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3章 婚姻法則(40)

  第1296章 婚姻法則(40)

  「你還問我,我怎麼知道錢去哪裡了,你從梯子上摔下來王媛媛就不見了,不是帶著錢跑了,是什麼?」張媽媽哭喊著,「我的命怎麼這麼苦,那可是我辛辛苦苦的攢了半輩子的棺材本。🎉💢 ❻➈𝐬ĤùⓍ.¢όΜ ♕🎅」

  張國寧臉色難看,他咬著牙說低吼,「媽,你快報警,不能讓王媛媛那個賤人拿錢走了。」

  張國寧是真的不敢相信王媛媛居然敢背叛他,那個賤女人居然也敢。

  經張國寧這麼一提醒,張媽媽才反應了過來,「對,我去報警,必須得把那個賤人抓回來,那可是三萬塊,不能便宜了她。」

  見張媽媽去報警了,顧淺羽挑了挑眉頭,她一點也不擔心張家人會去報警,在她準備騙那三萬的時候,她就知道張國寧反應過來會去報警。

  顧淺羽只想說張家一家子太天真了,真以為警察叔叔無所不能呢?

  被騙兩三萬那叫錢嗎?十幾萬的詐騙案警察都找不到人,更別說就幾萬塊錢了。

  當然就算警局盡職盡責的為了那兩三萬找到她,顧淺羽也有百分之百的把握為自己洗白脫罪。

  果然,張媽媽去警局報案說自己的兒媳婦偷了家裡三萬塊後,警局的人非常敷衍的給張媽媽備了案底,然後就讓張媽媽回去等消息了。

  開什麼玩笑?兒媳婦也是家裡人,既然是家裡人用家裡錢有毛病嗎?

  警局的人感覺張媽媽的兒媳婦跟兒子吵架了,然後拿著錢離家出走了,張家實在是著急懷著身孕的兒媳婦,所以才說兒媳婦偷錢,希望警局能幫張家找到兒媳婦。

  警局見到太多這種報案了,兩口子吵架本來就是床頭吵床尾和,非要鬧到警局,他們前腳去勸架,後腳剛走人家兩口子就和和美美了,這不是浪費警局的警力?

  因為家裡實在沒錢,張媽媽只能挨個找張家的親戚去借錢,希望能把手術費湊夠。

  張家的名聲已經非常臭了,借給他們家的錢從來要不回來,所以誰也不願意把錢借給他們。

  但張媽媽比較無賴,去人家借錢,如果對方不借的她就賴在人家不肯走,搞得人家非常厭煩,只能把錢借給她。

  借給張媽媽錢的人都知道自己的錢要不回來了,所以給的非常少,借的最多也就兩三百,最少連二三十都有。

  張媽媽奔波了一天,最後也就借到了七百多,這點錢連在醫院住一天都不夠。

  醫院的正規途徑不能治病,張媽媽只能把張國寧接了回來,然後四處打聽中醫偏方。

  中醫也能正骨,張媽媽聽別人把中醫夸的天花亂墜,非常的心動,主要是中醫比西醫便宜,張媽媽實在不想多花錢,王媛媛手裡那三萬還不一定要回來要不回來呢。

  張媽媽這幾天一直待在醫院,就算回張家也只是匆匆來匆匆走,等把張國寧從醫院接到家,她才知道家裡的電線都被剪斷了,房上的糧食也沒了。

  張媽媽還指望著把新收的糧食賣了存一筆錢,沒想到天殺的王媛媛居然把糧食也給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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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