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子晴接過保姆沖好的奶粉,將其中一瓶給了林麥,讓她餵她抱著的那個寶寶。【無錯章節小說閱讀,google搜尋】
一瓶自己拿著,餵自己懷裡的寶寶。
一對雙胞胎安靜地喝起奶來,兩個好朋友繼續著她們的話題。
柯子晴出主意道:「想要多生幾個孩子有什麼難的。
等你懷孕了,可以來香港或者去美國生孩子,想生幾個生幾個,只要你不怕疼。」
林麥眼睛一亮:「我怎麼沒有想到可以這樣操作!」
這樣生出的孩子是不占國家指標和資源,可以隨便生。
當然,她是不會去美國生孩子的,她不要自己的孩子加入美國國籍。
香港戶籍還是可以的。
反正97年之後香港就會回歸,到那時,香港戶籍也就成了華夏國籍,她的孩子還是華夏兒女。
她興奮的對方卓然道:「我們以後來香港生孩子,就可以多生幾個了,你說好不好?」
方卓然本不想讓她多生,生孩子實在是太受罪了。
可媳婦喜歡小朋友,願意多生幾個,那就依她好了。
他寵溺地點了點頭。
陳封來香港有一段時間了,已經認識不少有頭有臉的人。
在他的幫助下,林麥很快就辦好了萬通集團的變更手續。
方卓然動身前就和有合作的幾家香港大醫院聯繫過,說他在港幾天,可以每天做一到兩台大型手術。
那幾家大醫院巴不得,立刻和方卓然敲定了好幾台大型手術。
所以林麥在忙著變更萬通集團的性質時,他則在做手術,省得閒著也是閒著。
不知不覺中,教授大人已經受了他媳婦的感染,越來越愛掙錢了。
林麥夫妻離開香港的前一天晚上,陳封設了家宴為她夫妻二人餞行。
酒過三巡,陳封向她夫妻二人敬酒。
林麥夫妻兩個都不能喝酒,全都是用果汁代替。
夫妻倆端起果汁,和陳封碰了碰杯。
陳封將酒一飲而盡,對林麥道:「麥子,你交給我的兩個樓盤,今年年底應該全面竣工。
等兩個樓盤竣工了,我就要帶著子晴去美國定居了。
我繼父的身體已經一天比一天差了,我必須得回去繼承家產了。」
他原計劃一直幫林麥,直到她大學畢業。
可計劃趕不上變化,他繼父前段時間中風過一次。
雖然治好了,可中風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一次比一次兇險。
他必須回去接手他繼父的公司,不然等他繼父過世,他再去接手,會困難重重。
林麥雖然心中感到惆悵,可還是笑著道:「你已經幫了我很多了,也該顧著自家的生意了。」
陳封說,他已經在香港給她培養了一批忠心耿耿,又有實力的房地產人才。
即便他離開了萬通地產,有這一批人才,林麥的萬通地產一樣能運行得下去,她只用管理一下就行了。
林麥紅著眼圈道:「難為你有心了。」
一向看陳封不順眼的方卓然也起身,以果汁代酒,敬了他一杯。
陳封面露驚喜:「難得妹夫敬酒,我連喝三杯!」
說罷,還真的一口氣喝了三杯酒。
林麥生怕方卓然被陳封稱為妹夫而不高興,都做好了勸架的準備。
沒想到方卓然只是笑了笑,不僅欣然接受了陳封對他的稱呼,還說了幾句感謝的話。
林麥都懷疑太陽打西邊出了。
離開香港,林麥並沒有直接回江城,而是在廣州停留了一天。
她今年上半年褲襪賣得很好,而且已經打出了品牌,襪子生意她打算一直做下去。
別看襪子是小生意,但是做得好,還是很掙錢的。
林麥想在江城也開家襪子廠,就不用再請廠家代加工了。
廣州這邊消費高,工資高,代加工相對於江城而言,並不便宜。
她想在廣州取經,看襪子廠要怎麼開,回江城開一家,就能降低不少成本。
方卓然陪著林麥一起走訪襪子廠。
當林麥經過一家襪子廠時,她停下了腳步。
方卓然以為她走了幾個小時的路,累了,忙緊張的問:「怎麼不走了?是累了還是不舒服?要不要休息一下?」
林麥搖頭:「都不是。」
她抬頭指著那家襪子廠的招牌道:「你看。」
方卓然順著她手指的方向看見了「佳美」兩個字。
他神色頓時變得嚴肅起來:「這不是你的襪子的品牌嗎?那個圖標也是你襪子的圖標。
這家襪子廠在假冒你的品牌?」
林麥點了點頭。
方卓然問:「要不要找廠長交涉一下?」
「交涉個毛,直接找當地工商。」
林麥在方卓然的陪伴下,先向當地幾家重量級媒體爆料了此事,然後才去當地工商舉報有廠家假冒佳美襪業。
自從她的佳美襪業聲名鵲起之後,假冒佳美褲襪的襪子廠不少。
她家褲襪五塊錢一雙,凡是零售價低於五塊的佳美褲襪全都是假冒的,沒有例外。
人家襪子廠假冒佳美褲襪,都是暗地裡生產,生怕被人知道。
可這家襪子廠卻光明正大地掛佳美的招牌,用佳美的圖標,也膽大妄為了。
林麥擔心這家襪子廠來頭不小,所以在去當地工商舉報之前,先請媒體曝光。
以免直接去找當地工商,工商和那家襪子廠沆瀣一氣,銷毀證據,她就白忙活了。
工商跟著林麥夫妻倆趕到那家假冒佳美襪子廠時,廠長正在接受好幾家媒體的採訪。
那幾家媒體都在質問廠長,為什麼這麼囂張,敢明目張胆地假冒嘉美襪業。
廠長卻一臉無辜,說他給佳美襪業生產褲襪,用佳美襪業的品牌很正常。
那些記者個個伶牙俐齒,說他在混淆視聽。
雙方爭得面紅耳赤。
廠長忽然看見了林麥,像見到大救星似的沖她招手:「林總,你還記得我嗎?」
林麥朝他走了過去,點點頭:「記得,你不就是給我代加工隹美褲襪的向以平,向廠長嗎?」
向廠長得意非凡,對那幾個記者道:「聽見沒,林總親口承認了是她讓我代加工的。」
林麥道:「我只是讓你代加工,又沒讓你用我的招牌,你使用我的招牌可是違法的喲!」
向廠長像六月飛雪似的瞪圓了眼睛:「既然是你讓我給你代加工,我用你的招牌不是天經地義嗎,怎麼就違約了?」
林麥見他又開始裝瘋賣傻,不屑和他爭辯:「這些話,你留著和公安以及法院的同志說。」
她小聲對身邊的工商人員道:「麻煩你們去檢查一下,看這家襪子廠有沒有打著我的招牌,生產除了褲襪之外別的產品。」
那幾個工商人員立刻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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