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麥和任寶珠走進那家店名叫麗華文具店的店鋪,看見一個白白胖胖的女人躺在躺椅上睡午覺。記住本站域名
店裡一個顧客都沒有,生意相當冷清。
在這個年代的漢正街,生意冷清到這種地步的門面,簡直就是異類,難怪店家想把店鋪租出去。
躺椅上的女人睡得並不熟,林麥只叫了一聲老闆娘,她就睜開了眼睛。
閉著眼的女人顯然要比醒著時顯得平易近人。
醒來的女人一臉橫肉,看上去兇狠又刻薄。
女人擦了一把嘴角的口水,語氣十分不善:「想買什麼?我跟你們講,不許還價。」
林麥看了一眼那些文具,上面標明的批發價只比零售價便宜一點。
批發價如果比零售價只便宜一點,是沒有人會拿貨的。
至少要便宜一半,那些拿貨的老闆才肯拿貨,這是行規。
難怪這家店鋪的生意這麼差。
林麥陪著笑道:「我不是來買東西的,我聽說老闆娘想要把店鋪租出去,就來打聽租金要多少。」
老闆娘聽到這話,這才從躺椅上坐了起來,問:「你想租?」
林麥點頭:「價格合適我就租。」
老闆娘伸出三根手指:「三百塊錢一個月。」
雖然漢正街的門面向來都很貴,可三百塊價格還是太高了,甚至有點離譜。
林麥一句「能便宜一點嗎」,話音還沒完全落下,老闆娘就十分不悅道:「還價免談!」
任寶珠頓時來氣了,剛想懟兩句,就聽林麥笑著道:「沒問題。」
任寶珠吃驚地瞪圓了眼睛看著她。
林總那麼精明的一個人,怎麼會答應這種離譜的價格!
但任寶珠懂得服從,更相信林麥這麼做自有她的用意。
儘管吃驚得下巴都要掉地,可她一聲都沒吭,更別說阻止了。
老闆娘見林麥答應得這麼爽快,臉上頓時露出了笑容。
從躺椅上站了起來,指著滿店的文具道:「除了租金,你還得把這些貨吃下。」
這個年代,文具之類的並不好賣。
老百姓才解決了溫飽,手上哪怕有幾個閒錢也捨不得給孩子多買文具。
總是孩子用多少就買多少。
這個年代的孩子也節約,一本作業本一點都不浪費,全都用完。
哪像後來的幾十年,孩子一本作業本沒用兩張,就隨意丟棄。
這個年代,有那貧困人家的孩子,用鉛筆做作業,一本作業本用完了,用橡皮擦擦乾淨再用。
鉛筆用得只剩一寸都捨不得扔,花幾分錢買個筆帽套上去,就又可以用一個星期了。
再加上這個年代老師布置的作業又不是特別多,學生文具消耗少,也導致了文具不好賣。
林麥臉頓時冷了下來:「租金已經貴得離譜了,還要我吃下你的貨!
算了,這門面我不租了。
我想就沖你這租金,和要求把貨吃下去的苛刻條件,就沒有人會租你的門面,損失的可是你自己。」
說罷,對任寶珠道:「我們就用自家剛買的小門面開服裝批發店好了。」
老闆娘以為林麥故意說自己有門面,就是想逼著她讓步,好跟她討價還價。
她不無嘲諷地問:「你的門面在哪裡,說出來看我知不知道。」
林麥告訴了她那間小門面的具體地址。
老闆娘的神色變得複雜起來。
那間小門面被人買了,而且正在裝修,這些情況她全都知道。
見林麥和任寶珠眼看就要走出店門,老闆娘有些慌了。
急忙叫住她們:「哎!你們別急著走,咱們再好好談談。」
任寶珠的步子頓了頓,似有想談談的意思。
可林麥拽著她就走,語氣中帶著憤怒:「談個屁談!」
她越走的堅決,老闆娘在心裡越肯定那個小門面就是她的,不然底氣不會那麼足。
她忙追上去,憑藉自己沉重的噸位,硬把已經走出去的林麥給拉回了店裡。
能在漢正街混的,誰沒有一雙火眼金睛?
雖然林麥的年紀看上去比任寶珠小很多,可是老闆娘一眼就看出她才是拍板做主的那一個。
所以才會只拉林麥,而不管任寶珠。
林麥沒好氣地問:「你改變主意了?不讓我吃你的貨了?」
老闆娘為難道:「你如果租了我的門面,我這些貨放在哪裡賣?所以這貨你還是得吃下。」
林麥火了:「你是不是覺得我和你一樣閒,有時間和你慢慢談,所以才把我拉回來?」
說罷,用盡吃奶的力氣掙脫掉老闆娘,又想走。
老闆娘又一把死死地拉住她:「姑娘,你好歹把話聽完。」
林麥走又走不掉,斜睨著眼睛看著她:「那你說吧。」
老闆娘道:「我這店裡的文具你七折全都吃下怎樣?」
見林麥無動於衷,她又補充了一句:「這已經是很低價了。」
林麥道:「五折,只收店裡擺放的貨,倉庫里的貨我是絕對不會收的。」
如果五折收購店裡的這些文具,比市場上正常的批發價還要低,林麥覺得不虧。
老闆娘愣了愣,板著臉道:「五折我是不賣的。」
「那你就自己留著吧,說得好像我很想買似的。」林麥又要走。
老闆娘只得跺了跺腳,道:「你非要五折買也行,那必須得把倉庫里的也給買下來。」
林麥不干。
雙方好一陣唇槍舌戰,最後達成協議。
林麥三百塊錢一個月租下老闆娘的門面,外加四折吃下她所有的貨物。
老闆娘總算鬆了口氣,門面也高價租出去了,家裡的貨物也全都找到了接盤的,雖然價格不盡如人意。
她家賣的這些文具全是她那個貪杯誤事的男人被人灌了幾兩黃湯,就不知道東南西北,跟人簽了合同買下的。
這些文具積壓了有一段時日了,不是前一個租客退了房,她還沒機會把這些文具拿出來賣。
不過生意並不好。
她於是想到還是把門面租出去划算,當然,租客得吃下她這些貨她才租。
租金她要得不便宜,而且想租她的房子,還有苛刻條件。
所以過去好幾個月了,門面也沒租出去。
現在好不容易達到目的租出去了,她能不一塊石頭落了地?
就在老闆娘想要趁熱打鐵簽合同時,就聽林麥毫無表情道:「合同三天後再來簽。」
任寶珠費解地看著她。
既然已經達成了協議,為什麼不早點把合同簽下來,就能儘早把服裝批發門店開起來,和西曼懟著干。
儘管心中有疑問,但她還是一言不發。
老闆娘慌了:「幹嘛要拖三天?今天就把合同給簽了吧。」
這三天裡,說不定林麥找到別家租金低的店鋪,不租她家的店鋪了呢。
口頭協議屁用都沒有。
只有簽了合同,拿到錢才能安心。
為了避免夜長夢多,老闆娘無論如何非要林麥今天就把合同給簽了。
林麥一臉嫌棄道:「行吧,看在你這麼著急的份上,就把合同簽了吧。」
老闆娘緊繃的神色一緩,露出笑意道:「那我這就去叫我男人來跟你簽合同,半個小時之後咱們在店裡碰頭。」
直到這時,任寶珠已經看明白了,林麥欲擒故縱,就是要把主動權掌握在自己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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