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可愛的大力

  美嘉現在有點擔心林逸會送什麼禮物給大力了,因為林逸太直男了。

  「很多人第一次送禮物送的都是自己喜歡的東西。」美嘉看著林逸說::「你該不會想送你的科學產品吧?」

  林逸:「........」

  美嘉問的好,這都被發現了?

  不過健康家居機器人算科學產品嗎?

  不算吧。

  美嘉看見林逸在思考,不,應該說是沉默,整個人都方了。

  不會吧,真準備送科學產品啊!!

  時間很快就來到了第二天中午,

  美嘉還在那裡勸林逸。

  「林逸,你不在考慮一下嗎?大力不一定喜歡你送的科學產品的。」

  就是想說送點女生喜歡的東西,不要送這個了。

  但這樣說很容易打擊林逸的積極性,畢竟人家是個科學研究者,不送這個送什麼呢?所以決定迂迴戰術,先穩住,然後轉換禮物。

  林逸知道美嘉擔心什麼,但他自己對這個很有信心,絲毫不慌的說:「美嘉,你放心吧,我送的不是一般的科學產品,這個東西大力一定會喜歡的。」

  美嘉聽了,愣住了,哦,林逸這麼自信?

  美嘉想了想,說:「難道你研究出了論文機器人?」

  林逸:「???」

  啥玩意?

  論文機器人?讓大力輕鬆點?

  Emmmm,好像有點意思。

  「不是,反正樣子挺可愛的,大力看見了,應該會喜歡。」林逸說。

  「可愛的?」

  美嘉又想了想,接著把手放在腦袋上,說:「你難道做的外形是喬巴型的?」

  林逸:「........」

  好傢夥,喬巴都知道,我雖然不怎麼看動漫,但這些經典的還是知道的,不過,這類型.......可以試試!

  林逸看著美嘉:「可以啊,美嘉,你都知道喬巴,可惜不是。」

  美嘉說:「當然知道,火影里的嘛,以前關谷說過。」

  「???」

  火影里的?

  是我的記憶錯亂了還是她在開玩笑?

  美嘉看見林逸一臉懵逼,臉上的驕傲消失了,仔細思考了一下,說:「不是火影,難道是死神?」

  林逸:「........」

  這是在侮辱誰呢?

  雖然自己不是海賊迷,但也無法容忍這種事情。

  美嘉見林逸的表情逐漸複雜,知道自己又錯了。

  她努力的思考,片刻後,眼前一亮,說:「我知道了!柯南!」

  林逸表示不想說話。

  絕交吧,你在侮辱我!

  都市懸疑里出現了玄幻生物,你在逗我?

  大力從隔壁過來,一進門就聽到美嘉的聲音。

  她好奇地坐在沙發上問:「你們在聊什麼呢?有獎問答?」

  「不是。」

  美嘉看見大力過來,瞬間跟看到救星一樣。

  她連忙抱住大力的手,說:「大力,你知道那個萌萌噠的喬巴是哪個動漫里的嗎?」

  「哦,你是說那個愛吃棉花糖的那隻鹿嗎?」大力問道。

  「對!就是它!」

  美嘉一臉解脫的樣子,她看到大力知道,就連忙說:「我猜了死神,火影,柯南,但是都不對。」

  大力聽見美嘉的話,一臉懵逼。

  她是怎麼猜這些的?

  「你怎麼會猜柯南啊?」大力說。

  林逸贊同的點了點頭。

  柯南真的太離譜了,也不知道美嘉是不是真的在侮辱他智商。

  莫非是聲優的問題?

  算了,反正大力知道,讓她說吧。

  「大力,告訴美嘉答案吧,讓她好好的了解一下。」

  「好。」

  大力點點頭,看著美嘉說:「美嘉姐,喬巴這種生物很神奇的,是一頭會說話的鹿,一般裡面不會出現的,所以肯定是龍珠里的。」

  「???」

  林逸一臉茫然,沒想到大力,你也沒看過嗎?

  我對你的信任,你就這樣嗎!

  大力看著林逸的表情,連忙說:「開玩笑的,喬巴是海賊王里的人物,是一名船醫。

  本來是一頭有野鹿,紫聰聰吃了一顆惡魔果實,就可以口吐人語,獲得了和人類一樣高的智商,可以直立行走。」

  林逸還是一臉不開心。

  他很想說,皮這一下你很開心嗎?

  我不開心了!

  美嘉看著大力說:「大力,你好懂啊。你是海賊王的粉絲嗎?」

  「不是。」

  大力說著看著林逸:「我是想知道科學家的心理,最近正好看到了海賊王,立面有個科學怪人。」

  林逸:「???」

  科學怪人?

  雖然你為了我去研究科學家,我很感動。

  但是,我和科學怪人有關聯嗎?

  美嘉聽見大力的話,頓時就驚呆了。

  「海賊王可是有好多集的,就算你一直肝,也要好幾天呢。」

  大力說:「我看的是漫畫,漫畫會比較快,當然,我是挑著看的,中間無關部分我是跳過的。」

  大力說著,看向林逸,說:「林逸,不得不說看完之後,我才知道科學家都是一群為了進步而瘋狂的人,很偉大。

  當然,如果我的行為給你帶來了壓力,你也不需要這麼想。」

  林逸:「???」

  腦海不知不覺響起了一首歌,小朋友,你是否有很多的問號???

  為什麼要有壓力?

  他完全沒有,有的只是滿滿的吐槽和一些感動。

  畢竟拿自己和那些科學狂人相提並論,真是太過分了!