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七章 罪有應得

  徐氏見小姑子一臉猜疑地看著自己,知道不說實話是不行了。

  「那女人才成親一個多月,夫家娘家都是普通的農戶。」

  徐氏支支吾吾地小聲說。

  「什麼?我就知道,他好的不學,只學這個!強搶民婦,被抓了活該,判個十年八年的都不多!他真以為我這個姑姑姑在宮裡日子多好過麼?他惹什麼禍我都能替他平了!」

  「你這個當娘的到底是怎麼教兒子的!就知道慣著慣著,慣進大牢了,看你們還怎麼慣!」

  王嬪氣得渾身亂顫,指徐氏就是一通責罵!

  徐氏心裡委屈極了,要說慣她兒子,眼前這人不比她更慣,要不然她的兒子怎麼有這樣大的膽子強搶民婦!

  真是和他爹一模一樣!當年若不是……

  王嬪的哥哥原本就是個京城附近玉華縣柳子鎮的殺豬匠,他不喜歡水靈靈的小姑娘,只喜歡嫁過人的少婦。

  徐氏就是王嬪的哥哥勾搭來的,只不過徐氏不是少婦,而是個寡婦,她嫁人不到半年,丈夫就沒了。

  王嬪的哥哥強搶,徐氏半推半就,這才成了夫妻。

  徐氏生了個兒子叫王貴,今年十七歲,和他爹一樣,只喜歡少婦。

  此時的王家,已經不從前那個鎮上的屠戶,而是柳子鎮最大的富戶,便是在玉華縣中,人人都得尊稱一句「王老爺」。

  寧康帝可沒有大封外戚的習慣,就算王嬪生過皇子公主,寧康帝也只賞了些財物,並沒有封官晉爵。

  柳子鎮的人不知道底細,覺得王家人是皇親貴戚,怕王家人怕的要死。

  被王嬪之侄王貴強搶回府的少婦家人,原本不敢告狀,打算咬牙吃了這個啞巴虧。

  反正鄉下娶親花不了多少錢,用王貴丟給他們的二十兩銀子,他們也能重新娶個新媳婦。

  可那被搶的少婦是個烈性子,非但抵死不從,還一腳踹到王貴的命根子上,王貴大怒,將那少婦狠狠打了一頓,打得皮開肉綻。

  打完之後王貴還覺得還不解氣,又帶著家丁去將那少婦的丈夫狠狠打了一頓,將人打了個半死。

  少婦的丈夫是家中的獨子,被打了個半死,那戶人家將兒子送進醫館救治,大夫說傷的太重,怕是很難救活,就算是花了重金救活他,他這輩子也只能癱在床上了。

  那戶人家悲怒交加,一張狀子告上了玉華縣的衙門。

  玉華縣的知縣一聽說告的是宮中貴人的親侄子,就不想受理此案,他一個小小的七品縣令,怎麼敢審宮中貴人的親人。

  原本想糊弄過去的知縣,無巧不巧的遇上了前來巡查刑獄諸事的京兆府沈推官。

  這才有了王嬪的親侄子王貴被抓進大牢之事。

  王嬪氣貴氣,可還是疼侄子,那可是她們王家的根苗,萬一有個好歹,她爹娘還不得活活哭死。

  「只是搶了人,沒動手?」

  王嬪不太相信她嫂子的話,她知道侄子比哥哥當年狠多了。

  「呃……還打了人……娘娘,只是打了人,沒出人命……」

  徐氏小聲說了起來。

  王嬪這些在宮裡,跟嬤嬤們學規矩之時,也略略學了些律法。知道以她侄子的罪過,不至於被砍頭,甚至還能以銀代罰,多出些罰罪銀,就能少判幾年。

  「我知道了,你先回去,準備三千兩銀子,我這邊也想想辦法,讓貴兒被判得輕些。」

  王嬪皺著眉頭,並不是很有底氣的吩咐。

  徐氏並不知道王嬪在宮中的處境,在她看來,皇宮中的娘娘,權勢不知道有多大,只要她發句話,前朝的官員誰敢不聽?

  實際上王嬪半點兒權勢也沒有,若非王嬪出身貧寒,沒有任何的背景勢力,她根本沒有機會生下孩子。

  徐氏本就是個鄉野婦人,進宮求見,她哪哪兒都不自在,一聽娘娘發了話,就趕緊起身告退。

  臨走之時,倒是沒忘記拿了一小卷銀票交給王嬪。

  王嬪見銀票捲兒不算太小,心中還算滿意。

  不得帝寵,若是再沒些銀子傍身,她在宮中就寸步難行。

  徐氏走了,王嬪趕緊數銀票。

  打開小卷一看面額,王嬪臉都黑了,十兩一張的銀票,總只有四十張,四百兩銀子,夠幹什麼的!

  王嬪根本不相信她哥哥只給她四百兩銀子,必是徐氏從中貪了許多。

  若非王家只有徐氏生的王貴這麼一個男丁,王嬪都不想救他了。

  王家極其的重男輕女,就算是王嬪入宮,王家因女得富,也沒有改變王家人的觀念。

  王嬪有四個侄女兒,分別是招娣,盼娣,引娣,來娣,四個姑娘加起來,都沒有王貴這一個弟弟有分量。

  玉華縣的大堂上,知縣一臉愁苦的審案。審的就是王貴強搶民婦之案。

  王貴仗著姑姑是宮中的貴人,根本不將知縣放在眼裡,傲氣的不行。

  坐在一旁聽審的沈陸爽,冷眼看著囂張的王貴,雖然一言不發,可面色陰沉,不悅之色讓知縣大人看了個清清楚楚。

  知縣心裡大驚,他可知道這位小沈推官是刑部尚書的侄孫子,刑部那位鐵面判官的親傳高徒……

  天啊!他怎麼把那位鐵面判官給忘記了,這案子若不依律而斷,自己頭上的烏紗帽怕是再也戴不了幾天了!

  說不定自己還能以徇私枉法的罪名,去刑部大牢里住一陣子……

  越想越害怕,知縣重重一拍驚堂木給自己壯膽,厲聲大叫:「來人,將人犯拖下去,打二十棍殺威棒!」

  王貴還沒反應過來,就被人拖下去,狠狠的打了起來!

  慘叫之聲響起之後,知縣大人偷眼看小沈推官,見他臉色不那麼陰沉了,知縣心中有了底,知道這個案子該怎麼判了。

  徐氏剛剛回到家中,立刻湊了三千兩的銀票往縣衙送。

  可她和丈夫剛剛趕到縣衙,就聽說她兒子的案子已經審完了。

  王貴因為強搶民婦,以及毆打百姓至一死一重傷,被判了斬刑,只等刑部覆核勾決便要行刑。

  徐氏當時就癱在地上,哭天搶地的嚎了起來。

  原來王貴打傷的少婦丈夫,在送到醫館後熬了不到一天,就傷重不治死了。

  原本的打傷人就成了打死人,王貴犯罪的性質就變了。

  大楚律寫的明白,故意傷人致死者,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