,「你快去將張檢控請來。」
「是。」
一個時辰後,張斐來到皇庭。
「下官見過大庭長。」
「張檢控免禮。」
趙抃手一抬,又請張斐坐下,然後才道:「我今日請張檢控過來,是有緊急的事要與張檢控商量。」
張斐好奇道:「不知是什麼事?」
趙抃道:「根據謀反條例,主犯、從犯的家屬都得依律受罰,但是在你們的起訴狀中,並沒有涉及到這些人,這導致我們皇庭也不好下判決書。你看是否再添加一份起訴狀,讓他們的親屬都給囊括進來。」
「啊?」
張斐面色一驚,道:「這這恐怕不行,我們檢察院起訴是根據具體證據起訴的,我們手中沒有那些人的罪證。這這應該是屬於皇庭的職責吧。」
趙抃立刻道:「但是皇庭要是能夠隨意在判決書添加犯人,那豈不是亂套了。」
張斐道:「如果我們檢察院能夠隨便起訴,那也是亂套了啊!」
趙抃錯愕道:「那現在怎麼辦?」
張斐問道:「不知以前是怎麼做的。」
趙抃道:「以前如這種案件,要麼不抓人,要抓的話,多半是全家老小一塊給抓了,然後再審主犯,若判決有罪,便可將所有人都依法判決,甚至還會根據案情的大小,去抓更多人,但根據公檢法的制度,好像這麼做又不太妥。」
皇庭並沒有掌控司法大權,下面還有檢察院,還有警署,羅海的妻兒都沒有被抓,只是被禁足在家,以及財物被暫封。
張斐訕訕道:「大庭長,檢索法條,依法判決,可全都是皇庭的職權,我們檢察院實在是力所不及啊!」
趙抃道:「可皇庭目前所得的證據,全都是來自於你們檢察院,皇庭現在都不知道,那羅海有幾個兒子,又有幾個女兒,幾個妾侍,目前皇庭也不具備偵查的能力,老夫哪裡知道該將誰算進來,又不該算誰。這不應該是你們檢察院去調查的嗎?」
張斐道:「我們檢察院是可以去調查,但問題是,我們查到的,皇庭會認嗎?」
趙抃道:「皇庭為何不認?」
張斐立刻道:「但是我們檢察院可沒有任何證據,只是判定他們與羅海的關係,但是根據相關律例,妻妾、兒女、兄弟、姐妹、僕從、鄰里,都能給算進來。」
趙抃撫須道:「這也不妥啊!那不全都是你們檢察院說了算嗎?」
他皇庭也得看證據的。
但這種事,往往不需要證據,只需要查明關係。
張斐道:「可能是警署說了算,因為這事多半是警署去調查。」
這種事太容易出錯,被人給抓住把柄,檢察院才不會幹這種蠢事。
「不行!」
趙抃擺擺手道:「絕不能這麼做,如果這麼做的話,此案根本就不需要審。公檢法之所以公平、公正,就是在於其強調證據,可避免多數冤案,這麼做肯定會破壞公檢法的制度。」
頓了頓,他又道:「你先回去認真想想,我這邊也會慎重考慮的。」
「是。」
再皇庭判決之後,大家都已經準備第二步,這木已成舟,已經是無力回天。
可是,判決書遲遲不下,這令大家又非常好奇,難道趙抃打算請示皇帝?
這一打聽,也沒有請示皇帝。
漸漸的,風聲開始傳出去。
原來是皇庭不知道怎麼寫這判決書。
這太搞笑了!
朝中權貴們都給聽懵逼了,這是什麼情況,仔細一打聽,頓時又燃起希望來,原來他們是將自己給束縛住了呀!
還有這種好事。
趕緊讓李國忠他們準備好,只要判決書不符合公檢法的制度,那咱們就要起訴,因為公檢法是非常強調審理制度的。
政事堂。
「原來如此。」
文彥博笑呵呵道:「我就納悶,那張三怎麼會一反常態,要趕盡殺絕,原來他在這裡藏了一手。」
呂公著問道:「文公認為這是張三故意留下的破綻?」
文彥博點點頭:「定是如此。」
富弼搖搖頭道:「也不能說是破綻,這公檢法的制度和連坐法確實是有很大的衝突。」
司馬光問道:「既然如此,那又該如何調和二者衝突?」
富弼搖搖頭道:「我也未有頭緒。」
王府。
「想不到臨門一腳都已經跨過去,還能出問題。」
呂惠卿都覺得好笑,「這真是不可思議。」
王安石若有所思道:「也許這是有人謀劃的。」
呂惠卿一怔,「張三?」
王安石點點頭。
呂惠卿點點頭道:「這還真像似張三的作風,他辦事向來是有頭有尾,不會讓局勢失控。」
「不僅如此。」
王安石道:「他可能還想藉此案,重新用公檢法來定義連坐制,如此一來,反而會令更多大臣支持公檢法。」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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