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9章 追捕

  一晃,林麥一家在六朝古都南京玩了整整八天。【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

  不僅游遍了旅遊景點,還嘗遍了古都美食。

  林麥前世今生就是做美食的,在美食方面見多識廣,不論多好吃的美食,她也只是點個讚。

  可是方爺爺他們只要吃到心儀的美食,總是一副驚艷的表情。

  就連吃個蔥油餅,方爺爺他們都直夸好吃。

  還說,回了美國,可以開蔥油餅連鎖店,老外一定愛吃。

  蔥油餅油潤香酥,真要在美國賣,歐美顧客應該喜歡吃。

  嗯,可以考慮一下。

  不過林麥不打算開分店,可以當個新品種加到拉麵館裡。

  蘭州拉麵配蔥油餅,這組合,想想都要讓人流口水。

  除了蔥油餅,五色小糕、雞絲澆面、薄皮包餃……這些小吃也深受方爺爺他們喜愛。

  每次吃到好吃的,方爺爺老兩口都讓林麥跟著店家好好學一學,以後回家可以自己做著吃。

  南京所有的小吃林麥最愛吃的是鴨血粉絲湯,搭配牛肉鍋貼,簡直就是神仙享受。

  林麥帶著兩老兩小遊山玩水,享受美食,一直有不明身份的人暗中跟蹤、監視他們。

  見林麥一家不是談美食,就是談開店賣美食,監視他們一家的暗黑組織終於放鬆了警惕。

  當天晚上就有組織成員去通知胡向紅,繼續給張純如下毒。

  想要用藥物讓張雪純患上白血病,就得連續投毒。

  如果中間中斷的時間太長,被投毒的人體內的毒素隨著新陳代謝排出體外,是有可能前功盡棄的。

  已經中斷了八九天向張雪純投毒了,不能再中斷了。

  不僅不能再中斷,而且還要加大投毒量。

  暗黑組織的這些談話內容全都被國安部的人監聽到。

  當胡向紅往張雪純喝的水裡投毒之後,國安部的人用一隻小老鼠聲東西擊,把有毒的水換成了無毒的。

  然後暗中叮囑張雪純裝病,瞞過胡向紅。

  第二天早上,林麥奉上面的命,去抓胡向紅的現形。

  昨天晚上,國安部監聽到,早上趁著張雪純空腹時,胡向紅會給她水裡下藥,因為這時藥性最強。

  這個點正是張雪純空腹喝水的點。

  林麥提著張雪純愛吃的酒釀丸子和牛肉鍋貼向張雪純的房間走去。

  當林麥輕輕推開張雪純的套間的房門時,看見胡向紅正往一杯水裡在倒不明藥粉。

  見到有人進來,她忙收起了藥粉,極力裝出沒事的樣子,笑著對林麥道:「小林同志,你怎麼這麼早就來了?」

  這可是從來沒有的事。

  胡向紅貌似不經意地掃了一眼林麥的雙腳。

  林麥的雙腳上穿著一雙手工繡花軟底鞋,難怪自己一點腳步聲都沒聽到!

  林麥故意穿的手工布鞋,就是為了方便搞突然襲擊,果然一擊就中。

  林麥不回答胡向紅的話,而是厲聲問:「你往水裡倒了什麼?」

  在裡間臥房裝病的張雪純「強撐著」病體走了出來,一臉懵地問:「麥子,發生了什麼事?」

  胡向紅搶在林麥前頭,委屈地解釋:「張小姐,是這樣的,這兩天我嗓子上火了,很乾很疼。

  我就往這杯水裡加了點消炎的藥粉,準備喝了消炎。」

  她指著林麥道:「可是林小姐卻誤以為我往水裡下了毒~」

  林麥冷哼:「我可沒說你往水裡下毒,我問的是,你往水裡倒了什麼。

  你這麼說,是不是此地無銀三百兩?」

  胡向紅急了,對張雪純道:「張小姐,林小姐剛才問話的語氣,分明就是懷疑我在水杯里下毒了。

  林小姐這不是含血噴人嗎?哪有人往自己要喝的水裡下毒?」

  張雪純在林麥的攙扶下在沙發上坐下,狐疑地看著胡向紅:「那杯水是你倒給自己喝的?不是倒給我喝的嗎?」

  張雪純每天早上都要空腹喝一杯水,胡向紅又不是不知道這規矩。

  在今天以前,她一直執行得很好,今天就忘了規矩了?

  胡向紅解釋道:「我想先給自己倒了水喝,然後再給你倒。」

  「是嗎?」張雪純疑惑道:「你用我的水杯給你自己倒水喝?」

  胡向紅很會演戲。

  她吃驚得瞪圓了眼睛:「真的呢,我拿錯了杯子,這就換過來。」

  張雪純虛弱地揮了揮手:「別再演了,我的水杯和你的水杯一點都不像,你怎麼可能拿錯?」

  林麥對張雪純道:「別和她多廢話了,我直接打電話報警。

  讓公安給她搜身,搜出她身上剩餘的粉末,和水杯里的水一起拿去化驗,看一看是不是治嗓子痛的消炎藥。

  如果不是,我倒是很想知道,她往你將要喝的水裡下了什麼藥。」

  張雪純點頭道:「我也很想知道。」

  胡向紅見自己百般狡辯也沒用,知道自己不是暴露了,就是被懷疑上了。

  乾脆一不做二不休,撒腿就衝出了房間,直接從三樓走廊一扇打開的窗戶跳了下去,驚得樓下的行人失聲尖叫,四下逃?。

  可這一波尖叫還沒停止,林麥又跟著跳了下來,惹來路人的第二波尖叫。

  大家驚恐地看著林麥追趕之前跳樓的女孩。

  胡向紅看見前面有個花襯衫花短褲,長捲髮,戴著一條不知是真是假,比狗鏈還粗的金項鍊的年輕人坐在一輛摩托車上,正跟人吹牛皮。

  她衝過去,一腳就把年輕人從摩托車上給踹了下去,自己跨上去,一踩油門,絕塵而去。

  跑出很遠,她回頭得意地看了一眼用兩條腿追趕她的林麥,朝著南京郊區飛馳而去。

  南京郊區的綠化不錯,到處都是連綿的小樹林。

  只要她逃竄到小樹林,再加上同夥接應,她很快就能離開南京,誰都抓不到她。

  林麥見狀,也搶了一輛摩托車緊追不捨。

  不就是搶摩托車嗎,她也會的。

  被林麥搶去摩托車的那個男青年在後面跳著腳破口大罵。

  林麥把摩托車開到最大馬力,眼看就要追上胡向紅,可是摩托車突然掉鏈子了,車尾噴了幾口黑氣,就不跑了。

  巨大的慣性,把林麥從車上給扔了出去,重重地摔在被太陽曬得發熱的馬路上,燙得她一躍而起。

  不愧是四大火爐之一的南京,就是不知道和江城比起來,哪個更像太上老君的煉丹爐。

  林麥遺憾地看著胡向紅逃跑,一點辦法都沒有。

  她本來想活捉胡向紅,交給國家安全局,審問她是哪個暗黑組織的成員?

  可現在人都跑了,還審問個毛?

  就當胡向紅都以為自己逃出生天之際,忽然從左側方竄出一個不遵守交通規則的,開著摩托車的捲毛年輕人。

  那個捲毛直接撞上胡向紅的摩托車,把她連人帶車,給撞地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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