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中計了

  中計了!

  我早該意識到問題不簡單,他要真是來找我干架的,不會只帶這麼幾個人來,而且根本不會和我廢這麼多話,剛才他就是在拖延時間。🐚👻  😂👑

  我頓時有點慌了,趕緊對謝冬青和唐建喊道:「走,你們快走!」

  唐建道:「走啥呀,有事一起扛。」

  謝冬青也點頭附和:「阿暢,事情是我們一起乾的,要有也一起走。」

  我向他們揮手:「別廢話了,待會兒警察過來了,咱們一個也走不了了,趕緊走吧!」

  那網紅冷笑著說道:「走什麼走?現在知道怕了?剛才打我們時那股子勁呢?有種別怕呀!」

  我沒理他,繼續對謝冬青和唐建說道:「真的,你們快走,這事兒不能讓你們也攤上,聽我的行嗎?」

  唐建道:「要走一起走,反正我不會丟下你走了的。」

  謝冬青也說:「對啊,一起走唄。」

  我肯定是走不了的,我已經得罪這網紅了,即使跑得了,要不了多久一樣會被抓回去。

  我繼續對他們說道:「我知道你們怎麼想的,可現在真不是講義氣的時候,冬青特別是你,你現在絕對不能出這些事,會對你造成很多負面影響的。」

  唐建隨即也說道:「謝兄你走吧,我跟阿暢就在這裡就行了。」

  那網紅又開口道:「還挺講哥們義氣的啊!我告訴你們,你們誰都跑不了,今天有一個算一個。」

  我一直沒搭理他,可他一再激怒我,反正已經這樣了,不在乎更嚴重一點。

  我直接一拳朝他肚子狠狠懟了上去,憤怒道:「你媽的,給我安靜點!」

  他一聲痛叫,然後就開始大喊起來:「救命,救命啊!殺人啦……」

  我頭皮發麻,繼續沖他倆喊道:「你們趕緊走吧!別墨跡了,你們再不走,以後就不認識你們了,趕緊走!我求你們……」

  唐建和謝冬青對視了一眼,謝冬青果斷拉著唐建跑了。

  看見他們跑遠後,我才長吁一口氣。

  而那網紅又開始跟我叫囂起來:「我告訴你,他們跑不了的,我剛剛都拍下了,你們今天動手的一個也跑不了。」

  說完,他停頓一下,又繼續說道:「現在警察還沒有過來,你還有選擇,要麼讓田田加入我們。實話說,我看上你妹妹了,如果能讓她做我女朋友,你就是我哥,今天這事兒就算了……」

  「我去你媽的!」

  我再也忍不了了,又是一拳直接朝他臉上錘了下去。

  這一拳下去,他終於安靜了,不過警察也來了。

  ……

  派出所的審訊室里,兩名警察莊嚴地坐在我對面,其中一名年長的負責詢問,年輕一點的負責記錄。

  「姓名,年齡,工作單位……」老警察面無表情的問道。

  「高暢,28歲,在明遠科技公司任職。」我機械式的回答著。

  「為什麼打人?」

  「打了就是打了,哪有這麼多為什麼。」

  「我告訴你,態度給我端正一點!」老警察凶道。

  「他在網上跟我約架,然後就這樣。」

  「人家可沒動手啊!」

  「是。」

  「事情經過跟我詳細說一遍。」

  於是,我一五一十的說了出來,當然我沒說有謝冬青和唐建。

  聽我說完後,那警察又問道:「受害方說你們一共有三個人參與毆打,其他兩個人呢?」

  →

  「只有我一個人。」

  那老警察又兇巴巴的說道:「我告訴你,這裡是警察局,你最好給我城市一點,人家可都錄像了。」

  「就我一個人。」我依然堅持道。

  那老警察冷哼一聲說:「你還真是挺講哥們義氣,不過我告訴你,受害方現在還在醫院做檢查,等傷檢結果出來,該有法律程序就走法律程序,到那時候你就沒機會說了。」

  「該說的我已經說了,我承認我動手打人了,一切後果我承擔。」

  那老警察冷臉看著我,笑了笑道:「好,很好,那你就在這裡等著吧。」

  他們離開了審訊室,我一個人坐在這狹小的屋子裡,只有頭上一盞燈和對面牆上掛著的鐘,這一切都讓人感到壓抑。

  這不是我第一次進派出所,但卻是我第一次被關在審訊室里,因為這種強烈的約束而感到極其痛苦。

  同時滋生的,還有恥辱感。

  我雖算不上什麼好人,但也從來沒有犯過原則上的錯誤,以前也打過架,到哪都是男人之間的解決方式,哪怕打輸的一方也沒有報警處理。

  可這次,我卻栽在了一個網紅手裡。

  我早該想到他有打算的,只是沒想到他竟然寧願挨一頓打,也要將我送進派出所。

  我認了,但不後悔,即使再給我一次機會,我也有揍他一頓,因為他太噁心了。

  渾渾噩噩中,不知道過了多久,審訊室的門終於被打開了,還是之前那個老警察。

  他手裡拿著一份資料,無比嚴肅地走了進來。

  「冷靜了一個多小時,應該冷靜下來了吧?」

  「嗯。」

  「受害方的驗傷報告出來了,屬於輕微傷,但對方仍對你保留起訴的權力。」

  「那要怎麼解決?」

  「現在知道怕了?」

  「是有點怕。」

  老警察見怪不怪的笑了笑說:「你同夥的那兩個人叫什麼名字?」

  「什麼同夥,我沒有同夥。」我一口咬定。

  「都這時候了,你還不願意把你同夥供出來?」

  「我都說了,只有我一個人。」

  「你一個人能把人五個人打成那樣?」

  我笑道:「警察同志,就那五個跟細狗似的小年輕,你覺得對付他們需要很費勁嗎?」

  警察似乎覺得我說的有道理,又笑了笑道:「行了,這件事情的經過我也了解清楚了,我也和那幾個小年輕戶口所在地的民警溝通了一下,他們算是慣犯了。」

  「對嘛,所以這事兒不光是我一個人的過錯。」我相信咱們的警察叔叔還是光明磊落的。

  「但是,」他停頓一下,又加重語氣說道,「不管他們怎麼樣,但你先動手的對吧?人家也沒有還手,對吧?」

  「對。」

  「所以,總結起來還是你的不對。」

  「那些事兒到底怎麼解決?」

  「目前受害方還沒說,已經在來所里的路上了,待會兒你們面對面聊吧。」

  「那如果聊不攏呢?」

  警察聳了聳肩道:「那就只有走法律程序了。」

  「走法律程序,我這個怎麼判?」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聽完警察說的後,我倒吸一口涼氣,同時心裡也開始慌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