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1章 被群毆了
季小玲急急忙忙返回社區,不是想找人,更不是要關心周家老倆口,而是準備收拾東西搬回娘家。
她很清楚,沒有周子明的周家,她根本待不下去。
季小玲帶著弟弟回到家,先在窗下看了一眼,發現屋裡沒人,心中歡喜,趕緊過去將門開了。
「小君,你坐會,我進去收拾東西。」
季小玲放下包就進去了。
季小君左右看了眼,沒有去坐沙發,而是坐到了餐桌邊。
說起來,這還是季小玲結婚後,他第一次來這個所謂的姐夫家。
當初季小玲與周子明結婚,他這個小舅子也是抱過期望跟憧憬的,畢竟跟大雜院那邊的人比起來,周家的條件沒得說,周子明本人也很優秀。
只是幾次接觸之後,他發現這些人根本看不起他們。
所以後面,他也就不過來了,想找季小玲的時候寧願去電視台或是在社區外面等,也不會進那個大鐵門。
正坐在椅子上無聊著,季小玲突然在房間裡發出了一聲尖叫。
季小君趕緊衝過去,就看見姐姐緊緊靠在牆上,盯著一個黑色的布袋子發抖。
「姐?」
季小玲指了指那個黑袋子。
季小君大著膽子上前踢了一下,麻繩跟榔頭露了出來。
看見這兩樣東西,兩人都沉默了,心底一陣陣發寒。
季小君現在總算是明白,為什麼蓁哥要讓他將姐姐帶回去了。
見到這些東西,季小玲想起了那次被周子明打斷鼻骨跟牙齒的經歷,眼眶泛紅,淚都差點滑下來。
原來,在逃跑前,他還有這樣的打算。
「姐,你趕緊收拾吧。」
季小君將那袋東西拎著放客廳里去了。
季小玲加快了動作,將房間大致翻了一遍,暫時找不到的那些也不想要了,提著包跟季小君出門。
來到台階下,想到以後很有可能沒辦法再回這個地方,季小玲還忍不住回頭去看了一眼。
「姐,你還在想什麼呢?」
季小君真的服了,人家都想殺她了,這人還戀戀不忘。
季小君伸手將季小玲手裡的包拿了過來,姐弟倆轉身正打算離開,轉頭之後卻是頓住了。
真是不巧,周家人回來了。
而且這次回來的不光有周家老倆口,還有周子明的兩個姐姐,周志誠的哥哥、妹夫,兩個侄兒,一個外甥。
一行八九個人,就這麼直直地看著季小玲姐弟倆。
雙方的凝視也就那麼一瞬,之後周家的男男女女就開始摩拳擦掌往這邊沖。
在他們心裡,周子明想不開,全然都是季小玲惹出來的禍。
如果不是她以那樣的方式曝光了周家的醜事,周子明能受到衝擊離家出走麼?
不會的。
都說家醜不可外揚,她就不應該將那些事情曝光出來。
這些人是周家的親戚,自然站在周家的立場上考慮問題,全然忽略了別人的利益跟感受。
也就周家老倆口站著沒有衝上去。
一來,兩人實在沖不動了。
再者,他們已經被唐老爺子點醒,知道周子明離家出走與季小玲無關。
周家八九個,季家這邊只有兩人,姐弟倆自然不會硬碰硬,轉身就往另外一邊跑。
小區里四通八達,逃生的路有很多條。
只不過架不住人家人多啊,還有幾個正值青壯年的男子,沒多會季小玲就被追上了。
季小君見姐姐挨打,扔掉手裡的包就轉頭回去幫忙。
結果就是姐弟倆一起被打。
最後還是保安跟社區裡的民眾跑過來,才將季家姐弟倆救下。
因為保安事先報了警,一行人也被帶到派出所去了。
最近轄區派出所的工作人員也是頭痛,周家三天兩頭地出事,他們看著也煩。
派出所的人問季小玲,公了還是私了。
季小玲看了看恨不得吃了她的周家一行人,暫時沉默著。
周家這些人,都有著不錯的工作跟家世,他們自然不想公了。
但打了季小玲,他們也不後悔。
這時,周子明的二姐周思雅拿了兩張大團結出來,用力拍在季小玲面前,怒不可遏的指著她,「你敢公了試試?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你以為你走得掉嗎?沒打死你都是我們下手……」輕了。
只是她的話並沒有說完,就被旁邊的治安員吼了。
「這位女同志,注意你說話的態度。受害者有保留起訴你威脅她人身安全的權力。」
周思雅氣急敗壞地坐下,盯著季小玲不說話了。
別的人見此,也都暫時不再開口,只是用那雙傲慢跟怨毒的眼睛死死盯著季小玲,感覺就像是她若敢將這件事情鬧起來,這群人便會群起而攻,再次給她好看。
季小玲嘴角破了,臉上有幾道滲血的劃痕,頭髮被扯掉了一片,露出雞蛋大小光光的一片,看著好不悽慘。
而坐在她旁邊的季小君,因為一直護著姐姐,模樣更加狼狽,臉腫了,頭上還有血痂。
季小君拍著桌子站起來,「私什麼了?老子就是要告你們。」
一群道貌岸然的東西,不想鬧大,他偏要鬧大,最好將這些人的工作鬧沒了,讓他們嘚瑟。
季小君對派出所的同志說:「我要告訴他們蓄意傷人。」
治安同志拿著筆記錄著,之後問季小玲:「你的意思呢?」
其實這一類案件所里一般都希望是私底下和解,別看季家姐弟倆看著悽慘,實際都是輕傷,因為周家那一行人手裡沒有武器,也沒有按著人使勁揮動拳頭,臉上頭上那些血跡都是抓傷。
季小玲盯著面前那兩張大團結,張嘴本來想說點什麼,結果周子明的大姐周家惠先她一步開口了。
「怎麼,嫌少嗎?想要多少,直接開口,既然出手打了你,醫藥費不管多少我們都付得起。你還可以趁機向我們索要一筆誤工費、精神損失費、後期恢復營養費。
反正這也是你們這些人慣用的手段。
趁機撈錢,愛慕虛榮。
從大雜院那種地方想方設法嫁到我們周家,不就得像一個吸血的水蛭,絕不放過任何要錢的機會。」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