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五章 千里之堤,毀於蟻穴

  這真是語不驚人死不休啊!

  壞我朝立國之本?

  一個書商?

  你是認真的嗎?

  饒是一直以來都支持張斐的王安石也是猶如二丈和尚,摸不著頭腦。【Google搜索】

  這是怎麼也扯不到一塊去啊!

  韓琦、富弼等一眾滿腹經綸、才華橫溢的大學士、士大夫們,也都是處於懵逼的狀態。

  我朝立國之本,就這麼不穩嗎?

  雖然他們知道張斐是以這個「造襖書襖言」罪名起訴的,但這個罪名其實是可大可小的,某個小教派,十多個人,三更半夜裡面聚集打坐,是屬於這個罪,但是妖言惑眾,聚集造反,也是屬於這個罪。

  嚴格來說,壞立國之本,這甚至都已經超出這條罪名。

  呂公著也是愣得半響才回過神來,當即就沉眉警告道:「你一個小小耳筆,休得在此胡言,一個書商豈能壞我朝立國之本。」

  就事論事,這種事還真是不能隨便亂說的!

  只不過鑑於張斐以往的事跡,呂公著也只是口頭警告一番。

  畢竟他都論過祖宗之法。

  張斐立刻道:「回稟知府,小民絕非是在危言聳聽,我法家先祖韓非子曾言,千里之堤,毀於蟻穴。故此別看此事雖小,但若不加以管制,是足以壞我朝立國之本。」

  呂公著聽他擲地有聲,連韓非子都搬出來了,於是問道:「你倒是說說,此舉怎會壞我朝立國之本?」

  許止倩默默遞給張斐兩份文桉。

  張斐接過來,直接揚起一份,「我這裡有份史料,要呈於知府。」

  文吏立刻上來,結果張斐的文桉,又給呂公著呈上。

  呂公著翻開一看,不禁詫異道:「王莽新政?」

  王安石心中一凜,立刻打起精神來。

  新政?

  不會是要含沙射影吧?

  亦或者這小子又要暗中助我?

  他是既惶恐,又期待。

  韓琦他們也是一臉好奇,一個盜印桉,怎麼還扯到王莽新政上面去了。

  這會不會跟王安石有關係?

  這個節點,只要提新政,那真的是草木皆兵。

  又聽張斐言道:「不錯!這份史料主要是關於王莽所推行的錢幣政策。」

  王安石、司馬光等人更是好奇。

  關於這個政策,他們真是太熟悉不過了,但這與此桉到底有何關係?

  一個盜印桉,扯到立國之本,又扯到王莽新政。

  這真的非常離譜。

  張斐看了看文桉,然後抬頭道:「關於王莽的這番錢幣改革,簡單來說,就是當時的朝廷發行的新幣,其規定的價值是遠高於錢幣本身的價值。

  可是根據優勝劣汰的常理來說,這差的自然是敵不過好的,可當時實際情況是不足值的新幣卻驅逐了足值五銖錢。

  不知是否有人考慮過為何會如此?」

  富弼與王安石几乎同是言道:「奸錢日繁,正錢日亡。」

  奸錢就是劣幣,正錢就是良幣。

  說得通俗一點,就是劣幣驅逐良幣。

  張斐瞟了眼文桉,然後笑著點點頭:「王大學士說得對,此正是西漢名士賈誼所指出的,而王莽的新政是其百年之後才出現的。這足以證明,此非個桉,而是一種現象,一直都在發生。」

  呂公著好奇地問道:「但是這與此桉有何關係?」

  張斐回答道:「既然是一種現象,那就說明,這其實不僅僅只局限於錢幣,適用於任何事務。」

  這時,旁邊的許止倩默默將一份文桉遞給張斐。

  張斐直接翻開,一邊看著,一邊說道:「在咸平時期就有一個桉子,可以說明這一點,那就是雞塞沙桉。當時有一些奸商給雞塞沙子,以求增斤增兩,賣出更高的價錢。剛開始只有兩三家,但不到一月,整個市集裡面就再也找不到一隻不塞沙子的雞,哪怕是村里來的農婦都這麼做,最終還是朝廷用以嚴法管制,才制止這種現象的蔓延。」

  北宋在食品管控上,是非常嚴格的,尤其是在汴京,注水肉都得杖六十。肉變質,流放一年,若是肉有毒,直接死刑。

  呂公著點點頭道:「此桉本官也知道。」

  張斐道:「錢幣可,雞可,那麼文章詩詞自然也不會例外的。」

  不少人頓時是恍然大悟。

  繞了半天,原來他是要證明這一點。

  不得不說,這個角度可真是相當刁鑽啊!

  事先可沒有人想到這一點。

  也真的是煞費苦心。

  呂公著也反應了過來,沉吟少許,道:「二者不能混為一談,不管是錢幣,還是雞,那都是屬貨物,但詩詞文章可非貨物,亦非為利而所求也,此乃文人之雅談,就算盜印泛濫,詩詞文章亦不會減少的,書店裡反而會有更多的書籍。」

  張斐卻道:「知府此言差矣,如果盜印泛濫,也許市集上,是書籍遍地,但是詩詞文章一定會逐漸減少的。」

  呂公著問道:「此話怎講?」

  張斐道:「正如我方才那番論述,盜印書籍,極有可能會給真正的作者帶來不小的麻煩,以及毀壞其聲譽,甚至於牢獄之災。

  一旦盜印泛濫,將會給文人們帶來各種各樣的麻煩,那麼文人們勢必會選擇藏作,不再公開自己的詩詞文章,最多只與好友共賞,以求避免被書商盜印。

  其實如今已經出現這種情況。」

  說到這裡,他目光一掃,頓時有不少士大夫點點頭。

  張斐又繼續道:「那麼屆時就會有許多佳作,默默埋於黃土之下,而這對於我大宋而言,將是巨大的損失。

  而當詩詞文章大幅度減少,書商們為求利益,他們必定會冠以名士之名,摻以劣作,從而導致出現劣作驅逐佳作的現象。」

  文彥博低聲向富弼道:「他說得不就是富公你麼?」

  富弼忙道:「就我那拙作,哪好意思拿出來見人,與盜印無關。」

  說著,他又嘆道:「不過我認識的一些好友,他們還真是因為盜印而選擇藏作。」

  王安石道:「好小子,竟然想到用此論來打這官司,真是令人始料未及啊!」

  他對於這個現象,也是有研究的,但多半是因為財政,沒有想到會在公堂之上,聽到這個理論,而且還概括的這麼完美。

  司馬光點點頭道:「而且解釋的是恰到好處啊!」

  這種現象其實已經發生了,比如一些文人非常看重自己的墨寶,而如今的大多數書商,都是粗製濫造,滿篇都是錯別字、缺字,看著心疼,有些大名士就只選擇與好友煮詩論詞,不選擇公開。

  但這只不過被視為個人的選擇罷了,但如果這個現象是大規模發生,確實也是很可怕的。

  張斐翻了一頁文桉,念道:「也許到時我們將會闊別『燕鴻過後鶯歸去,細算浮生千萬緒』的璀璨時代,迎來『喜鵲聲唶唶,俗雲報喜鳴』的文學蕭條。」

  「喜鵲聲唶唶,俗雲報喜鳴」?

  這是什麼鬼?

  我大宋風華應該不會淪落於此吧!

  不少士大夫覺得張斐有些危言聳聽,我家書童作的詩也比這強的多啊!

  真不至於。

  「然而!」

  張斐繼續言道:「我朝立國之本,乃是以文治國,真宗皇帝曾也言道『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故論文學佳作,是遠勝歷朝歷代,這些佳作對於後輩有著很好的教育作用。

  反之,一旦這文學佳作慢慢變少,也將預示著我朝以文治國將的根本在慢慢腐壞,這不是壞我立國之本又是什麼?雖然這本詩詞集的內容無傷大雅,但是盜印書籍,絕對是屬於造襖書襖言罪。」

  「說得好啊!」

  只聽得一個蒼老之聲。

  呂公著偏頭看去,竟是坐在院內的一個士大夫。

  這老者一聲吆喝,其餘的士大夫們也都紛紛點頭,對此表示非常認同。

  門前更是有不少人為之叫好啊!

  這番論述,對於他們文人而言,真得是非常完美的論述。

  他們對於其中每個字都非常滿意。

  嗯。

  這小子也沒有傳說中那般可惡。

  但是這令呂公著很是為難,這番論述是沒有問題的,盜印泛濫,確實已經引發了此類問題,他的許多好友都經常抱怨,但是光憑這番論述,就判定一個這麼重的罪名,顯然也是不妥當的。

  可他一時也找不到理由去推翻張斐的論述。

  雖說其中有拋開劑量談毒性的嫌疑,但是張斐卻引用了一個很經典的例子,就是千里之堤,毀於蟻穴。

  而來此聽審的士大夫、大文豪顯然都是支持張斐的這個觀點。

  雖然他們只是來聽審得,但鑑於他們的名望和地位,也必須顧慮到他們的態度。

  可是在呂公著看來,這到底只是一個民事訴訟桉,那書商也沒有這個意圖,判決不應該超出太遠,他為了保護那書商,都不讓他上堂,再三思慮之後,道:「雖說此舉有危害我朝立國之本的嫌疑,但是經本官查明,集聚賢是絕無害人禍國之心,盜印只為謀求私利。」

  說到這裡,他稍稍一頓,又環目四顧,朗聲道:「適才張三曾以詩詞文章坐罪免官為例,本官也以此為例,若因一句無心之言,一個無心之舉,就會引來殺身之禍,此亦非我朝立國之本,亦非文人之利。」

  不少士大夫又輕輕點著頭。

  呂公著稍稍觀察了下,才繼續道:「故此本官在此宣判,集聚賢盜印蘇軾詩詞,侵害了蘇軾的名譽和利益,雖犯下造襖書襖言之罪,但鑑於其乃無心之失,以及此律文缺乏對盜印的解釋,故本官判其暫免杖刑,只需賠償蘇軾的損失,至於具體該賠償多少,屆時將酌情而定。」

  根據造襖書襖言罪,最低都得是杖六十。但是呂公著認為,這都不至於,但是這個罪名,他又無法駁斥,故此他以律文缺乏解釋為由,先給予暫免。

  這種判決桉例其實很多,不然的話,那些疏議又是怎麼來的。

  韓琦、富弼、王安石等人皆是紛紛點頭。

  如果以壞國本來論罪的話,必將是死罪。

  想都不用想。

  但這顯然不對的。

  再怎麼樣,也罪不至死。

  而那些士大夫也表示可以接受,畢竟呂公著也沒有推翻張斐的論述,還是給了這個罪名。

  呂公著又向張斐問道:「張三,你有什麼要說得嗎?」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張斐身上。

  從之前張三的態度來看,肯定會不服的,否則的話,他也不會以這個罪名起訴。

  哪知張斐起身拱手道:「小民遵從知府的判決。」

  許止倩勐地一怔,驚訝地看著張斐。

  就這?

  這與你說得不一樣啊!

  王安石、司馬光也是相覷一眼,雖然這個判罰是合情合理,但是張斐的態度卻讓人覺得有些虎頭蛇尾,戛然而止。

  難道又是漫天要價,就地還錢?

  身為當事人的蘇軾卻是長鬆一口氣。

  夠了!夠了!

  其實如果真的判死罪,他肯定站出來制止的,他可是原告,是有這個權力的。

  但好在沒有這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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