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3章 小人國推出頭姿法

  五十九秒,總計六個小時時間,凡外出走路,都必須仰頭朝天。Google搜索

  「每天下午的一點一分一秒至晚上的六點五十九五十九秒,也是總計六個小時時間,凡外出走路,都必須低頭朝地。

  「每天晚上的七點一分一秒至第二天早上的六點五十九五十九秒,總計十二個小時,凡外出走路,都必須保持平視,不准仰頭朝天,亦不准低頭看地。

  「《頭姿法》是第一部此類重要立法,剛才說的三種不同姿勢,不同時段,是這個典章的主要內容,請樹下國全體居民一體遵行。

  「《頭姿法》生效時間,就是從公布於眾那個時間開始,一直到地老天荒!

  「也就是說,開始的時間,就是現在!

  「現在是什麼時間?現在是樹下國早上十點整,正是法典規定該仰頭朝天頭姿主導行為的時間,請大家全體都有,一律仰頭朝天。

  「再請大家兩兩為伍,互相幫助,矯正一下對方的頭姿。

  「具體仰頭到什麼樣子,詳細的法典有具體規定,就是仰頭的角度一定在規定的範圍之內!

  「具體來講,確切地說,就是以一個人的腦袋正面為例,前面的揚起角度,不得低於四十五度角;但是也不是角度越大越好,後面的角度,不得大於一百三十五度。

  「具體執行這個典章,人人達到典章規定的要求,主要是依靠高度文明的樹下國屬民人人自覺,每天都要操練,儘快形成習慣。

  「對那些少數害群之馬,如何治理?

  「典章規定,對它們採取民眾監督、群眾自糾的新型執法方式。

  「簡單地說,如果在外面的公共場所,有兩個人出現,那麼,這兩個就是各自對方的執法者,無論哪一個人,看到誰頭姿不符合那個時間段的要求,都可以進行執法、進行規定的懲罰。

  「對違法的人給予懲罰,而對那個發現問題的人,它等於立了功勞,則予以獎賞。

  「懲罰和獎勵,有許多選項。

  「而獎懲的基本原則,就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也就是說,那個發現違法應該得獎的人,他的獎勵出自那個違法之人的罰沒收入。

  「換句話說,它有一定的懲罰項目的決定權。

  「結果就是,他希望得到什麼樣獎賞,就用什麼樣的懲罰從對方那裡收取那種東西。

  「這個收取的東西,既是對違法者的懲罰,同時,也是對執法者的獎賞。

  「比如,有關法規給樹下國男性屬民一個權力,就是它可以選擇它中意的女孩當它的配偶。

  「這個選擇權的順序很重要,因為樹下國根據先到先得原則,誰第一個選擇那個女孩,那個女孩就自動歸誰。

  「任何一個男人的選擇次序,都是根據各種因素確定下來的,使用一次以後自動作廢。

  「如果那個執法的人,想提高自己選擇的次序,而那個違法的人依然有有效的選擇權,那就可以用這個當作籌碼。

  「這樣獎懲結束以後,那個被罰的人,擇偶優先權就降低一級;而那個執法之人,就提高了一級。

  「這樣的變化,在實際擇偶過程中,那個被懲罰的人,就可能失去它本來可以得到的如花似玉美嬌娘。

  「你說厲害不厲害?你說可怕不可怕?你說嚇人不嚇人?所以,你們千萬別違法!

  「這個以及很厲害了不是?但是這個只是輕微的一個,還有更嚴重的違法。

  「聰明的人想必已經知道了,那就是沒有按照法律要求擺正頭姿!

  「例如,上午時間你低頭了;下午的時候你卻仰頭;晚上的時候,你沒有平視,這三項的任何一種,都構成重罪!重罪的懲罰,就沒有那麼輕鬆,只有一下——砍頭!

  「這裡的常識支持就是,你長個頭,連頭姿都擺不好,要頭有何用?

  「今後,這句話『頭姿擺不正,要頭有何用』,要成為你們每一個人的座右銘!」

  那些樹下小人國屬民,這個時候全都聽得群情激憤,高呼:「頭姿擺不正,要頭有何用!」

  有的人還演戲演全,自問自答:「砍掉算了!」

  還有的更厲害,出了一個餿主意:「既然無用,快去自殺!」

  那些高呼的人,除了那些一般屬民,還有那些前來支援的小人部隊,甚至國王花無蕊也在那裡活躍地喊叫。

  百里良騮一方的人,看著這個熱鬧的場景,都有些發呆。

  大家一個共同的疑問就是,難道小人國的本質特徵,至少是本質特徵之一,就是只關注小事,不關注大事?

  若非如此,那個頭姿的事情,純屬個人的愛好,關卿何事?

  你還煞有其事的交到議會討論,花費了十年寶貴時間,還死了一百多人,有什麼值得你們爭得頭破血流嗎?

  看不出來呀!

  還有,你們這種無厘頭的事情,原因搞就自己搞搞就得了,還形成了決議,變成了法典,在大庭廣眾之下,大肆宣揚,真的不知道羞恥二字嗎?

  哦,看來不是不知道,就是解釋不同而已。

  最最奇葩的是,還要對沒有遵行《頭姿法》的人採取殘暴的鎮壓行為!

  估計不知道會有多少人頭落地。

  還有那個鼓勵大家「自糾」,純粹就是一個跳動群眾斗群眾嘛!

  那就是一個唯恐天下不亂的措施。

  不知道是哪個昏庸的傢伙提出來的這個沒腦子的主意。

  當然,也可能是個心思歹毒看不得別人好假冒為善傢伙的手筆。

  反正這個辦法雖然算不得高明,卻也達到了一定的高度。

  而且絕對效果甚佳,因為在他們這些人所從來的後世,依然有不少地方流行這一套。

  那個議會執行主席今天就是一個話癆,和那天主持議會開會的時候判若兩人。

  接著那個會議主席又介紹了那個低頭低到什麼程度,還有平視的時候,高低的限度。

  因為現在不是後兩種頭姿必須遵循的那個時段,這兩項頭姿法,都沒有進行現場表演。

  也許樹下國根本就不允許這樣明明違背法律的表演。

  因為這個時候還是上午,根據規定,凡是在公共場合被人看見的人之行動,都只能仰頭看天。

  別的事情那些人幹什麼,諸位小人可以自己確定,唯獨腦袋的位置,必須按照規定來。

  你說你表演的時候,不是腦袋朝天,而是低頭或者平視,被人當場抓住了典型,予以嚴厲打擊,挨打的活該,打人的人反而得到獎勵,到哪兒說理去?

  沒有了現實模式後兩種方式的腦袋擺放未知,那個議長總算結束了它的講話,高高興興地去了。

  可是,它萬萬沒有想到,它剛剛轉臉,就出事了!

  事情發生在倩人族和算人族之間。

  也就是最矮的小人國國民和最高的小人國國名之間。

  其實大家要是自己揚自己的腦袋,也相安無事的一種局面。

  壞就壞在那個互相監督上。

  如果沒有互相監督,多簡單的一件事情,就是腦袋揚起四十五度角以上,齊活。

  因為一般的人腦袋很能超過一百三十五度,人的脖子又不是長脖鹿水平。

  這個互相監督,既然範圍是所有小人國國名,重點肯定不是自己的族人。

  倩人族沒事監督自己人幹嘛。

  筍人族也是一樣,平常還千方百計找那些倩人的茬,這個機會豈能放過?

  當然就盯上了倩人族。

  事有湊巧,倩人族的那個軍容整齊的援軍,正好和筍人族的一個規模相等的援軍站在了相鄰位置,正好互相看著對方不對眼。

  這支筍人族的援軍,雖然沒有倩人族的那樣訓練有素,可是它們的優勢是比倩人族的身材高大。

  倩人的平均身高才一尺,而筍人的身高則有二尺!

  二者真要打起來,筍人的身高正好彌補了它們軍容上的差距。

  可是,今天的場合不是打仗,而是遵行一個新頒發的《頭姿法》,就不是比實力。

  二者的關係是無互相監督,儘量發現對付的不守法行為,然後立刻予以處置。

  如果趁這個機會,將敵人都給滅掉,至少滅掉大部分,豈不是人心大快?

  即使是滅了一小部分,也是極為上算的事情。

  於是,兩家就張飛拿耗子——大眼瞪小眼地對視起來。

  開始的時候,大家要都牢牢記住頭姿法的原則要求,保持腦袋的角度不偏差;可是,當它們看到對方的眼光越來月兇惡的時候,就漸漸的暈了頭。

  其實,不是它們的目光兇惡度數發生了變化,而是開始的時候它們必須保證腦袋的角度正確,牽扯了不少精力。

  一旦覺得頭姿問題得到了解決,它們就全力以赴的用儘可能兇惡的眼光和對方對視了。

  這對於倩人族的小人來說,沒有什麼問題,因為身材低,要想看比它們高一倍的筍人,必須仰視。

  這個問題,它們平常都是視為奇恥大辱的,如果在一馬平川的地方,它們都避免和那些筍人對視。

  非對視不可的時候,它們就找到一個斜坡,首先占據一個制高點,然後在製造那些筍人來見它們的機會,以避免對那些筍人仇家的仰視。

  那些筍人俯視這些倩人習慣成了自然,看到那些倩人對著它們仰視,還有寫不服氣的樣子,不禁就鄙視起它們來。

  加上剛才的一段時間調整,那個仰視頭姿也算熟悉了,不過還是有些疲勞,因為它們身高,自然短練仰視的機會比較稀缺,這個時候有鄙視的需要,不知覺的就回歸了自然,也就是以前的那個頭姿,開始俯視那些倩人族小矮人。

  這個偏離頭姿法的動作,立刻就被那些倩人族發現。

  有人就要叫喊,因為這樣可以搬回一些對視上的頹勢。

  可是,那個領軍的司令卻立刻看出來一個難道的機會。

  稍待片刻,有可能對面的這個筍人不對全面違法!

  那個時候動手,豈不是講這些人一網打盡?

  那可是殺頭的大罪!

  所以,它不動聲色,卻暗暗給了它麾下的官兵一個手勢,命令它們按兵不動!

  與此同時,它一個威猛的眼神掃了過去,直接挑釁對方的最高長官。

  它們兩個也是老冤家老熟人,當然熟悉對方的一舉一動。

  筍人族那個軍官當然不會服氣,一個更加兇猛的眼神發射過來。

  這個不但是對倩人族那個軍官的回擊,也是對他麾下的官兵的號令,讓它們也跟著它一起發射目力攻擊。

  一霎時,筍人族的那些人全都極力瞪向倩人族軍隊那些對手。

  當然,也都從仰視,變成了俯視,否則,那些費勁發出的目力,豈不是瞎子點燈白費蠟?

  它們當然會對準目標,今天打定主意一瞪定乾坤!

  那個倩人族指揮官,一看這個千載難逢的機會,當然要緊緊抓住!

  當下大呼一聲:「筍人族對面全軍違背了頭姿法,在應該仰頭的時間裡,卻讓它們的腦袋出現俯視姿態,按律該殺!弟兄們,維護國法,是我等軍人職責,可我殺!」

  它的呼聲聲震全場,場上的所有人都想那個違反頭姿法的部隊看去。

  一看之下,果然如此!

  那隻筍人的整個部隊所有人都在瞪視著對面的倩人族小人部隊。

  這就不言自明了。

  它們不把頭保持俯視狀態根本就無法瞪視目標。

  事實俱在不可抵賴,而且證據確鑿有目共睹,這個違反頭姿法可以算作特別嚴重,而且規模極為巨大,不果斷處理絕對不行。

  當下,所有人都是一聲大吼:「頭姿擺不正,留頭有何用,那支違令的軍隊,全都殺死!」

  眾人都沒有想到,剛才大家振臂高呼的一個座右銘,馬上就用上了,而且自己還有機會加入了判決。

  因為這個時候,喊出這句話的除了那些平民百姓,還有國王以及它的大臣,那些剛剛通過這個頭姿法的議會成員,所以是一個全民決定。

  即使那些筍人族的元老們,也不得不隨聲附和,須知樹下國是有很嚴厲的連坐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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