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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午飯,林麥上樓睡了一覺。
昨天晚上在火車上睡得並不安穩,只有在家裡才能睡安穩覺。
這一覺睡到下午五點,醒來時看見小萌寶坐在她身邊為她扇扇子。
林麥心疼她:「媽媽不熱,別給媽媽扇扇子。」
小傢伙是心臟病人,還在恢復期,勞累會影響病情恢復。
豆豆十分認真道:「媽媽滿頭大汗,怎麼會不熱呢?」
家裡又沒電扇,大熱天的,誰睡覺不是滿頭大汗。
林麥洗了個溫水澡,又以路人的身份,匆匆寫了芳芳舅舅竇勇以權謀私的惡劣行為的小作文。
在文章中她特別強調,雖然無證經營不對,但是抓住小攤販無證經營的把柄,敲詐勒索,實在是敗壞執法大隊的形象。
她都寫得這麼嚴重了,不信竇勇還有好果子吃。
讓那對母女倆再也沒有資本橫行霸道。
寫完了小作文,用信封裝好。
下樓吃了晚飯,林麥就帶著李明成和阿黃,蹬著三輪車從後門出發,去江漢街擺攤,順便找個郵筒把小作文給投了進去。
江漢街不僅在幾十年後十分繁華,這個年代也很繁華,沿街的門面燈火輝煌,全是私人開的精品時裝店。
說是精品時裝店,裡面賣的不過是從廣州打的服裝。
這個年代,在江城人眼裡,凡是從廣州來的時裝就全都是高檔貨。
就像漢正街的時裝運到小城市和縣城,也被奉為高檔貨是一個道理。
林麥來城裡時間不長,又天天忙生意,晚上很少出來逛街,以為沒人在江漢路擺攤。
等去了才發現,江漢路擺攤的人不少,熱鬧非凡。
吃穿用度什麼都有賣的,尤其以賣小吃的最活躍。
雖然擺攤的人不少,但是空位置也很多,畢竟這個年代敢擺攤的全都是膽大包天的主。
可是膽大包天的又能有多少?
好位置已經被別人給占了,林麥選了個相對而言比較好的空位置擺攤。
攤位還沒擺好,一個混混頭領帶著幾個小混混走了過來,用手中的鐵棍輕輕敲著林麥三輪車的車頭:「新來的?」
「嗯吶!」林麥抬眼看了他們一眼,把衣服攤在三輪車上。
「來我們這裡擺攤要交攤位費。」
李明成在鄉下長大,哪知道城市的險惡,更不知道還有混混。
頓時火冒:「你誰呀?憑什麼要交攤位費給你!」
阿黃也躍躍欲試。
混混頭領臉色頓時不好看了:「不交攤位費,就跟老子滾!」
李明成的牛脾氣一下子就上來了:「我們就不滾!你能咋樣?」
混混頭領招了招手:「這傢伙不知道規矩,咱們讓他了解了解。」
林麥一看不好,這是要打起來的節奏。
忙攔住李明成,衝著那幾個混混賠禮道歉:「我哥他剛從鄉下來,什麼都不懂,你們不要計較。」
那幾個混混也沒想著非要打一架,他們的主要目的就是收攤位費。
混混頭領見好就收:「看在你的面子上,這事就這麼算了,你把攤位費給交了。」
林麥問:「我就賣一天,交多少?」
混混頭領扒拉了一下她三輪車上的貨物:「既然不是天天來擺攤,那就按次收。
只要來這裡擺一次攤,我們就收一次攤位費。
賣服裝,攤位費比較貴,一次要交十塊錢的攤位費。」
這個年代社會剛剛轉型。
以前人們全都穿著千篇一律的衣服,現在突然讓穿鮮艷的衣服,誰不想展現自己的美麗。
所以服裝生意是暴利行當中的戰鬥機,小混混收的保護費也就比較多。
十塊錢的保護費雖然很貴,但是林麥拿得出來。
讓她交保護費可以,但她不能白交。
她搓著手點頭哈腰地問:「是不是我把這十塊錢的攤位費交了,你們就會保護我在這裡平安做生意?」
她不想再像五一賣家禽那樣,交了保護費,差點被另一夥混混給吃了黑。
所以攤位費可以交,但是必須得保護她。
那個混混首領點了點頭:「這個自然,如果有人搗亂,你只管報封哥的名字,人家就會走。」
封哥?這裡也是陳封的地盤?
林麥訕笑了一下:「如果那伙人是另一個團伙的,不僅不走,還搶我的貨怎麼辦?」
混混頭領拍著胸脯保證道:「那就告訴我們,我們會幫你把貨給要回來的。」
林麥小心翼翼地問:「真要那樣了,我上哪裡去找你們?」
「只要不颳風下雨,我們每天晚上都會來這裡走上一遭,到那時你跟我們說。」
全都問清楚了,林麥這才交了保護費。
雖然交得痛快,但是給的寒酸。
故意把身上的分票角票全都拿出來湊了十塊錢交給了混混頭領。
那幾個小混混見她老實巴交,對她很滿意,臨走時還不忘叮囑她有困難找他們,搞得林麥都要產生幻覺了,以為他們是正派人士。
江漢路的生意就是好,本來計劃還要賣一天的衣服,當天晚上不到九點就賣完了。
賣完了衣服,林麥在隔壁攤子上花五塊錢買了一塊假名牌上海表和一個假金戒指。
李明成不解地問:「你買這些假玩意兒幹嘛?」
她又不是沒有真手錶,又不是沒有真的金首飾。
林麥輕描淡寫道:「便宜,買來好玩。」
李明成更加不能理解了,五塊錢還便宜!都能在商場扯一塊布料做件衣服了。
可是錢是林麥自己賺的,他只是個看場子的,沒資格管她花錢。
在江漢路擺攤,有陳封手下的小弟看場子,沒多大的危險。
可是回家的路上卻充滿了危險,人家小弟是不會護送他們回家的。
要是在路上跳出幾個搶匪就糟糕了,那些窮凶極惡的傢伙為了搶錢是會殺人的。
收拾好了東西,李明成帶著林麥和阿黃,把三輪車騎得飛快,一口氣騎回了後院。
雖然有驚無險,可是心有餘悸。
這種刀尖舔血的經歷還得再來幾回。
本來決定後天再去廣州打貨的,林麥決定明天就動身去廣州。
她把這個打算跟周彩雲和李明成一說,兩個人都表示強烈反對。
周彩雲道:「你一個人出門又不安全,等方教授回來再說吧。」
林麥嗤了一聲:「說得好像他回來可以陪我再去廣州似的,就這麼決定了。」
周彩雲見阻止不了她,問:「明天啥時候動身?」
林麥思考了片刻:「下午吧。」
李明成問:「為什麼不選在明天上午?白天出發不安全些嗎?」
林麥擺擺手:「你不懂,我們江城這邊治安比較好,廣州那邊治安亂得不行。
我下午出發,正好第二天上午八九點到達廣州,反而安全點。」
頭一次去廣州就是晚上,可謂驚魂。
「再說我明天白天還想在家裡好好休息一下,養精蓄銳。」
周彩雲沉默了片刻,問:「這次你打算帶多少錢的本金?」
「這次貨淨賺了大概三千,加上上次的本金,我全帶上。」
本金越多,拿的貨就越多,掙的就越多。
六千塊錢的貨,輕而易舉就能掙到六千。
再加上交在房東大爺的定金和自己手裡的積蓄,差不多有一萬塊錢,能把房子給買下來。
只有早點把房子買下,她才能安心。
周彩雲愣了半天,只叮囑了一句:「你可要把錢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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