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4章 十三年前的案件

  「你先吃,吃完我們去看戲。」

  李媛眉頭一挑,問:「你不說你的計劃了?」

  「不出意外的話,今晚你就不去了。」

  說著,他輕聲說:「剛才我聽姨母說,現在高府,陳府大亂,錢府和鄭知府那邊也被扯了進去。不然你當子冉兄為何要過去?晚上宴會能不能如期舉行還不知道。」

  說著,謝硯之琢磨了下,繼續道:「你先吃飯,我先去看看。要能順利,今晚的宴會要推遲。咱可以趁著他們亂的時候,我帶你去錢府。位置我知道,也記住了他們今天什麼時辰,巡邏隊在哪。」

  「媛娘,我們把那些搬空後,管他們還願不願意繼續舉辦宴會。子冉兄主要想知道帳冊之類的東西,到時候要是在庫房中,我想辦法給子冉兄送去就行。其他的,和咱們有何關係?」

  李媛就喜歡他這樣壞得理直氣壯,聞言笑道:「行,那你先去。只是你確定咱們能進錢府?進了錢府,能順利避開那些巡邏的護院,還有看守的人?」

  「我有七成的把握,咱們到時候見機行事。媛娘,你要信我,我不會做沒把握的事!」

  李媛看他一臉嚴肅,就點點頭:「行,那你先去看看,我稍後也跟著去。小青莎就先讓姨母帶回蘇府去,至於我的妝容,我也會化。倘若晚上不用參加宴會,那更簡單,我連喬裝打扮的衣服都選出來了,一切只待天黑。」

  等李媛吃完飯出去的時候,素雪說的街道上站滿了人。

  府衙封印後還未開,陳老爺和高夫人又不願意去府衙,因此就在大街上審理案件。

  鄭知府原本還在琢磨,晚上怎麼從孟鵬的嘴裡套出一些可用的消息,得知這事時,臉都黑了。

  他覺得這陳府和高府實在不像話,大過年的也不叫人安生,回頭一定要好好敲打敲打才行。

  誰知,等他到了地方,發現他那表妹的小姑子居然狀告自家男人,謀害人命。

  這還得了?

  倘若今天孟鵬不在府城,那他可以先將人收押了,等過完年衙門解封了再審。

  但偏偏孟鵬在,還涉及到人命什麼的,那就必須得事急從權。

  因此,他當場就開始審案。

  可這不正式的地方,他也未穿官服,且衙差什麼都不在,因此審理起來也不正規。

  這不,除了倒在地上的人外,沒有一個人下跪。

  甚至秦琳為了表示拉近關係,一口一句鄭表哥的喊著。

  孟鵬來的時候,見狀直接就接手這個案子。

  他對鄭知府說,他是狀告之人的親屬,未免徇私枉法,他這個父母官得避嫌。

  鄭知府心想他和高夫人算哪門子親戚,但一想那九拐十八彎的關係,加上孟鵬要是回京追究他所任職的地方,有親屬所在,不符合迴避制度,到時候有得他受。

  說不好,連他爹,都得一併受牽連。

  因著這些,他只能咬牙退出位置,將審判權交給孟鵬。

  審理案件,在大理寺里屬於大理寺丞和提刑官的職務,像孟鵬這種大理寺少卿,在大理寺是二把手。

  日常他們大理寺做的活,都是覆審檢查刑部的判決。

  因此對於審理案件,孟鵬也是駕輕就熟。

  面對他,秦琳可不敢套關係,一心想要把高老爺送進牢獄的她,直接說道:「大人,民婦要狀告高寧垚和吳玉兒謀殺人命。他們於十三年前八月,一個借著出城上香祈福,一個借著外出行商的名義,出門廝混苟合。聽說當時被一個借宿的趕考的秀才撞見,之後他們怕事情敗露,就派人佯裝盜匪,將人謀殺。」

  高老爺一聽這話,直接對秦琳爆口粗:「你放屁!」

  說著,他看向孟鵬:「大人,草民可是良民,從未做過傷天害理之事。頂多就是在男女之事上,有些糊塗罷了。」

  孟鵬直接忽視高老爺的話,一聽是謀殺有功名之人,就問秦琳:「你都說了,這是十三年前的事,可有證據?若是沒證據,空口白牙污衊他人,可是要杖打二十大板。」

  「有!回大人,民婦有!民婦的證人,便是吳玉兒身邊的蔡婆子。此事是她前幾天親口告訴民婦的,大人可以喚她來問一下便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