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榆一行人直接來到鋼廠家屬院,余蘭循著記憶去尋找,站在大院兒門前,不敢進去。
「是這裡嗎?」
余蘭目光迷茫,「我不知道,好像有些不一樣。」
又好像什麼都一樣。
丁佳楠道:「沒關係,如果實在找不到,我們就去找鋼廠領導。」
「你們找誰呀?」姜榆身後傳來聲音。
她回過頭一看,瞧見一個老太太在看她們。
姜榆剛想說話,便見余蘭回過頭。
那老太太眯著眼睛,打量了余蘭好一會兒,欲言又止。
「你是……」
余蘭一張口,眼淚先落了下來。
「金大娘,我是余蘭。」
金大娘突然變了臉,大驚:「你是老余家的丫頭?」
她激動地跺著腳,「哎呀呀,你怎麼才回來,你爸媽找你都快找瘋了!你這丫頭,一走就是十八年,你怎麼這麼狠心啊!」
余蘭當初怎麼丟的,她到現在還記得很清楚。
這丫頭想考大學,考了兩年沒考上,還想繼續復讀。
家裡條件不好,她上頭有個即將娶媳婦兒的哥哥,下面還有弟弟妹妹,實在供不起。
她爸媽提了句讓她早點嫁人,她不願意,就這麼大吵一架,余蘭跑了出去。
從那之後,就再沒見她回來。
大家都說余蘭這是恨上了她爸媽,往後都不回家了。
可余家父母都不信,非要去找。
找了幾年都沒找到,他家大兒子兒媳先崩潰了,鬧著要分家。
從那時開始,余家才消停下來,沒人再提起余蘭。
丁佳楠和姜榆對視一眼,兩人都沒提余蘭為什麼失蹤,有些事需要她自己說。
金大娘拉著余蘭進了大院兒,腦海中荒蕪消沉的記憶,仿佛在一點一點復甦。
「老余!佳麗!你們快出來,快看看這是誰!」
余父余母先後往外走。
余蘭記憶中的父母,年輕體健。
現在出來的倆人,已生華髮,佝僂著腰背,臉上布滿了歲月的風霜。
她老了,她父母也老了。
十八年不見,余蘭已經不是當年那個嬌俏的姑娘。
她在同樂村被折磨得骨瘦嶙峋,滿眼疲憊。
但這些變化,並不妨礙余父余母認出她來。
接下來,自然又是抱頭痛哭的場面,姜榆別開眼沒看,靠在門口沒說話。
不知過了多久,余蘭才說:「我不是離家出走,我是被人拐走了。是公安救了我們,把我送回了北城。」
這話一出,大院兒里的人無一例外都用震驚的眼神看著余蘭。
丁佳楠站了出來,解釋道:「我們偶然在豫南的一個村子裡見到了余蘭,得知她身上發生的事,報了警。」
余父聲音緊繃:「是不是豫南?」
李念登報的那篇新聞傳遍了整個北城,無人不知。
余父余母當時還跟著譴責了一番,但那時候的他們絕對想像不到,自己的女兒就在泥潭裡。
丁佳楠沒說話,因為有些事不應該由她來說。
「我們進屋說話。」余父余母拉著余蘭不肯鬆手。
這時,余父身後站著的一對夫妻臉色不豫。
仔細看,男人的面容還能看出和余蘭有幾分相似。
他身旁的女人用手肘捅了他好幾下,他才開口。
「媽,余蘭回家住哪兒,家裡住不開。」
余父臉色一沉,「你提這些做什麼?你妹妹好不容易回來,難道你還想把她趕出去?」
余母臉色也不大好看,咬牙道:「你可別忘了,你妹妹當初會跑出去,被人拐走,也有你的責任!你爸把工作給了你,家裡出錢給你娶媳婦兒生孩子,我們算對得起你了!可你妹妹,你對得住她嗎!」
余蘭下意識看向丁佳楠,神色無助。
丁佳楠走過去,溫聲道:「我給你寫的地址還在嗎?」
余蘭點點頭。
「余蘭,那是我家的地址,你有事可以給我寫信,也可以打電話。過沒多久,我有一部電視劇會上,叫《星星之火》。我希望你和李東桂一樣堅強,迎難而上。」
她已經在外面逗留太久,是時候回滬市了。
余蘭咬著唇,之前在豫南的時候,她很想回家。
可現在回到了家,她突然發現,原來並不是所有人都歡迎她的到來。
她很彷徨。
姜榆說道:「丁導不在這邊,如果你有什麼需要,可以來國棉廠家屬院找我,我是姜榆,很多人都認識我。」
「哎呀,你是姜榆呀?」金大娘驚訝道。
不只是國棉廠,整個北城,有幾個人沒看過她的採訪新聞。
她現在可是大名人。
姜榆有些尷尬,笑著點頭。
為免他們繼續拉著她說話,姜榆和余蘭打了招呼便離開了。
她離家這些天,賀飛燕早盼著她回家。
好不容易等到他們,卻見賀庭岳先回來了。
賀飛燕臉上難掩嫌棄。
「我嫂子呢?」
賀庭岳:「……等會兒就回來了。」
「大哥,豫南那邊的事兒怎麼樣了?」
「解決了。」
賀飛燕一肚子疑問,不知道從何問起。
還沒來得及坐下來好好聊,轉眼卻瞧見了姜婷的身影。
她一愣,很快反應過來。
姜婷被救出來了,自然是要回北城的。
「她跟你們一起回來的?」
賀庭岳唔了聲,不甚在意。
這時,徐麗華也瞧見了姜婷,連忙從屋裡出來。
「姜婷!你回來啦?」
這一喊,可把大院兒不少人都喊出來了。
唯獨付家沒有動靜。
姜婷冷哼,「我當然得回來,不然豈不是讓付向陽如了意!我知道,他恨不得我不回來,最好死在豫南。」
可她偏不,她吃過的苦,受過的罪,付家都要一一償還!
「林紅霞呢?」
這下連媽都不喊了。
徐麗華說道:「她不是把你送去豫南了嘛,公安局懷疑她和那些拐子勾結,把她帶走問話,之後就沒讓她回來。」
「那付向陽呢?」
徐麗華看了一眼付家緊閉的大門,「不知道,應該在屋裡吧。」
付家人這幾日都不愛出門,以為這樣就能逃避他們做過的事。
姜婷不管不顧,上前使勁拍著大門。
「付向陽,給我出來!當縮頭烏龜也當了夠久了,你能不能像個男人?你要是再不出聲,你媽這輩子都別想再出來!」
提到林紅霞,付向陽就憋不住了,最後還是走了出來。
他滿含歉意看著姜婷,一臉心虛。
「姜婷,我……」
姜婷懶得和他廢話,她仔細想過了,這種男人她已經不稀罕了。
她要離婚,也得撈夠本再離。
「你不用解釋,解釋了我也不會聽,我現在回來就是想告訴你,我要和你離婚!」
付向陽臉色微變,但他早就做好了心理準備,離婚也不是那麼難以接受。
「好。」
姜婷哼了聲,「你媽和人販子勾結,把我給賣了,我要補償!錢沒給夠,我情願跟你們魚死網破,也要送你媽去坐牢!」
付向陽這些天提心弔膽,被林紅霞的事困著,彷徨又無助。
林紅霞不在家的日子,他每一天都睡不好。
「你要多少錢?」
付家還有一些積蓄,姜婷如果要的不多,他可以做主。
姜婷在火車上已經算好,她以後自己要生活,還帶著一個孩子。
必須儘可能多要點錢,不然母子倆根本沒辦法生活下去。
「我要一千塊錢,還要一份工作!」
付向陽臉色一僵,「這也太多了!」
「你跟你媽差點把我害死,難道我一條命,還不值這些錢嗎?」
姜婷一口咬死:「就這兩個條件,少一分錢都不行。我沒錢無所謂,照樣能找個男人嫁了,但你媽這個年紀去勞改,也不知道還能不能活著出來。」
她冷冷一笑,說完轉身就走。
姜婷卻沒打算離開,而是朝著南房走去。
賀飛燕正看熱鬧,忽而見她走過來,怔住。
「你過來做什麼?」
姜婷扶著肚子走進南房的院子,理所應當:「我這幾天沒地方住,就在你家借住幾天吧,你收拾出住一間房來。我肚子大,不喜歡跟人睡同一張床,我要自己一間房。」
賀飛燕險些沒被氣笑,「你是誰呀,你說借住就借住,我們答應了嗎?」
姜婷眼含譴責看著她,「你這人怎麼這麼沒同情心,我一個大肚婆,你想讓我流浪街頭嗎?我是誰,你嫂子是我親姐,你說我是誰?」
她現在沒地方去,娘家也不歡迎她,除了姜榆,還有誰會收留她。
姜婷看著她那不滿的臉色,不耐煩地擺擺手。
「你這是什麼眼神,等付家的錢拿到手,我肯定就不煩你們了,我又不是白吃白喝,一天一塊錢行吧?」
賀飛燕才不稀罕這一塊錢,立馬拒絕:「你去住招待所,我家不歡迎你。」
姜婷剛想說話,姜榆回來了。
「飛燕。」
賀飛燕連忙跑了過去,「嫂子你回來了!」
這熱情勁兒,可比見到她哥的時候開心多了。
姜榆回抱住她,拍了拍。
「家裡怎麼樣?」
賀飛燕拍拍胸脯,「放心吧,有我在能出什麼事兒。」
姜榆就摸摸她的腦袋,「這麼厲害,嫂子獎勵你,今晚請你吃東客來!」
「好耶!」
走進院子,看到姜婷。
「你在這裡幹什麼?」
在姜榆面前,姜婷可不敢囂張。
她聲音壓低,訥訥道:「我沒地方去,想在你家借住幾天。」
「哦,滾。」
姜婷:「……」
她頭也不回,麻溜地走了。
賀飛燕微微張口,她剛才明明很囂張的!
「嫂子,她看起來好怕你呀。」
「不是怕我,她只是知道錯了,知錯能改,不是挺好的?」
賀飛燕:「……」是這樣嗎?
姜榆沒太在意姜婷的事,把她從豫南帶回來,已經是仁至義盡。
至於她之後想做什麼,隨她去。
「走,進屋。」
離開北城這些天,她還有很多事想了解。
賀飛燕知道她想聽什麼,給她說著這些天發生的事。
「林阿姨因為姜婷的事被公安帶走了,姜婷剛才說要和向陽哥離婚呢。」
姜榆對付家的事不怎麼感興趣,問道:「廠里近來怎麼樣?」
「你的採訪稿登報那天,國棉廠炸開了鍋,鄭廠長讓人來找過你們,不過那時你們都不在北城了。後來不知怎麼,薛廠長被撤職,藍副廠長轉正,現在三廠都讓她管著。」
薛廠長被撤職後,也來過幾次,但姜榆和賀庭岳都沒回來,他撲了個空。
再有就是焦宗耀,他畢竟在紡織工業革委會待了這麼多年,不會輕易撤職。
因而錢主任只是讓他停職,在家裡反省。
「但我昨天從薛瑩口中聽說,焦宗耀就要復職了。」
姜榆也沒想過一篇採訪稿就能把他們拉下來。
這個結果已經算不錯,至少解決了薛廠長。
「嫂子,你知道他為什麼能這麼快復職嗎?」
姜榆揚眉,「這其中還有秘密?」
這件事,還得從薛瑩說起。
薛廠長剛出事那幾天,臉色憔悴,情緒低迷,肉眼可見地萎靡不振。
尤其是第一天,她還被薛廠長打了,臉上掛著紅彤彤的巴掌印。
可過了幾天,她仿佛就從低谷走了出來,整個人煥發生機。
「我有一回上廁所的時候,聽見薛瑩在跟人炫耀,說是她爸送了她一個金鐲子。」
一個金鐲子,本來不值得她懷疑什麼,怪就怪在,這個金鐲子賀飛燕見過同款。
「嫂子,我還是在你這裡見過,你不也有一個,就是我大哥送你的那個。」
姜榆反應過來,「你說的是馬婆婆給你大哥的?」
那會兒賀庭岳幫忙打聽秦昀岸的消息,馬婆婆便給了這個鐲子作為報酬,賀庭岳又轉贈給了她。
後來姜榆從馬婆婆口中得知,說這金鐲子是龍鳳鐲,原本是一對。
姜榆腦子是何等聰明,她很快把事情串聯在一起。
「大概率是焦宗耀許了薛廠長好處,讓他心甘情願出來背鍋,所以焦宗耀才能這麼快就復職!」
而焦宗耀許的好處,自然就是那些年他從抄家中貪污到的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