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美食一盤敵意消弭

  因為第一次的熟食事關重大,也引起那些野人前來爭搶,從而爆發了衝突。Google搜索

  早有準備喬直,快速出動了預備部隊,前來第一線支援。

  按照百里良騮的指導,他們出現的位置,正好是超級商場的外圍。

  也就是百里良騮站立的那個立足點。

  以那個點為基礎,五千人和他們的機車,正好把這個新建的商場包圍起來予以保護。

  如此一來,那些野人即使是再對美食嚮往,也不敢輕舉妄動了。

  雖然那些野人失去控制以後,充滿野性,和那些野獸相仿,但是畢竟不是野獸。

  哪怕是最猖狂的時候,他們也不會自己找死,這一點其實和後世的人沒有本質區別。

  所以,他們看到喬直的大隊厲害人馬來援,就安靜了下來,沒有再嚷嚷,也沒有再試圖衝擊。

  百里良騮心放到了肚子裡,跟喬直交談了幾句,就要進去看看大家吃飯的情況。

  眾人忽然聽到咣當咣當的響聲,抬頭一看,喬直乘坐的機車高高聳立的旗杆上掛者一個人。

  正在那裡自由活動,隨風飄蕩,那個響動是他搞出來的。

  百里良騮一看便知,原來是佑羅的示眾期還沒有結束,沒有人敢擅自將他放下來。

  百里良騮當下命令,人犯佑羅的示眾期現在結束,把他立刻放下來。

  其實他現在想的是,當前中心任務是吃飯。

  那裡掛一個人,容易喧賓奪主,轉移大家的注意力,不好。

  不得不說,佑羅這個頭號死囚果然皮實。

  高空中掛了好幾天,竟然安然無恙,連個頭暈腦熱的小毛病都沒有。

  他兩腳落地,一個鯉魚打挺就站了個筆挺。

  先給百里良騮行了一禮,又給喬直行了一禮,沉聲說:「謝謝!」

  然後走人,回到他的機車。

  雖然受了懲罰,他的職務和待遇不變。

  在接到進一步命令對他的職務調整之前,他就要按部就班,堅守崗位。

  還有,趁著身在其位,趕緊想辦法立功贖罪,彌補自己以前行為不當造成的損失。

  這裡安排妥當,讓喬直盯著外面的那些飢餓的鄉野之民,不鬧事就不管他們。

  可以回頭再過問他們的事。

  說完,百里良騮就帶著兩個兒子進入美食樓。

  按照他的預想,那些從來不知道熟食為何物的鄉民,不知道會如何醜態畢露。

  初次嘗到這種美味,還不是吃的落花流水,恨不得舌頭都吞掉?

  可是進去一看,滿餐廳的人都在熱淚長流!

  這是什麼情況?

  往那個臨時加設的貴賓座一看,百里良騮頓時明白了一二。

  原來老城主拉麥正在那裡哭的風聲鶴唳!

  他這個一家之主這樣一搞,他的四個妻妾豈不必須隨聲附和?

  頓時,四個妻妾也哭個草木皆兵。

  城主一家都這樣了,合城老百姓豈能唱反調?

  所以在場的三千人全都聞雞起舞管樂齊鳴奏響了交響樂。

  果然老城主獨出心裁,他和別人的哭大有不同。

  因為他的哭是有內容的傾訴。

  而且是哭中有吃、吃中有哭、夾哭夾吃、相得益彰。

  「啊呀!我以前的日子活狗身上去了!吭哧——」

  來一口飯。

  「嗚哇!我白瞎了那塊山雞肉!生吃哪有現在的好吃!吭哧——」

  又是一口。

  「嘶嗷!還有那個娃娃魚美味也糟蹋了,吭哧——」

  來一口大的,否則難以彌補損失。

  拉麥的四個妻妻,絕對是夫唱婦隨的模範,因為她們配合得很合拍。

  尤其是「吭哧」一口的時候,那叫一個整齊有致。

  那個「吭哧」聲成階梯出現。

  第一個就是拉麥:「吭哧!」

  第二個是亞大:「吭哧!」

  第三個是洗拉:「吭哧!」

  第四個是三夫人:「吭哧!」

  第五個是最小的那個:「吭哧!吭哧!」

  原來是等到她吭哧的時候,拉麥下一個吭哧已經又來了。

  所以她一時心急,兩個吭哧接著吭哧了。

  不過,沒有一個人挑理,氣氛依然很融洽。

  可見老拉麥雖然治家等級森嚴,大家的關係還是比較親密。

  看大家吃得盡興、哭得也盡興,百里良騮不好打擾,本來還想侃一陣。

  跟大家說說吃熟食的重大意義,一看這種情況,就知道沒有必要了。

  人家都到了熱淚長流那個程度了,顯然理解得比你深多了。

  一滴眼淚,豈不勝過你一籮筐不咸不淡的老生常談。

  看到大家都在流著熱淚狠狠地吃飯,百里良騮很識趣地沒有進去打擾他們。

  憑他的機敏世故,沒有萬分必要,他不會打擾沉浸在一種比較高尚情緒中的人群。

  人家現在吃的是一種和過去決裂的情感。

  那些飯粒,都是建造新的人生的基石,每一粒都飽含深情。

  他去了豈不是變了味,人家會問,你是哪一類?

  加上他這一味,本來味道純正的八珍飯,成了什麼。

  百里良騮也深知,那正在進食的三千市民,表面是對老城主感慨良多的痛哭隨聲附和。

  他哭他們也哭,但是那三千人的實際內中情況,比這深刻多了。

  他們的哭,都是發自內心的。

  否則的話,笑聲可以皮笑肉不笑,哭聲也可以乾打雷不下雨,裝裝樣子而已。

  可是眼淚,卻不會說謊。

  這些人一個個都是實在人,而不是後世的演員戲子。

  即使那些專業從事裝模作樣的人,裝苦裝到流淚程度,也需要辣椒麵什麼的催淚劑幫助才行。

  因此,百里良騮心中有數,他們是真哭。

  這種被熟食感動的眾口一哭,極為確鑿地證明了他們對熟食的接受程度。

  那就是身心如一的全盤接受。

  所以,他決定一改常態,三緘其口,啥都不說了。

  不過,百里良騮不甘寂寞,更是一個閒不住的人,他要是閒得住,也沒有這次探險了。

  話可以不說,事不可以不干!

  看著吃飯吃到熱淚長流的食客。

  也看到嗷嗷待哺的吃不著飯的熱切期待的飯廳之外的那些看客。

  百里良騮毅然作出一個偉大的決定。

  再來一鍋!今天加餐!

  也就是再來一百鍋。

  這個決定一出,所有的人都是一片歡騰。

  這就看出古人的淳樸來。

  其實即使再來一鍋,也只能給三千人吃飯,指不定輪到誰呢。

  可是他們依然歡欣鼓舞,為不知道是誰的那些得食之人祝賀。

  也許大概有百分之一的機率落在自己頭上。

  命令一宣布,接著就是一陣雞飛狗跳。

  那些食材,開始的時候,就已經被陳峰山收集上來,再做一百鍋綽綽有餘。

  按照陳百草的美食秘方,有啥上啥,不管是什麼東西都符合食材的要求。

  有啥上啥,就是上啥都行,經過陳峰山檢驗收購的東西,都是陳百草可用的絕佳食材。

  所以,真正幹活受累的,就是一百個炒飯的小伙子,還有五個點火童子。

  他們都是連續干幾天重活也不會喊累的好勞力。

  炒個飯,翻個鍋,實在是小菜一碟,絕對沒有問題。

  考驗智慧的,實際上就是百里良騮如何利用這個一百鍋熟食,平息這個供需矛盾。

  讓那些為吃飯而來卻空腹而歸的刺頭們老老實實回去。

  這就讓百里良騮陷入了沉思。

  以往的經驗、一般的方法,似乎都不適用。

  如果他經過那個困難時期,那時許多人因為沒有飯吃成為餓殍。

  也許就能勾引出一些思路來,可惜他太年輕。

  不過,他還是隱隱約約有些道聽途說的印象的,那時的人是怎麼過來的?

  正在有所領悟的時候,突然一陣喧譁從飯廳傳來。

  真是於無聲處聽驚雷,吃飯吃的好好的,難道吃出么蛾子來?

  百里良騮斷不能容忍餐廳出亂子,放下心事,飛也似跑進了餐廳。

  進去一看,只見許多人站立起來,大聲喧譁。

  大家都在異口同聲喊著一句話:「抓住他!打死他!偷我飯吃的小賊!」

  不過都是在那裡喊,卻沒有一個人離開自己的座位。

  因為大家的盤子裡,都還有一些剩飯,離開了這些剩飯可能不保。

  端著盤子捉賊?

  那也太不像話。

  百里良騮定睛一看,馬上看到了那個眾口一詞中的小賊是何許人也。

  原來那個小賊,委實不小。

  那是一個高大的漢子,不但個子大,而且肚子大,好似胸膛以下扣了一口大鍋。

  現在,那口大鍋向前挺出,肚子的主人,正在那裡快速移動,從每一個人面前跑過。

  如果單是跑過,大家都在埋頭吃飯,估計誰也不理他。

  可是他還幹了一件天怒人怨的事情。

  那才是眾人怒火的源頭,導致大家怒火衝天,同聲譴責。

  看到那個人的行為,百里良騮不由一笑。

  這個小賊的行為,可是和傳統的小賊大不一樣。

  也就是很不符合傳統,或者說不符合小賊的定義。

  小賊的定義是偷偷摸摸,趁人不備,不告而取。

  可是這個大漢,不告而取這個因素有了,但是沒有偷偷摸摸。

  就是在大庭廣眾之下,明目張胆地拿!

  百里良騮仔細看去。

  只見他一邊腳步快速移動,一邊閃電一樣伸出爪子。

  從路過之人的餐盤中攫取一團食物,間不容緩,立刻就投入嘴中。

  那動作銜接得如同行雲流水,無比嫻熟。

  在那裡看著的百里良騮,竟然產生出一種觀看藝術大師在頂級藝術殿堂現場表演的觀感。

  也不知道是那個人早就具備這種熟練程度。

  還是今天經過了無數的取食操練以至於升級到這個程度。

  繼續觀察,百里良騮又發現,此人的手指別具特色!

  他的手上竟然長出七個手指!

  這絕對超出了百里良騮的認知。

  他用來取食的手指是中間的三個,那三個手指都比其它四個長出一節。

  伸到目標的食盤之中,一曲一伸,唰的一聲,就弄來一團食物。

  這個過程,竟然沒有絲毫停頓。

  有意思,真的有意思,果然有意思。

  百里良騮不由觀察得更加仔細。

  果然一仔細觀察,百里良騮又有新的發現。

  原來那些食客,大概是因為吃的時候精神特別投入。

  在那個偷飯吃的小賊偷他們飯吃之前,他們竟然一無所覺!

  他們只顧埋頭吃飯,沒有任何防範措施,沒有任何防範意識。

  直到吃到一個個子高大的小胖子面前,那個小胖子大吼一聲。

  「無厭,你怎麼過來了,還搶我的飯吃?」

  知道內情的人,才意識到,怪不得這人搶被人的飯吃,原來他就是貪婪天使的徒弟無厭!

  無厭有個特別出眾的特徵,就是貪食,今天見到美食,豈能不大顯身手?

  他雖然跟天使拉上了關係,可是在物質生活上也沒有辦法超出時代。

  平常也只能是吃些生食,儘管也是貪吃無厭,味道可是差多了。

  今天這個場合,常人就滿足於自己的一盤食物了,可是無厭不同。

  他的師父是貪婪天使,如果和常人一樣滿足,豈不是有違他的本性?

  於是他秋風掃落葉一般吃完了自己的,立刻就開始吃別人的。

  他雖然貪婪,貪吃無厭,可是他也是很聰明的,太愚蠢的話,不管幹什麼事情,都達不到極致。

  聰明對於他來說,就是不要竭澤而漁。

  也就是不要把搶掠對象的整盤飯全都奪過來一口吃光。

  而是每個人的盤兒里都弄出一小團,積少成多。

  於是,他就利用他那專門適合他的三根手指,到每個人的餐盤那裡走一遭。

  凡是經過的地方,都從經過的人那裡,各自攫取一個飯糰,大約一兩左右。

  可是,久在河邊站,哪有不濕鞋的?

  他百慮一疏,搶飯的時候沒有看人,撞到了小胖子的槍口上。

  小胖子是誰,就是天娃。

  按籍貫說,天娃屬於拉麥大城,有這樣的好事,焉能把他落下?

  他也不想搞事情,就和其他人一樣,有滋有味地吃了起來。

  可是他和其他人不一樣的地方,是他認識無厭,不久前還一起參加那個墮落天使最高級會議呢。

  他清楚地記得,那個無厭師兄以及他的師父可是分在了近東地區,怎麼跑這裡來了?

  不但來了,還那麼張揚,把別人的飯當自己的飯,抓一把就吃。

  這也就算了,看在師兄弟面子上,不和他計較,可是令人不能容忍的是,還想抓我的飯吃?

  這就不行了!

  別看他年紀小,又是一個大胖子,可是卻靈活無比,在無厭的爪子沒有摸到他的盤子之前,一掌打了過去!

  「啪!」

  無厭的爪子急劇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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