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瘋狗宋九安
慕以琛揉揉鼻子,想到了氣急敗壞的沈奕衍笑了笑:「可能是誰想我了吧。」
沈昭昭有些呆愣愣地看著慕以琛,那笑容像是融化冰雪的陽光,照亮了她撲通亂跳的小心臟。
【小子我承認你是有幾分姿色的,你要是去做男模了,我肯定包你!】
【按年包!】
「你餓不餓,我看桌上有千層慕斯,我去拿一點?」慕以琛詢問道。
「好呀。」沈昭昭忽視自己的心跳。
慕以琛走後,沈昭昭的心跳恢復正常的跳動,沈昭按照捂住自己的心臟痛心疾首。
【我這lsp的小心臟呀,怎麼不能學學清風亮節的主人呢,我是當代柳下惠!雖然那腰是絕了,那腿也是長了,人也是帥了……嘿嘿嘿。】
沈昭昭找了個鞦韆坐下。
她盪鞦韆盪得高,她就喜歡那種不顧人死活的升天的感覺。
能忘卻一些煩惱,暫且稱它們為公主的煩惱。
「宋哥哥。」一道熟悉的甜膩膩的少女音在沈昭昭附近響起,沈昭昭歡樂的面容瞬間便秘臉。
將鞦韆停下來,就聽到兩串雜亂的腳步在自後面傳來,沈昭昭心中一緊,左右看了看,最後嫻熟地爬上了樹。
宋九安和沈千諾好巧不巧,剛好停在了這棵樹下面。
沈昭昭緊緊地扒著樹幹,一手拍了拍腦門兒。
【我躲幹啥呀,可能是求生欲吧,我又不是賊,我心虛什麼,都怪沈奕衍,把蠢傳染給我了,】
但此時此刻下去不太好。
很不好……
下面的兩個人已經開始親親了!
【少兒不宜啊,我還只是個孩子啊!這是我能看的嗎?】
話是這麼說,沈昭昭的雙手誠實地扒開了樹葉,往底下瞅,這棵樹少說也有百年,枝幹粗壯,藏一個沈昭昭還是綽綽有餘的。
下面的宋九安和沈千諾正進入忘我的時刻,俊男靚女的組合屬實養眼。
顏控沈昭昭表示贊同。
「宋哥哥,我已經把晚上大銀幕的親子鑑定換成了沈昭昭以前的事情。」沈千諾急於表現自己的價值一般。
她已經失去了太多,不能再失去宋九安了。
「等爸媽放棄她了,我就是他們唯一的女兒,我能幫你的。」
【真不是我想聽啊,你們密謀的時候都不選一選地方嗎?這不就是當著皇帝的面密謀造反呢。】
猝不及防的,吃瓜吃得到了自己頭上。
【能不能專心親親了,宋九安你不行啊。】
「我們諾諾最乖了。」宋九安眼神幽暗,漫不經心地抬手揉了揉沈千諾的腦袋。
溫暖的觸感一觸即離,沈千諾有些留念。
他長得就是一副輕佻的模樣,一雙狹長的丹鳳眼,藏著一汪能溺斃人的春水,嘴角永遠掛著一抹笑容,引得少女前赴後繼投入他的懷抱。
【不對啊,女主不是潔身自好的小白蓮嗎?】
「我知道宋哥哥對我最好了。」沈千諾本來不打算讓宋九安碰自己的,但是沈昭昭的出現打斷了她所有的計劃。
為了留住宋九安,她不得不以自己為誘餌。
眼看兩人又黏黏糊糊地抱在了一眼,沈昭昭點頭。
「吱呀……」
一聲不太妙的聲音傳來,沈昭昭咽了咽口水,反應迅速地低頭。
「嘭!」
她看到了滿眼的金星,亮晶晶的,在她腦袋上飛。
這天殺的小樹枝,怎麼這麼不牢!
幸好不高,只是有些狼狽。
「沈昭昭!」沈千諾的臉色驟變成豬肝色,幾經變換到最後咬牙切齒地道:「你聽到了多少?」
沈昭昭扶著老腰站起來:「事情還是要講究一個先來後到吧,我先來的,你問我聽到什麼?」
一道仿若毒蛇樣黏膩的目光緩緩划過她的臉龐,宋九安饒有興趣地勾起了唇畔。
沈千諾咬緊了嘴唇,她剛剛說了什麼!
【哎,這多尷尬啊,都怪那個不爭氣的樹枝,絕對不是自己這一個多月吃多了!】
餘光看到沈千諾的驚慌失措,宋九安心裡覺得無趣極了。
懶洋洋地打了個哈欠,抬手勾起了一絲沈千諾的一縷頭髮在指尖纏繞,不知道那位大小姐的頭髮摸起來順不順呢:「諾諾,不如我們請你姐姐去喝杯咖啡,資料也可以早點放出來,你覺得呢?」
沈千諾有了主心骨,呼吸都急促了幾分。
只要她把沈昭昭以前的事情爆出來,沈家注重臉面,自然不會再留下沈昭昭。
馬上!馬上她就可以奪回原本屬於她的一切,沈昭昭這個竊取者該得到應有的懲罰!
沈千諾的眼睛已經完全被仇恨蒙蔽了。
「那個……」沈昭昭舉起手弱弱出聲:「我不喜歡喝咖啡。」
宋九安的指尖一頓,拽得沈千諾頭皮微麻。
「那喝奶茶?」沈千諾腦子一抽給了另一個選項。
沈昭昭有些為難地捏了捏自己的小肚子:「我也不喜歡。」
「我管你喜不喜歡。」沈千諾平復了一下自己呼吸。
沈昭昭像是一點都不擔心自己的處境,晃了晃手腕:「若是我按下這個按鈕,你猜會來多少保安呢?」
宋九安的神色不變,伸手拉住了沈千諾想往前沖的架勢,安撫地拍了拍她的背脊:「我剛剛跟姐姐開玩笑的。」
「開什麼玩笑?」一道沉穩的聲音自身後傳來,慕以琛從兩人身後走出來,手裡拿了一大堆的甜品:「說出來讓我也笑笑?」
【這就是我今年聽過最大的笑話。】沈昭昭仿佛第一次見面一樣看慕以琛,慕以琛這一個月變了好多。
慕以琛小心地將甜品放在了鞦韆旁的小桌子上面,滿滿當當鋪滿了桌面,金色的陽光為它們渡上了一層金光。
「哇,蛋糕上面都有金箔啊。」沈昭昭瞬間拋棄諸多想法,幸福地眯起了眼睛,直接無視了兩人。
人生苦短,唯有美食和金子不可辜負,其他人都是過客。
慕以琛將勺子遞給沈昭昭,起身將沈昭昭的身形遮擋得嚴嚴實實,逼得宋九安將視線落在他身上。
他比宋九安高半個腦袋,從視覺上來說,慕以琛已經贏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