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玉芝的聲音很輕,也很平靜。
明明講述的是那麼慘烈的過往,可從她嘴裡說出來,卻像是事不關己:「我媽用家裡最後的一點錢,買了很多菜和酒,讓我爸約那群催債的人過來吃飯,說是好好跟他們賠罪服軟,看看能不能讓他們寬限一段日子。」
崔父是欠債的人。
他見自己惹了這麼大的禍事,妻子卻還在為他想辦法,頓時感動不已。
於是厚著臉皮去把那群催債的強盜請到了家裡。
那群催債者,能有什麼道德底線?
人家請吃飯,他們去就是了,能白吃白喝不花錢,何樂而不為?
至於要不要寬限幾天,那還不是他們一句話的事?
他們就樂意看到這些走投無路的普通人,對著他們俯首陳臣、跪地求饒的樣子,這會讓他們一群社會渣滓,生出一種高高在上的優越感。
可是他們不知道的是,崔玉芝的母親還買了幾瓶毒鼠強。
那一晚,崔玉芝被自己的母親鎖在柜子里,不讓她碰家裡的任何東西,生怕她小小年紀被連累了。
而其他的所有人,吃了有毒的飯菜,全部死在了那一晚。
至此,崔玉芝成了孤兒。
她家裡的房子和存款,早就被她父親賭輸了,要啥啥沒有,完全就是一貧如洗,由於她年紀太小,也沒有別的親戚,只能被送到孤兒院。
如果一切順利,那麼崔玉芝大概會在孤兒院的幫助下,在社會各個好心捐贈者的資助下,按部就班的讀書,畢業,找工作。
可惜,上天沒有給她過普通生活的機會。
「我在孤兒院待了兩年之後,被人領養了,那年我十歲。」
「你大概想不到,領養我的人會是誰。」
季彤聽到這裡,便下意識地問道:「是誰?」
「是韓逍遙,他現在的身份,應該是蕭氏集團的副總,是你男人的左膀右臂呢!」
崔玉芝輕笑。
季彤尷尬的低咳了一聲,小聲辯解:「什麼我男人?
你別瞎說。」
「你就別瞞我了,我知道的遠比你想像的要多。」
崔玉芝好笑,「女藝人隱婚,是個常規操作,你瞞別人就行了,我這種內部知情人,你是瞞不住的。」
季彤:……尷尬沉默了一陣之後,她轉移了話題:「這事情有點不對,你十歲的時候,韓逍遙才多大?
他不過也是個半大的少年而已,怎麼可能去領養你?」
「根據法律,收養孩子年齡必須滿三十周歲,韓逍遙現在也才剛滿三十呢。」
「更何況,他一個男人,要收養一個小姑娘,你們倆的年齡差必須在四十周歲以上,否則不符合領養條件的。」
季彤如今作為警局的編外人士,對很多法律法規相關的東西,還是有過了解的。
像她以前看過的那些小說,收養文,什麼英俊多金養父和嬌俏可愛養女之間,發生感天動地的愛情故事,在現實中幾乎不可能。
畢竟這兩人的年齡差要超過四十歲。
養女還是個幼童的時候,養父已經年過半百;等養女長大成人、嬌俏可愛的時候,養父早已經垂垂暮年。
要是這樣還能發展起來愛情故事,那可真是妥妥的真愛了。
扯遠了,說回韓逍遙。
他想收養崔玉芝,幾乎不可能,除非他有別的操作手段。
崔玉芝認同的點了點頭,說道:「他當然不是直接出面收養我,而是找了符合條件的人,先辦了收養手續,把我從孤兒院接走,然後再轉移到他的地盤。」
「在那個豪華的大別墅里,除了我,還有很多你認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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